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角焊缝的外形应当凹形圆滑过渡;
(4)按疲劳分析设计的压力容器,应当去除纵、环焊缝的余高,使焊缝表面与母材表面平齐;
(5)咬边及其他表面质量,应当符合引用标准和图样要求的规定。
4.5无损检测
1)人员资格
2)检测方法与检测标准 JB/T 4730.1~6——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3)压力容器焊接接头无损检测: 检测方法选择:RT、UT、;MT;PT;ET;TOFD。
未列入 JB/T 4730 的是TOFD检测(另附讲解见附录A) ★检测比例:
全部检测:指按GB150规定的压力容器A、B类焊接头,并符合五种情况之一的; 局部检测:(比例为≥20%焊接接头长度); ★检测的时机规定:
(1)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 (2)封头拼封成型后检测;
(3)有延迟裂纹倾向的材料焊后24小时后检测;
(4)δD≥540mpa低合金钢,在耐压试验前后都检测。 4)要求:无损检测要求 RT 技术等级:全检AB级 合格级别(全检Ⅱ级,局检Ⅲ级) UT 全部检测:不低于B级; 全部检测:Ⅰ级; 局部检测:B级 局部检测:Ⅱ级 RT、UT组合检测 合格级别:执行各自标准 合格级别:执行各自标准 MT、PT 合格级别:ABB 合格级别:Ⅰ级 ★★当今成像技术已得到较大发展,也可用图像增强器的射线实时成像(RTR)取代胶片照相(由于胶片照相灵敏度低、分辨率有局限性)而采用数字照相技术。
5)焊接接头无损检测:
接管≥250mm 同等于壳体焊接接头合格级别; 接管<250mm 按设计图样定。
6)料零部件无损检测:按标准及图样要求; 7)TOFD检测方法和原理;(见附录A) 8)检测记录要求、资料、报告:
记录:检测实况记录; 报告:检测报告;
检测资料:底片,超声检测、波形图记载、返修前记录资料。
4.6焊后热处理
4.6.1焊后热处理的目的是改善焊接接头性能,消除焊接残余应力。
热处理程序:焊缝检验合格后,耐压试验之前,热处理前应对焊缝进行硬度检测。 热处理工艺应包括:热处理加热方法、保温方式、温控要求,升温、恒温和降温要求。 热处理设备、设施及检测、检验要求、效果评价。 4.6.2不锈钢、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 图纸有要求时进行焊后热处理,一般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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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
耐热试验是对压力容器制造产品进行强度验证的方法之一,可以分为液压、气压和气--液组合压力试验三种。
4.7.1耐压试验压力
试验压力取值与设计压力(或容器铭牌上的最大工作压力)、设计温度与试验温度、容
器材料三要素有关。
4.7.2耐压试验压力:
耐压试验的压力应当符合设计图样要求,并且不小于下式计算值:
???pT??pt ???式中:
p-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或者压力容器铭牌上规定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对在用压力容器为工作压力),MPa;
pT-耐压试验压力,MPa;当设计考虑液体静压力时,应当加上液体静压力。 η-耐压试验压力系数,按表4-1选用;
[σ]-试验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或者设计应力强度),MPa; [σ]t-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或者设计应力强度),MPa。
压力容器各元件(圆筒、封头、接管、法兰等)所用材料不同时,计算耐压试验压力应当取各元件材料[σ]/[σ]t比值中最小者。
表4-1 耐压试验的压力系数η 压力系数 压力容器的材料 液(水)压 钢和有色金属 铸铁 气压、气液组合 1.10 —— 1.25 2.00 4.7.3 耐压试验时容器强度校核
耐压试验时,如果采用高于本规程规定的耐压试验压力时,应当按照引用标准的规定对壳体进行强度校核。
4.7.4~4.7.5液压试验过程质量要求:即液压试验工艺要求与安全要求分述如下: 4.7.4 耐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1)耐压试验前,压力容器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应当装配齐全,紧固妥当; (2)试验用压力表应当符合本规程第8章的有关规定,并且至少采用两个量程相同并且经过校验的压力表,试验用压力表应当安装在被试验压力容器顶部便于观察的位置;
(3)耐压试验时,压力容器上焊接的临时受压元件,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其强度和安全性;
(4)耐压试验场地应当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并且经过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检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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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 耐压试验通用要求
(1)保压期间不得采用连续加压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耐压试验过程中不得带压紧固螺栓或者向受压元件施加外力;
(2)耐压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与试验无关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留;
(3)压力容器进行耐压试验时,监检人员应当到现场进行监督检验; (4)耐压试验后,由于焊接接头或者接管泄漏而进行返修的,或者返修深度大于1/2厚度的压力容器,应当重新进行耐压试验。
4.7.6 液压试验
4.7.6.1 液压试验要求
压力容器液压试验的要求如下:
(1)凡在试验时,不会导致发生危险的液体,在低于其沸点的温度下,都可用作液压试验介质。当采用可燃性液体进行液压试验时,试验温度应当低于可燃性液体的闪点,试验场地附近不得有火源,并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
(2)以水为介质进行液压试验,其所用的水应当是洁净的。不同材料制压力容器对水中氯离子含量的限制,按引用标准的规定和图样要求。试验合格后,应当立即将水渍去除干净。
(3)压力容器中应当充满液体,滞留在压力容器内的气体应当排净。压力容器外表面应当保持干燥,当压力容器器壁金属温度与液体温度接近时,才能缓慢升压至设计压力;确认无泄漏后继续升压到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足够时间,然后,降至设计压力,保压足够时间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当保持不变。
