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史,在塞姆勒与莱新(Lessing)的著作中我们找到许多重要的因素。
二、教理史的早期著作
兰奇(S.G.Lange)与谬恩丘(Muenscher)的著作可以说是研究教理史的最早著作。兰奇的著作并没有全部完成。谬恩丘在一七九七年完成了四大卷的教理史,接着他又写了一本教理史的概要。他的著作完全以公正的的态度,来对于基督教教义怎样演展成目前的型态,作了一个正确的答案。但可惜的是,他的著作受唯理主义的影响,而且也没有判别他所研究的是教义或教理。对于他所用的方法,乃是他开始所使用的“普通”与“特殊”的教理史;以后有许多作者也用他的方法。在谬恩丘以后的作者所写的教理史都不及他的详尽。
后来因为受着黑格尔的影响,人们开始用更为彻底的历史学的方法。有一位杜宾根学派(Tuebingen School)的新约批判的发起人包珥,就是在研究历史时使用这个方法。他乃是用黑格尔派演进的原则,来追溯教会中教理的次序与进程。他认为可以用两个标准来判定教理史的材料:(1)就是有可靠的见证人所证明的事实;(2)又要按照历史的内容,以及进展的过程来解释这些事实,包珥的著作中就是用黑格尔的三步辩证法,因为如此,他的教理史,有许多地方是一种出于人的思考而来的观念。 但是黑尔派中有一点是值得嘉许的,就是所用的教理如何发展或演进的观念,这一点,后来由施来尔马赫派的神学家们所采用。后来尼安德与哈根巴也用这种方法,这两位作者对于基督教为宗教以及教义为宗教的价值的看法,在这两方面都更胜于黑格尔。但他们仍然采用特殊与普通的历史的方法,所以并没有完全达到理想的方法;后来,他们也采用“分解法”。以后的信经学者如多马修和克利福(Kliefoth)的作品中更有了进步。克利福的著作中将教理与教义的观念加以分开来研究,认为两者有所不同。按照克利福,他认为每一个时代都有他们所发展的教理的真理,这些真理也就成了后一代人的宝藏,可以从中汲取材料,并再形成新的教理,并不象包珥所说:要将上一代的教理如废物一样弃掉,却是应当将上一代的教理全部用来作为新的教理发展的材料。多马修却是特别将主要的与次要的教理分别出来,前者乃是关于真神、关于基督、关于罪与恩等的基要教义,后者乃是从以上的基要真理演展出来的其他教义。 他乃是站在路德宗的信经立场来写作他的教理史。
罗马天主教的学者并不很有兴趣来研究教理史。如果有某些学者来研究教理史的话,他们终是认为教理的起源是出于教会当局对于基要教义有权威性的决断。早期的著作中都是如此假定,认为早期的教会已经占有了全部的教理真理,因之从一个时代转变另一个时代的时侯,教理却完全不能更改,也不能有新的发展。他们认为从前一次所交付我们的教理是不能更改的,或许人的注解可能会略有不同。从纽曼(Newman)开始,天主教教理才有人提到发展的可能性。根据纽曼的看法,他认为最初所交付我们的启示真理是隐含的,是原始的,只有逐渐地受到外在的
影响,才会逐渐开展。然而,所谓发展的过程,却完全是受无误的天主教会所控制。这种很小心的看法,仍然不能获得罗马天主教的当局所接纳。
三、教理史的后期著作
后期的著作不再象早期著作那样机械化,也不再以特殊与普通的分类法,或“分解法”来研究教理史。这种方法虽然从塞尔敦以及塞德著作中仍然可以看到,但在其他的作家中,就无人再用此种方法。一般的作家都认为教理史必须有连续性的关系。尼采(Nitzsch)所采用的逐渐发展的方法,可从他的分段标题上看出:“古时大公教会的教义之公布”以及“古时大公教会的教义之发展”。哈纳克的著作中也有类似的分段:“教会教理的兴起”以及“教会教理的发展”。
哈纳克的著作曾采用多马修和尼采的方法,但他却更进一步。他认为教理的兴起与发展是与教义史不一样的;而且他也认为基督教是在不断地发展,因为一般文化也是在不断地发展,他的著作中也不再使用分解法。但是哈纳克对于基督教教理的看法完全错误,因为他认为教理乃是希腊精神在基督教的土地中发扬,认为教理是基督教与希腊文化的混合,而且希腊文化更优于基督教思想。他认为信仰的命题被错误地转为理智上的概念,并要用历史与科学的证据来证明,正因为如此,信仰的真理也就失去了教理上的权威,以及生活的价值。他又认为这种腐化的过程并不是从新约开始,乃是在第二、第三世纪时着重“道”(Logos)的教义时才开始,直到罗马天主教的梵谛冈大会;同时改教者们那时因为专心一意于改教,也没有注意教理的事,使改革宗的教理不断地有改变。严格地讲来,改革宗似乎是无固定的真理,即教理。这是哈纳克的看法,他认为教父们受异教的影响,所以他们的看法也不正确。其实哈纳克对于教理史的见解是完全错误的。
