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第1章节财德会计法律制度教学内容(7)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19-04-21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或QQ: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具体包括: (1)通报。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l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行政处分。对上述所列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上述所列违法行为中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隐匿,是指故意转移、隐藏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销毁,是指故意将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予以毁灭的行为。 1.刑事责任(基本同伪造、变造) 2.行政责任(基本同伪造、变造)

(五)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1.授意——暗示;指使——明示;强令——强迫。

2.刑事责任——应当依照《会计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定罪处罚。

3.行政责任——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1)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视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行政处分——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例题·单选题】在采购办公用品过程中,办公室主任李某指使采购员张某伪造购物发票,多报销1000元。对该行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对李某进行的处罚是( )。 A.通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B.通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C.通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D.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31

『正确答案』D

【例题·单选题】对上题中的行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对张某进行的处罚是( )。 A.责令限期改正,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B.责令限期改正,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C.通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D.通报,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正确答案』D

(六)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1.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刑事责任

情节恶劣的,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根据《刑法》规定,对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行政责任

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

(1)恢复其名誉。向遭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赔礼道歉,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恢复原有职位、级别。会计人员受到打击报复,被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的,应当在征得会计人员同意的前提下,恢复其工作;被撤职的,应当恢复其原有职务;被降级的应当恢复其原有级别。

(七)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

(1)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

(2)泄露国家秘密罪。包括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 2.行政责任

行政处分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八种。

(八)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法律责任——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除了《会计法》以外,其他法律对相关单位的会计工作也做出了相应的规范,并赋予税务、审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对有关会计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对相关会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职权。

1.有关法律对违法会计行为及其处罚的规定(简单看看)

(1)根据《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审计机关有权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2)根据《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3)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查阅、复制、封存记录等资料;冻结资金;责令改正;罚款;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

(4)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检查保险公司。 (5)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

2.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 对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其他对会计违法行为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会计违法行为,应当按

32

照法定职权做出相应处罚。但是,对同一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隐匿或者故意销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违法违反会计会计账簿 、编制虚假毁依法应当保存会计人员伪造、变造、编制、行为 法规行为 财务会计报告 的会计资料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 单位 3000—5万 直接责任2000—2万 人

5000-10万 3000-5万 5000-10万 3000-5万 — 5000—5万

本节需重点把握:

1.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违反会计法律制度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哪些 3.其他会计违法行为主要指那些(伪造、变造??)

4.第三点中的这些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重点掌握行政责任

第七节 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自己看,对照前面的规定,目的熟悉规定)

33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第1章节财德会计法律制度教学内容(7)在线全文阅读。

第1章节财德会计法律制度教学内容(7).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本文链接:https://www.77cn.com.cn/wenku/zonghe/61341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08-2022 免费范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 邮箱:tiandhx2@hotmail.com
苏ICP备16052595号-18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