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C 公共设施用地 681.2 1232.22 16.32 16.21 15.89 16.88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 171.43 196.43 4.11 2.58 4 2.69 商业金融业用地 202.38 503.40 4.85 6.62 4.72 6.90 文化娱乐用地 9.3 84.43 0.22 1.11 0.22 1.16 体育用地 12.3 56.21 0.29 0.74 0.29 0.77
医疗卫生用地 31.72 62.65 0.76 0.85 0.74 0.86 教育科研用地 247.21 318.16 5.92 4.19 5.77 4.36 文物古迹用地 3.43 4.36 0.08 0.06 0.08 0.06 其他用地 3.43 6.68 0.08 0.09 0.08 0.09
3 M 工业用地 1163.92 1816.24 27.88 23.90 27.15 24.88 4 W 仓储用地 67.73 109.99 1.62 1.45 1.58 1.51 5 T 对外交通用地 63.88 202.97 1.53 2.67 1.49 2.78 6 S 道路广场用地 622.9 955.36 14.92 12.57 14.53 13.08 7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233.64 254.49 5.6 3.35 5.45 3.48 8 G 绿地 127.32 915.20 3.05 12.04 2.97 12.52
其中:公共绿地 108.89 761.65 2.61 10.02 2.54 10.42 9 D 特殊用地 18.43 25.32 0.44 0.33 0.43 0.35
合计 城市建设用地 4175 7600 100 100 97.40 104.00 备注:2006年中心城区现状人口为42.87万人 2020年规划城市人口规模为73万人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类别名称 面积(万平方米) 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比例(%) 1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 87900 100 2 城市建设用地 7600 8.6 3 水域和其他用地 80300 91.4 其中 水域 5075 5.8 耕地 39000 44.4 园地 5172 5.9 林地 21469 24.4 牧草地 2617 3
村镇建设用地 4612 5.2 弃置地 1099 1.3 露天矿用地 1256 1.4
第八章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规划 第六十二条 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
空间增长边界东起青原区的田心、平湖、浒岗、吉安县永和镇的南安、龙山、彭家塘、永安;西至吉州区的淇塘、大塘、新民、罗塘、罗家坊、大巷、瓦桥、彭家坊、吉安县敦厚镇的竹山、南街;北起吉州区的大江边、青原区的临江,南至吉安县社前、连山、梨塘。总面积约240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包括了大量的江湖、山体等非城市建设用地。
第六十三条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进行空间管制: (一)禁建区
禁建区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内的基本农田区,赣江、禾河的水源保护区,老虎坑水库、稠
塘湖水库、禾河等河湖湿地,真君山、天华山、螺子山自然山体,吉州窑遗址核心保护区,河西片区的易家——螺子山山脚、河南片区的渡头一带、河东片区的平湖一带、草坪桥——毛家地质灾害易发区等。
(二)限建区
限建区主要包括一般农田用地区,吉州窑遗址保护控制区,中心城区各组团之间的绿色隔离地区、沿主要河道两侧区域形成的绿化通廊地区,真君山——杉竹山、天华山——禾埠新村、神岗山、墨江头、周家岭——肖龙岗、永和镇的锦湖村、蔡家村质灾害较易发区等。
(三)适建区
适建区为高程50.5米-90米,坡度15°以下的地区,且经过综合用地条件评定的适宜城市建设的区域。
第六十四条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措施 禁建区:该区域除进行必要的农村居民点建设和保护需要直接相关建设外,禁止一切与城市建设相关的活动的开展,并严禁破坏景观与自然资源,保护耕地,禁止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侵占基本农田进行农村居民点建设。
限建区:该区域除进行必要的农村居民点建设、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限制其他与城市建设相关的活动的开展。保护耕地,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因建设需求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严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行。控制农村居民点规模,禁止侵占基本农田进行建设。
适建区:在该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涉及将农田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严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行;该区域内的农村居民点,原则上不再扩大其规模,应对其进行合理引导,促进其向城市型住区集中。
