关于刑法视野中的行为概念重构(3)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
或QQ: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二)新行为概念的分析
刑法中行为的四个要素的分布:主体性一行为人;有体性一刑法所保护的人或物的存在状态……过程;有意性——(应)控制,是考察主观方面的“意识”和“意志”;结果性一刑法所保护的人或物的状态的改变。在这个四个要素中,“主体性”是没有必要花费笔墨,主要是指刑法中的行为是指的人的行为。而不是动物或其他物体的行为:下面主要就行为的“有意性”、“行为引起客观对象的变化的过程”、“结果性”,以及“行为人利用的客观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
其一,“(应)控制”一意识和意志即“有意性”解读。行为人如果根据其最好的意志也没有避免客观的构成要件的实现的话。就不能因其行动对行为人进行谴责。在我们分析传统的理论的时候知道.将所有的意思要素完全除去的结果是使行为概念的内容变得空虚,使行为论的有用性受到了质疑和批判。而作为“原因”的意志一定能使人的行为与单纯的自然现象有所区别,也正是这种“意志”一在意志支配下的对客观世界的控制性或应当控制的这种“控制性”,使自然力所导致的结果和人的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结果明显地区别开来。
以存在论看行为概念时,是人类内在的判断过程。但是作为刑法上的行为概念.在应考虑存在论的同时,也要考虑刑法理论的需要,因为刑法的归责是要靠“罪过”来判断的。行为人通过对客观条件的控制状态或者应该控制的状态,从而改变刑法所保护的客观对象,如果一个行为人没有这种控制能力.出现的有危害的想象超越了行为人意志的控制局面.那么刑法的归责从一开始就无从谈起.那么这样的行为或者是行为人的运动就应该从刑法中的行为概念中分离出去。“由于刑法是一种用强制手段进行社会控制的工具,因而无法想象这种控制能够及于完全不是出于人的意识的行动(如癫痫发作或处于被催眠状态的人的行动);或完全不是人出于人的意志的举动(如因不可抗拒的狂风所引起的身体移动);企图用法律来控制这种举动,那是显然有违背理性的要求。”
有意志就有行为,行为是在意识基础、意志控制下完成的.这并没有违背物质决定意识。对外部环境刺激人的时候,行为人就会产生一定的意识,人和客观环境相互作用,不只是做出反映,而且体验结果,通过观察,形成一定的信念,并相应地调整自己的行为,并形成决定性因素,明显地或潜在地决定了行为方向。这是客观世界对人的思维或精神的决定,决定了人的意识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同时。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对客观世界的刺激又会产生反作用。行为人又会对客观世界的刺激产生一定的主观态度.促成生产一定的对待客观事物的“意志”,从而通过这种“意志”去作用客观对象,体现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决定自己对客观事物的方式。所以这个概念是符合这种双向作用论的。
其二,行为人所利用的客观条件。前面论述了行为的“心素”,我们知道这个要素是行为不可或缺的因素。但是,如果没有客观条件,这一个要素要对刑法所保护的对象产生影响,是十分困难的。所以这客观条件在刑法的行为理念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刑法社会关系的后面反映的是社会利益的一种紧张或者强烈的博弈,“利益从静态构成来看,包括主体、需要、资源三要素。这三要素的结合,即利益的实现,要依靠人的行为。个体为了追求自己利益的实现、追求自己需要的满足去做出各种行为,构成了各种社会关系和利益实现的形式。”这就是行为产生的源泉。而要在这种利益博弈中取胜.则行为人就要利用外界条件来改变客观世界,并且从根本上说。所取利益能否真正实现,是由客观条件决定的。也只有这种客观条件才能决定行为的可行性,也才能决定刑法中行为存在的重要意义。如果没有这种客观条件,那么行为和结果就没有一个媒介,结果的产生也就没有了依据,且产生一种“圣灵怀胎”之感,虽然浪漫,但不现实。 其实。刑法中的行为同其他行为一样。是行为人和客观世界交流的一种结果。客观条件是一个交叉点,或者连接点。刑法中的行为也就成了行为人一客观条件一刑法所保护的人和物的转变的过程。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行为人控制或者应该控制的指向犯罪对象的客观条件有:(1)行为人自身的条件,如举拳伤人、用语言侮辱人;(2)行为人外部的自然条件,如开枪杀人、投毒杀人;(3)他人的行为,如教唆犯、帮助犯利用被教唆者.实行犯的行为。研究行为人利用的条件对于说明犯罪行为的客观性质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不作为只不过是一种利用他人的行为或外部的自然进程为表现形式的行为。”对于任何行为科学来说,非主观的过程和物体都不是被完全置之不顾.而是作为人的行为的机会、条件、结果等等。所有的行为,都是行为人以外部环境中事物和他人的行为等等为条件,再通过合理的衡量和合理的追求一也就控制或者应当控制,作用一定的对象的过程.行为人在这个过程中利用一定的条件在冲突中获得优胜的利益。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法学类关于刑法视野中的行为概念重构(3)在线全文阅读。
关于刑法视野中的行为概念重构(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