鲁夫斯与史伯格并不采用哈纳克的分类法,但认为哈纳克著作的第二部份,确是将教理史论述详尽;但鲁夫斯本人也着有基督教教理的起源一书。鲁夫斯比史伯格更同意于哈纳克对于教理起源的看法。鲁夫斯的著作可以作教理史作者们的参考书,因为他曾引用了许多教理作家的话。史伯格也曾着有一部份为两卷的教理史,这本书也曾被译为英文,题为《教义历史的课本》;这本书对研究教理的人很有帮助。
教理发展的预备期
壹、使徒时代教父以及他们的教理观
一、他们的名著
使徒时代的教父,乃是指那些在最后一个使徒仍活着的时期的那些教父,有些甚至于作过使徒的门徒 ;早期有好多名著,被认为是这些教父们所写。至少有六位教父,是我们大家所熟知的,即巴拿巴(Barabas)、赫马(Hermas)、罗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坡旅甲(Polycarp)、帕皮亚(Papias)和伊格那修(Ignatius)。这位巴拿巴被认为就是使徒行传中作保罗同伴的那一位,究竟是否是这一位巴拿巴,仍有怀疑的余地。一般都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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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即那位著作反犹太教书信的教父。有人认为赫马就是罗马人书十六章中所提到的那一位,但也没有足够的根据。有一本名为《赫马牧人书》,一般认为是他所写,内中描写到“异象”、“命令”以及“比喻”等。这本书的真实作者很有可疑之处,但初期教会仍然很重视本书。罗马的革利免很可能是保罗在腓立比人书四章3节所提到的那一位他的同工。通常一般人称他为罗马的主教,他很可能是罗马的监督,但也很可能是罗马教会的一位牧者。他曾真理归纳起来,且全部圣经的六十六卷正典也尚未凑合在一起。所以这些早期使徒时代的教父们,多数是引述口传的教训,却很少引述已经记载在圣经上的教训。当时的教父们也并没有经过特殊的训练,可以将圣经上特出的真理系统化。虽然这些早期的教父可以引用的资料甚是欠缺,但他们的著作仍然是非常重要,因为乃由于这些教父们的努力而使圣经成为正典,他们也是新约圣经被集合起来之媒介;因之在第二世纪中,一些神的仆人为真道争辩时,着有哥林多书,因为那时哥林多教会中有分争,他就写信去警戒他们,并嘱咐他们要过圣洁的生活。虽也有少数的人怀疑本书是他所作,但是一般作者都觉得本书确是他的手笔。本书可以算是除了圣经之外,在教会史中最早的一本可靠的著作。一般人认为坡旅甲是示每拿的主教,但是教会历史学家优西比乌(Eusebius)却认为他是一位“使徒时代可敬的长老”。他是使徒约翰的门徒,曾写了一封书信给腓立比人,内中都是引用圣经的话来劝诫他们。帕皮亚与坡旅甲同时,被称为“希拉坡立”的监督,可能也是约翰的门徒。他是《主圣言的注释》一书的作者;本书已经遗失,不过在优西比乌史记中曾引用了他的话。伊格那修也是在最后一位使徒尚活着时,作“安提阿的监督”。有十五本书信曾被认为是他所作,但今天一般学者只承认其中七本真的出于他的手笔。在以上几位著名的作者所作的书之外,还有两本佚名的书,一本是《达提奥尼底书》(Epistle to Diognetes 提奥尼底为人名),以及《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前者,有人认为是殉道者犹斯丁所作,因为犹斯丁曾写过一本《提奥尼底辩道学》的书。但是从《达提奥尼底书》的本文看来,似乎不可能是犹斯丁所作。《达提奥尼底书》的内容是描写到许多异教徒或犹太教徒为什么舍弃他们的宗教来成为基督徒,其中特别描写到基督徒的行为与高尚的人格,作者认为这都是由于基督教的教义的效果。在主后一八七三年所发现的《十二使徒遗训》,约在主后一百年所写。本书分上下两部,上部乃是提到生命之路,与死亡之路;多数是道德品行上的教训;下部乃是详细描写到教会崇拜的仪式,以及教会的规律;也提到末世必成的事。