第六十五条 中心城区村庄建设导则 在城乡统筹、集约用地的指导方针下,依据中心城区的发展需求确定中心城区内需要发展、限制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引导、分布实施、因地制宜的原则,对需要发展和限制的村庄提出建设控制指标,对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新的规划用途。
第九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一节 对外交通规划
第六十六条 综合交通发展总体战略目标
构筑与城市发展进程相适应的、高效的、一体化和人性化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1)运输网络一体化建设:提高对外交通多种交通方式的联运,有效整合对外交通运输网络。
(2)交通与用地布局整体协调发展:以交通走廊引导城市整体发展,以公交优先支撑城市中心区和各片区中心开发,以主干道建设引导新区开发。
(3)道路网规划与建设适度超前:积极完善干道网系统,高度重视支路网建设,合理提高路网密度。
(4)公共交通优先:明确并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地位,建立多元化公交客运交通结构。
(5)静态交通建设和管理: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加快各类停车场(库)建设。 (6)交通管理和交通需求管理:建立现代化的交通观念,建设现代化的交通管理体系。 第六十七条 铁路规划 (1)京九铁路电气化改造
为了适应国家能源政策的调整以及满足国家环保政策的需要,提高京九铁路的运输能力,规划对京九铁路既有线路进行电气化改造。
(2)吉井铁路的建设
吉井铁路位于吉安市西南部,为吉衡铁路的东段,目前正在建设中,其东起京九线上的吉安南站,往西经吉安县、泰和县、永新县至井冈山厦坪,规划建议加快吉井铁路的建设速度。
第六十八条 铁路站场及其设施规划
吉安站:位于河东片区,京九线上现有区段站。规划对其进行相应改造,以满足吉井铁路建成后客、货运输的要求。
吉安南站:位于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侧,为京九线上中间站。规划对其进行改造,以满足吉井铁路建成后及客、货运输的要求。
第六十九条 航运、水利水电设施及港口建设 (1)航道及水利水电设施
根据赣江现状情况和吉安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赣粤运河及国家水利电力部门的规划,对赣江航道吉安段进行综合整治。拟对赣江进行渠化,市域范围内规划建设峡江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通航建筑物,回水至青原区河东街杨家谭自然村附近;规划建设石虎塘航电枢纽,回水至泰和枢纽;规划建设泰和水利枢纽,回水至万安大坝。
(2)沿江旅游风光带建设
整治渠化赣江航道,根据赣江沿岸的资源现状,建设一批串珠状的、突出文化个性和形象魅力的沿江重点景区,绿化、美化赣江航道岸坡,加强港口建设,对各渡口统一管理,避免对滨江景观造成伤害。
(3)港口
重点建设吉安港集装箱码头、吉安港石溪头货运码头,使其融入赣江中游港口群,达到全省港口中等偏上水平,使中心城区水运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
第七十条 对外公路规划 (1)高速公路主通道建设
积极加快中心城区对外交通的建设,形成两纵两横的高速公路主通道(两纵为:赣粤、大广高速公路,两横为:泉南高速公路、抚吉高速公路),构建绕城高速公路系统,加强绕城高速与城市内部交通的联系,形成途经青原山——泰和县万合镇——泰和县石山乡——吉安县横江镇——吉州区曲濑、兴桥、长塘、樟山四乡镇——吉水县文峰镇的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
近期完成青原山以西——吉安县永和镇——吉安县凤凰镇绕城高速公路,远期将该段绕城高速作为城市外环路。当前,要加强福建泉州至广西南宁高速公路(广昌——萍乡段)和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武宁——吉安段)的规划建设工作。
(2)公路网络建设
加快中心城区外环路建设,并将105国道改道至青原区以东,经永和大桥过赣江,经吉安县吉安南站站前路与西垅山路相接。
第七十一条 公路客货运站场规划
为适应公路运输和中心城区的发展需要,应加大站场建设,进一步改善旅客的乘车条件和环境。规划拟在河西片区新建规模均为100万人/年站的城南站和城北站(属二级站),改善原站场的交通设施与服务水平。
第二节 道路广场规划 第七十二条 道路网络规划 (1)道路等级
城市道路等级可分为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支路三级,其中:
城市主干道间距一般在800~1200米之间,红线宽40~70米,其中60~70米宽道路为景
观大道。
城市次干道是连接主干道和支路之间的道路,可汇集适量的非机动车,间距一般为600~1000米之间,红线宽25~30米。
规划城市支路红线宽15~22米,主要承担市内短距离交通。 (2)道路网布局规划
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网布局采用“双环、方格路网、轴线串接”的布局形式。 ①城市环路系统
城市环路系统由城市外环路和内环路构成。城市外环路主要由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和东环路闭合组成,在城市外围形成一个联系各片区的快速交通干道系统,分流城区机动车交通的压力,并作为过境交通绕城的主要道路。外环路全长60公里,道路红线宽度为26米,为双向六车道,两块板形式。
城市内环路主要由大桥东路——井冈山大桥——大桥西路——井冈山大道——禾埠大桥——井冈山大道——君山大道——吉太路——永和大桥——青原大道闭合组成。内环路全长34.60公里,道路红线宽度为40—70米。
②城市主干道
城市主干道呈方格网路网形式,干道与环线相结合,以适应各片区用地发展格局。 河西片区主干道为五纵九横,五纵自西向东依次为兴贤路——天华西路、吉阳大道——天华大道、吉州大道、井冈山大道、沿江大道。九横自北往南依次为发展大道、凤山大道、金庐大道、大桥西路、韶山路、阳明路、吉福路、军民路、吉祥路。
