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保障交通安全。
4.2 道路红线宽度
4.2.1 快速路:快速路应采用双幅路形式,主车道双向6~8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2~54米,在服务需求较多区段,宜两侧设辅道。
4.2.2主干路:主干路一般采用双幅路形式,市域中心城市车行道一般为双向6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2~42米。市域中心城市建成区、区域性中心城市主干道可为双向4车道,建制镇根据实际情况,亦可采用2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不得小于12m,两侧设置人行道。 4.2.3次干路:次干路一般采用单幅路形式,车行道一般为双向4车道,市域中心城市道路红线宽度20~36米,区域性中心城市、次区域中心城市、建制镇可采用2车道,道路红线宽度12~36米,两侧设置人行道。
4.2.4支路:支路一般采用单幅路形式,车行道为双向2~3车道,道路红线宽度9~26米,两侧设置人行道。
4.2.5特殊道路:特殊道路一般采用单幅路形式,车行道不宜超过2车道,道路红线宽度7~26米。
4.3 横断面布置
4.3.1 道路的横断面型式有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及四幅路,见图4.3.1-1至图4.3.1-5。
— 26 —
总 则 图4.3.1-1 单幅路横断面 — 27 —
总 则 图4.3.1-2 双幅路横断面图一 4.3.1-3 双幅路横断面图二 — 28 —
总 则
图4.3.1-4 三幅路横断面图 — 29 — 总 则 图4.3.1-5 四幅路横断面图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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