二、他们的教训
教训缺乏原始性、深度与清晰性
常有人认为,研究新约圣经并研究教父的著作。会看到许多不同之处。教父的著作不能比新约更明晰、深邃;也不象新约的教训那样超越、清新。因为新约圣经既是圣灵默示而写,当然是有权威的,又是没有错误的;教父们乃是注解圣经的教训,并不是直接出于启示,因之免不了有错谬的地方。新约圣经是神所启示的完全的真理,教父的著作不过是对圣经的解释,所以他们是间接地引用圣经上的话来写作他们的教义。 教训多出自圣经
他们的著作都是出于新约圣经,多数是引用圣经上的话,很少是出于他们自己,而且他们的著作也并不太系统化。对于这一点,我们也不必惊讶,因为当时的教父们并没有足够的时间与材料来思考圣经上的话,将全部圣经的
有所根据。 教训缺乏确定性
早期使徒时代的教父著作中第二个特点,就是并不断定某一格式为写作的模型。新约中记载了不同使徒们传福音的格式:即彼得的、保罗的、以及约翰所用的格式。这三位使徒所得的启示是相同的,他们也都传同一个真理 ,但他们所用的格式却有不同。这些教父们虽然最接近于约翰,而且也最熟悉约翰传道的方式;然而在他们自己传扬真道时,却并不采用任何一位使徒的格式。有人如此解释说:必须要经过详细研究与思考才能发现三位使徒所用的特殊格式。而这些教父们几乎与使徒们同期,故他们并不去研究使徒们传道的格式;同时他们也认为基督教并不只是一种知识,却是叫人来顺服神旨意而活的一种生活方式。他们晓得耶稣的教训,以及使徒们所传的道是神启示的准则,但他们并不试着去加以解释,他们乃是将自己从神或从使徒们所领受的真理传扬出来。又因为当时人们都是受着外邦宗教与犹太教的影响,人们的思想也都是受着希腊哲学的影响,所以那时的人很少注意到使徒们传扬真道时所用的格式有什么分别。
三、他们的信息 论神与耶稣基督
一般人都认为早期教父们的著作,内容上对于教义并没有详细的阐述。他们的教训都配合圣经上的话,也可以说是按照神的启示的圣道。正因如此,我们不能说他们对于教义的真理是否加以阐扬,或是对于真理是否有更深的领悟。他们都见证神是创造之主,是宇宙的主宰,他们也相信耶稣基督与神同工,在创造与治理宇宙的工作上有份,最后又道成肉身。他们也都用圣经上的名称,称神为父、子、灵;又称基督是神,也是人;但他们并不讨论这些称呼所牵涉到的问题。 论基督的工作
他们讨论到基督救赎之工的时侯,彼此都有自己的见解。有的时侯,他们特别指出耶稣基督受苦替死,解救了人类脱离罪恶与死亡;但有的时侯,他们也认为基督所作的救赎,将父神显示出来,也使我们获得新的道德律。有时他们也认为基督之死为人取得了赦罪之恩,使人能够来顺服神;却不认为基督之死乃是人类称义的基础。使徒时代的教父们,最大的缺点乃是太重视道德方面的改进。也可能是因为当时异教世界的属于肉体的人,都认为有高尚的道德是叫人得救的根由,因之使教父们也重视依靠律法或道德为得救的根由。 论圣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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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圣礼,他们也认为是能够使人获得救恩的祝福。洗礼能叫人重生得新生命,又能叫人的原罪本罪都能赦免(赫马与第二革利免);圣餐能将永生不朽的福份传达给领受的人。 论信心与善行
每一个基督徒都是凭着信心来认识神,所谓信心乃是基督徒对于神的真知识,对他有信靠的心,并且完全将自己交托给他,他们常提到因信称义,但是对于信心和称义对于基督教的威胁甚大,但是内在的危机,就是各种福音的异端,对于教会的威胁却是更大!
