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县域经济发展分析与思考
一、省委省政府谋划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工作推进体现了连续性系统性
一是持续强力推进。2002年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每年都召开高规格的县域经济工作会,已连续10年、13次,出台一系列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如,2003年出台《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4年出台《补充意见》,200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出台《关于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等等。
二是坚持“一主三化”的指导方针。2002年,省委省政府针对我省县域经济薄弱、活力不足、实力不强、财政困难的实际,明确提出了“一主三化”的指导方针,即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突出工业主导地位,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十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坚定不移的落实推进,同时,又顺应宏观形势发展新变化,不断与时俱进,丰富其时代内涵。如,我省制定的“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提出“三化同步”,即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任务。
(二)政策推动体现了渐进性阶段性
一是由重点扶持逐步转向整体推动。2003年启动实施扩权强县政策,分三批赋予42个县市地市级经济管理权限(2003年20个、2005年12个、2006年10个),下放239项行政审批、审核权限;对扩权县市实行项目、信息和资金直达。2007年,进一步放宽范围,除恩施州和市辖区外,赋予所有县市地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能放则放原则,再下放一批审批、核准、行政许可权限。“十一五”时期共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1288项。
二是政策支持的含金量逐步加大。2003年,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将中央和省财政安排支持县乡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拨付到县,提高省和市州建设资金用于县乡的比例;加大商业银行县市区支行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2004年实行激励性财税政策,对县市2004-2006年新增工商税收省市级分成部分全部留县市;2006年进一步明确,将“52个县市和比照县市管理的区工商四税省市级全部留在当地”政策延长至2008年。2008年拿出10亿元建立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2009年12亿元,2010年30亿元,2011年40亿元,今年60亿元。
(三)方式方法体现了继承性创新性
一是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简政放权的同时,率先在全国探索推行省直管财政体制,对53个县(市)实行省直管财政体制,实行项目、资金、计划、
信息四个直达。创新投入支持方式。支持县(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2003年开始,省财政借给每个扩权县市500万元资金,用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2006年提出,不是扩权县市的地方,对建立信用担保体系有积极性、有工作基础的,省财政也给予支持。运用开发性金融推进工业园区建设,2006年省政府同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安排50亿元贷款,用于支持县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内树典型外学经验,分类推进。每年县域经济会基本都是采取现场会形式,选择不同类型具有示范借鉴意义的县市或区域作为典型,参观学习,交流经验,开拓视野,丰富思路。10年来,作为考察点的县(市区)有20多个,受到表彰的先进和进位先进县(市区)40多个,涵盖了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发展典型,可学性、示范性强,发挥了指导与督导的作用。在学习借鉴外省经验方面,2007年赴江西、安徽学习考察,2008年赴河南学习考察,在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培育、工业园区建设、完善激励机制等方面学到了很多好经验和做法。
三是创新思维观念理念。坚持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既注重从政策措施上大力支持推动,又注重不断植入发展新观念新理念,激发县域发展的内生动力。如,县域经济民营经济为主、优化发展环境、
回归工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业园区建设、产业集群发展等等举措,都体现了这一特点。
(四)始终突出抓好县域工业化这个“牛鼻子” 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重点推进、重点突破,主要围绕“四抓”推进县域工业化。一是抓市场主体培育。主要包括中小企业民营化、回归工程、全民创业、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市场主体增量工程等措施。二是抓优势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做大做强。2003年提出,力争经过五年努力,每个县市都有1-2个竞争力强的支柱产业,多数县市区都有几个税收过千万元的骨干企业。三是抓园区建设。支持每个县市重点办好一个工业园区。在2006年开发区整顿中,按照一个县市保留一个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原则,清理规范开发园区建设。2011年强调要细化园区功能定位,坚持布局集中、土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发展方向,开发上实行“整合、优化、扩容”三同步,布局上实现“集聚、集群、集约”三提高,功能上实现“政务、商务、服务”三配套。四是抓产业集群发展。2006年提出,全省“十一五”时期重点扶持30个销售收入过30亿元的产业集群发展。2007年出台《关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2008年强调,每个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都要围绕主导产业、核心企业、名牌产品、特色资源,重点培育1-2个带动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和特色经济板块。2011年要求,围绕主导产业,着力引进和培育
领军企业,推动集群内企业的重组联合,积极发展配套产业,延长产业链;着力推进集群内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市场响应速度,构建良好产业生态环境。
二、湖北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变化 (一)发展速度加快
十年来,湖北县域经济发展呈现稳步上升态势,逐步扭转经济增长长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局面。“十五”时期,纳入考核的76个县(市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1%,其中,前三年增长速度低于8%,2004、2005年分别增长10.5%和10.8%。“十一五”时期,纳入考核的80个县(市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2011年县域生产总值11125.7亿元,比上年增长15.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
(二)工业化进程加快
工业化是十年来县域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主导力量。“十五”时期,县域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5%,高于同期生产总值增幅4.4个百分点,其中2005年增长17.4%,高于生产总值增幅6.6个百分点。县域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由2002年的27.8%提高到2005年的29.8%。 “十一五”时期,县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4.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占县域生产总值比重由2005年的20.1%提高到34.2%。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61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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