(4)液压试验时,试验温度(容器器壁金属温度)应当比容器器壁金属无延性转变温度高30℃,或者按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如果由于板厚等因素造成材料无延性转变温度升高,则需相应提高试验温度。
(5)换热压力容器液压试验程序按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
(6)新制造的压力容器液压试验完毕后,应当用压缩空气将其内部吹干。
4.7.6.2液压试验合格判定标准
进行液压试验的压力容器,符合下列条件为合格: (1)无渗漏。 (2)无可见的变形。
(3)试验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
4.7.7气压试验
4.7.7.1气压试验的要求:
设计规定用气压试验时或制造单位因某种原因以气压代替液压试验时(应经设计部门批准),均应编制专门的气压试验方案,并经企业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具有明确可行的安全措施、设置安全警示区域,专人监控现场监督。 铸铁压力容器不应作气压试验
(1)由于结构或者支承原因,不能向压力容器内充灌液体,以及运行条件不允许残留试验液体的压力容器,可按设计图样规定采用气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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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验所用气体应当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
(3)气压试验时,试验温度(容器器壁金属温度)应当比容器器壁金属无延性转变温度高30℃,或者按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如果由于板厚等因素造成材料无延性转变温度升高,则需相应提高试验温度。
(4)气压试验时,试验单位的安全部门应当进行现场监督。
(5)应当先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0%,保压足够时间,并且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初次检查。如无泄漏可继续升压到规定试验压力的50%。如无异常现象,其后按规定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直到试验压力,保压足够时间。然后降至设计压力,保压足够时间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当保持不变。
4.7.7.2 气压试验合格要求
检验人员应全过程监督并旁站检验。
压力容器气压试验过程无异常响声,气压试验过程中,经过肥皂液或者其他检漏液检查无漏气,各节点无泄漏,容器整部或局部无变形。
4.7.8 气—液压组合压力试验
因容器的组成结构原因无法充满液体时,采用气、液组合耐压试验:
1)承重等原因无法注满液体的压力容器,可根据承重能力先注入部分液体,然后进行气液组合压力试验。
2)试验用液体、气体应当分别符合本规程4.7.6.1(1)(2)和4.7.7.1(2)的有关要求。
3)气液组合压力试验时试验温度、试验的升降压要求、安全防护要求以及试验的合格标准按本规程4.7.7的有关规定执行。
4)工艺步骤:
先注液体,然后进行气体充注,再试压。 5)安全保护:
要关注试验温度——低温脆变(无延性转变温度); 满足升压降压要求——按气压试验程序; 明确安全保护;
环境警示、关注声响,安全附件装配齐全; 严禁带压紧固、专项技术措施审批。
4.8 泄 漏 试 验
1)基本条件:
容器介质条件符合下列之一者应进行泄漏试验:
① 极度危害介质; ② 高度危害介质; ③ 易燃介质;
④ 不允许微量泄漏的压力容器;
⑤ 设计另有要求的需进行泄漏性试验。 2)试验方法以试验用介质不同划分: ①气密性试验; ②氨检漏试验; ③卤素检漏试验; ④氦检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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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气密性试验前应将安全附件装配齐全;
4)当采用氨、卤素、氦气等敏感性气体作气密试验时,应对气体的浓度、试验压力、保压时间、程序由设计在图纸中规定要求。
4.9 其它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1)其它材料:指铸铁、锻钢、不锈钢(奥氏体、铁素体、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麻氏体不锈钢)、有色金属(含钛及钛合金、镍及镍基合金、铝及铝合金、钢及钢合金);
2)对上述其它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根据材料特性,制造前应制定专门的技术与质量控制措施和工艺过程相关规定,本规程4.9.1、4.9.2、4.9.3、4.9.4 条的规定要求
3)关于胀接:
在换热器制造中,换热管板与换热管的连接采用机械胀接或柔性胀接。 ①要先制定胀接工艺规程;
②施胀前先按工艺要求取同材质同规格的管板、管子进行予施胀,鉴定其工艺质量可
靠合格后,进行实体施胀。
胀接工艺分机械胀接、柔性胀接方法两类:
1)滚柱胀接、爆炸胀接; 2)液袋胀接、橡胶胀接。
5.安装、改造、维修 (共4条款)
5.1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
承担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应按照TSG 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取得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许可证;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格分为1、2级。1级可以从事压力容器改造维修;2级可以从事维修;
已取得压力容器制造的单位,可以从事制造许可范围的压力容器改造维修工作,不需另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
已取得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可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不需另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
已取得2级(含2级)锅炉安装资格许可资格的单位,可从事1级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不需另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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