一、犹太教派
在犹太人的基督徒中有三派倾向于犹太教的人;这些派别甚至于在新约中就已提到。 1、拿撒勒派
这些乃是采取基督教教训的犹太基督徒。他们只承认希伯来文的马太福音,同时他们也承认保罗是一位使徒。以及新生命的关系,他们并不加以详细解释。他们在某些方面因为太重视靠律法与道德,所以有些教训与保罗的教训不同:他们认为信心是人生的第一步骤,以后又当靠着信心来发展道德上的品行;他们觉得是因受洗而罪孽得赦,又因信心而真知赦罪的事实;但是单这一步仍有所不足,所以应当在属灵生命上有第二步,就是靠着善功才能蒙福,这一点与信心并行。基督教被视为新的律法与仁爱,并使人产生顺服的心。他们认为以上三点最为重要,却不太重视神的恩惠。他们认为善行是基督教的主要教训。 论教会与未来的世界
基督徒乃是那些活在基督社团,即教会中的会友,他们都有属灵的恩赐;但也逐渐地开始尊重那些负有圣职的人,即新约中所提到的牧师、长老、执事等。有的时侯,他们也认为监督之职更高于长老。他们的著作中也特别指出今世的一切都是暂时的、虚空的;但将来的时代却是荣耀的、永远的。他们认为这世代很快就要过去,他们认为今世即将消失的看法,是根据旧约中的预言。神的国是至善的,乃是将来才会临到我们的有福的国度。按照某些教父(巴拿巴、赫马、帕皮亚),认为在天国尚未临到之前,先有千禧年来到。他们虽重视千禧年,但更重视将要临到的审判,那时神的子民要获得属天的奖赏,但恶人必要受到永刑的咒诅。 贰、异 端 的 福 音 外在的危险
在第二世纪时,基督教教会的组织,成为时代的一种新动力;但同时教会也起来为了纯正教义而抵挡各种异端。教会不但有外在的仇敌,也要抵挡内部的腐化;教会当时必须为了要保持教义的纯正而驳斥错谬的教训。当时的教会受到统治阶级的逼迫,甚至于到了存亡攸关的地步。教会在初期时代大受逼迫:在巴勒斯坦,都是受到犹太人的逼迫;然而对于罗马政府,最初认为基督教不过是犹太教的一派,因之被认为是正当的宗教,但后来,基督教逐渐为各地人民所接纳,成为普世的宗教;又因为基督教敬拜独一真神,基督徒都拒绝敬拜假神,也不拜罗马皇帝,所以罗马政府认为基督教不利于罗马国教,因此罗马皇帝的政府就开始起来逼迫基督徒,使基督教几乎被消灭。同时那些外邦人中的学者,尤其是许多有名的哲学家们,都一同起来攻击基督教教义,这些当时被视为最有学问的人,如罗仙(Lucian)、坡菲雷(Porphyry)、色勒俗(Celsus)等,都起来开始谩骂基督教。他们所用的方法,与后来各世代以及近代的唯理主义和高等批判者一样,就是认为基督教不合乎人的理性思想。这些外来的攻击,虽然
拿撒勒派与其他犹太教派不同,因为他们相信耶稣是童贞女所生,他们也相信耶稣的神性;他们自己完全守着犹太教的律例,但他们并不勉强外邦人也来守旧约的律法。如史伯格所说:“他们确是犹太人基督徒,而下面所提到的两个犹太教派,却是基督教的犹太人。” 2、爱宾派
这一派乃是出于使徒时代反对使徒保罗的法利赛教派的犹太教徒。这一派的人都不承认保罗是使徒,认为保罗是背弃了律法的人;而且他们也都勉强所有外邦的基督徒来受割礼。他们对于基督有一种舍林他施的看法(Cerinthian View),可能因为他们坚持旧约中的一神论。耶稣基督的神性以及他为童女所生的事实都被否认。他们认为耶稣与人不同之处是因为他完全遵行了律法,他被拣选成为弥赛亚,也是因为他敬畏神遵守律法。他乃是在受约翰的洗时,领受了圣灵,才觉悟到自己是弥赛亚,因为圣灵的同在,而使他能完成先知、教师的职责。他们不愿意认为他们的弥赛亚会受苦与受死! 3、爱尔克赛派(Elkesaites) 这一派的犹太基督徒相信神智说,同时也严守禁欲主义。他们一方面否认基督为童贞女所生,认为他的出生与别人一样,但同时又认为他有更高的灵体,如天使一样。他们称他为最理想的亚当化身,也称他为至高的天使长。他们也守割礼与安息日;他们也常举行洗濯礼,认为这种洗濯礼有异常的洁净功用,使人与神和好;在他们中间也实行异术与占星学。对于守律法的事,他们也有一种秘密的教训。这一种派别或许是盼望获得一般犹太教徒的承认,因为当时一般的宗教都喜欢采取并混杂其他教派的教训。保罗所写的歌罗西书,以及提摩太前书很可能就是警戒当时的门徒来谨妨此种异端。