河东片区主干道为三纵七横,三纵自西向东分别为滨江大道、青原大道、梅林大道,七横自北往南分别为通源大道、水运一路、大桥东路、金竹路、公略路、赣江大道、水库路。
河南片区主干道为六纵四横,六纵自西向东依次为白云路、富川路、井冈山大道、创新大道、火炬大道、拓展大道,四横自北向南依次为庐陵大道、君山大道、京九大道、西陇山路。
第七十三条 广场设施规划
规划设游憩集会广场9处:分别为河西片区人民广场(已建)、吉州工业园广场、河南片区庐陵广场(已建)、文天祥广场(文天祥公园以南);后河广场;河东片区滨江广场4处。至2020年,规划游憩集会广场总面积18.5公顷。
规划设交通集散广场1处,为吉安火车站站前广场(已建)以方便旅客集运,占地面积为6.0公顷。
第七十四条 停车场库规划
规划到2020年吉安市公共停车场总面积约为59万平方米,其中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占85%,约50万平方米。规划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与城市公共设施、交通设施等车流量集中的地块相结合,按照500米服务半径,总用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约占机动车停车产总面积的70%,其余30%为中小型公共停车场,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结合停车需求与城市道路建设情况,均匀分散布置在城市内部。
规划在中心城区内设置机动车停车场14处,每个停车场所用地1~5公顷不等。 第三节 公共交通规划
第七十五条 公共交通发展目标
规划城市中心区线网密度3—4公里/平方公里,城市边缘地区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达到2—2.5公里/平方公里。规划城市的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0标台/万人。规划平均站距为300~500米。规划站点覆盖率为城区站点3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75%,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5%。
第七十六条 公交站场及设施规划
规划加强城区公交站场建设。设置1个调度中心,3个公交总站。 规划设置一个具有综合性功能的调度中心,含车辆调度、培训、车辆修理、清洗、停车、保养等功能,规划设在河西片区军民路与井冈山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规划在三个片区各设置一个公交保养场,每个公交总站占地面积约3~4公顷。其主要功能为车辆保养修理、发班调度、一般清洗等,其中:
①河西片区公交总站:对原有公交公司进行拓展和改建。 ②河东片区公交总站:设在片区东南侧,靠近铁路处。
① 河南片区公交总站:设在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站路口。 规划至2020年,吉安市公交站场总用地面积约为15公顷。
第十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七十七条 绿地系统规划目标 结合吉安市的自然地理特征,充分保护现有自然山水格局,并以此为绿化体系的核心基础,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网络化的生态绿地体系;建设适宜居住的绿化环境,使城市生态绿地系统与城市人居系统之间具有良好的耦合。
第七十八条 绿地系统规划原则
①因地制宜,显山露水,突出滨水城市特色的原则 ②点、线、面相结合,均衡分布原则
③生态科学与景观艺术相统一、功能多样性原则 ④体现城市历史文化特色的原则 第七十九条 绿地系统规划指标 至2020年,规划绿地面积915.2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04%,人均绿地面积12.04平方米/人。其中公共绿地761.6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0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02平方米/人。
第八十条 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以城市外围山体为系统背景,以禾河、赣江等城市内部水体及其周边带状滨水绿地为联系纽带,以各级公园绿地为核心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复合式、立体化的结构。
(1)绿环:城市背景绿化山体包括真君山、天华山、螺子山、神岗山、西垅山、青原山六山,形成围绕城市的基本绿化生态环。
(2)绿核:依托现有的螺湖水系、后河、君山水库建立城市绿核——庐陵文化园、环后河绿地、君山公园等各级公园绿地。
(3)绿廊:禾河、赣江作为吉安的重要绿色资源,在改善现有水体的条件下,应加强水体周边的滨水绿地建设,保护城市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利用铁路、高压走廊的防护绿地,形成多条绿色廊道体系。
第八十一条 公共绿地规划 (1)公园绿地
规划综合公园共13处,结合城北组团、后河组团的城南新区、滨江组团的建设,新建神岗山公园、梨山公园、龙湖公园等综合性公园。
(2)社区公园
规划结合各个组团内的居住用地,均匀配置一定规模的社区公园。 (3)带状公园
规划沿赣江两岸、螺湖水系、后河水系等规划大量的带状公园。 (2)街头绿地
①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要求在每一个商业区、居民区、科教区附近建1~2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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