二、外邦异端(即外邦基督教中的神哲主义)
在当时的神哲派的教训中我们看到了对基督教教义的谬解。这个神哲派的教训有一点很近似犹太教派,两者都认为旧约与新约有尖锐的对立。神哲派开始时是从犹太教演化出来,后来又逐渐地将犹太教、基督教、以及外邦人的思考、哲学思想混合在一起,成为一种非常古怪的道理。
1、神哲主义的起源
(1)新约中的神哲主义
从新约圣经中可以约略地看到,使徒在世的时代,神哲派已经产生了。在新约的时代有些传异端的教师,他们一方面利用犹太教的教训,又对于天使和灵体加以揣测,他们的中心思想是基于一种二元论:一方面赞成禁欲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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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又放纵情欲;他们对于复活的事也加以灵性复活的解释,以致使教会所盼望的身体复活的事变为一种讽刺性嘲笑(参看西2:18起;提前1:3-7,4:1-3,6:3起;提后2:14-18;多1:10-16;彼后2:1-4;犹4-16;启2:6、15、20起)。这一派的人常以自己的幻想来解释宗教上的事,尤其是在舍宇宙的起源,而利用象征性的仪式,神秘的圣礼,也教导各种奥秘的异术。如果有人要加入这个组织,必须要经过各种怪异的手续,行各种奥秘的入社礼。他们认为这种礼仪手续,能叫入社的人不受罪与死的权势所威胁,也能叫人在将来的世界得着永福。然而,事实上,他们的目的,乃是要将福音变为一种宗教哲学或是神秘的智慧。可是,林他施(Cerinthus)的异端更是如此,他们认为耶稣与基督完全是分开的,耶稣是人,基督是更高的灵,当耶稣受洗时基督的灵降在他身上;当他在十字架钉死之前,基督的灵就离开了他。使徒约翰的书信就是要指出这个异端的谬误(约1:14,20:31;约壹2:22,4:2、15,5:1、5、6;约贰7)。 (2)第二世纪中的神哲主义
到了第二世纪的初期,这些错谬的教训就更加普传,而且此种异端也在各处展开。为什么神哲派的异端如此风行呢?是因为当时一般世人都喜欢将各种宗教混合起来。当时有各种不同的宗教,一般人也都喜欢接纳各宗教的观念,同时又将各不同的观念混合起来,成为一种混合的宗教。西方本有的宗教并不能叫一般人得着满足,东方来的宗教此时又被大大传开,也被多人接纳。当时一般人只有一个目标,就是盼望能够满足自己对于信仰的求知欲,盼望能与神有一种奥秘的神契,又盼望灵魂真能在死后升上极乐世界。一般人看到基督教在这些方面能够满足他们,所以有许多人来接纳基督教。同时,他们也发现基督教乃是当时惟一的一种普世宗教。神哲派很可能是要凭着人的知识,以人的方法,盼望将基督教放在这样的普世宗教的地位上,因之,就将属世的智慧与知识加在救恩的福音之上,为的是要迎合众人的胃口。 2、神哲主义的主要特性
(1)神哲派是出于人的思考 在教会历史上,神哲派可以说是最早的出于人类自己思考的一种运动。他们最基本的特质就是要寻求知识。这一派的名称:Gnostikoi,就是指那些寻求知识的人,所以被称为“神哲派”,他们自称对于属灵的事有一种更深的知识,一般普通的信徒是不可能获得此种知识的。神哲派的人虽曾对于宗教与哲学方面更深的问题加以考究,但他们所用的方法完全错误,他们所得的结论也完全与圣经所启示的真理相反。他们所考究的两个最基本的问题,乃是“绝对的存有”(absolute being)以及“邪恶的起源”(origin of evil)的问题;然而这两个问题并不是肇源于基督教,却是出于异教的宗教思想。他们对于宇宙来源的问题曾有复杂的理论;然而他们的理论都是根据东方的宗教传说,并混合圣经的真理。无疑地,他们的目的,乃是要将福音的真理变为更易于叫当日有高度文化的知识阶级来接纳。
(2)神哲派是一种普遍流行的运动
神哲派虽是一种思考的哲学,但也是一种很风行的运动。为要叫庸夫俗子来接纳,就必须要用其他的方法;然而一般人民对于思考性的哲学并不感兴趣。因此,为了要使群众接受神哲主义的教训,他们为了要叫一般人民了解
神哲派仍称自己是基督教的一派。他们也时常用隐喻法来解释耶稣的教训,又称他们的教训乃是使徒们遗留下来奥秘的传统。许多加入神哲派的人还自以为是领受了基督教的真理。
(3)神哲派是宗教与哲学混合的运动 神哲派虽称自己是基督教的一派,但其实是各宗各派的混合主义。今天的学者仍然不能决定神哲派究竟是否是基督教的一派。按照史伯格的看法,他认为神哲派并不是基督教的一派,却是一种异教。神哲派所讨论的问题都是出于异教,只不过也是用基督教的教训来解答这些问题。神哲派非常尊重耶稣基督的地位,认为他是人类历史的转折点,是绝对真理的导师。哈纳克称神哲主义“完全是希腊化的基督教”,又称这些神哲派的教师们为“最初的基督教神学家”。华尔特教授(Prof. Walther)在论到神哲主义时,比较更中肯,他论到神哲派时曾如此描写说:“这些人乃是将基督教中一些破布偷去,为要遮掩异教的丑态。”华教授所讲的可与史伯格媲美,史伯格说:“神哲派不过是将基督教民族(本色)化。” 3、神哲派的主要教义
我们在此不讨论神哲派中的各派别,我们只能简单地讨论一般神哲主义所守的教义。他们的教义中一定会着重一种“二元说”,他们认为有两个原则或两位神,有时他们认为这两位神彼此对恃,一个较高于另一个;甚至于他们有时也会认为有善恶两神。那位至高至善的神是无可测度的,他在那些有限的受造之物中间,又造了一连串的存在者,都是从他而出,这些神圣的存有也被称为分神;善神与这一些分神总合在一起,也就被称为“完满”(Pleroma),就是神性本质的丰满。至高的神乃是藉着这些“分神”来与受造之物发生关系。他们认为世界并不是这位善神所造,乃是因为神丰满中有一位分神堕落而造;所以世界可能是一位低级的神所造。这位低级的神被称为“造物主”(Demiurge),他们认为这位造物主就是旧约的耶和华,比至高之神的地位要低,他的权柄也是有限度的,有的时候也是一位报复的神。这个造物主在神哲主义的教义上看来,乃是与至高真神对恃的,因为至高真神才是至善、至德、至真;这位真神乃是在基督里面显示出来。 物质的世界是这一位低等的,很可能是“恶神”所造,因之,所有的物质都是邪恶的。然而在物质世界仍可以找到灵界的余种,也就是人的灵魂,是高级的、纯洁的世界所产生出来的火花;这灵界的余种怎样被降到物质世界,又被拘囿在人体内,这一点却无人能加以解释。然而,灵魂怎样能得拯救,并脱出物体,只有藉着善神的救功。善神也预备了一种救法,就是从众光的国度中差遣一位使者来到黑暗的世界。在基督教的神哲派中,认为基督就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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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使者。对于基督,他们有许多看法:有的时候,他被视为一位属天的存有,在世出现时,只有一种幻影的躯体;现而得到好的鉴戒。教会因此而看到神的启示必须完全是
出于正典,而且也特别看到旧约与新约的关系。不但如此,有时他又被视为是一位属世的人,却暂时有更高的权柄或灵体在他里面。因为神哲派认为物体是恶的,所以这位高超的灵不可能有一般世人的那种物质的身体。
神哲主义的教义认为,任何人在救赎上有份,又能胜过世界,乃是因为参加神哲派,并领受入教的秘密仪式。他们认为救赎必须经过以下各步骤:就是要进入基督婚礼的奥秘,特殊的洗礼,神奥的名字,以及特别的膏抹,然后才能获得永存的秘密知识,也才能走向救赎的道路。从这方面看来,当时的神哲派更近乎一种风行的奥秘教。一般世人可以分为三类:属灵的人,乃是教会中高级委员;属魂的人,乃是教会中一般的会友;属物质的人,乃是所有的外邦人。只有第一类的人才能获得更高的知识,因之也就有了更高的福份。第二类的人必须藉着信仰与行为才能得救,这等人只能获得次等的福份。那第三类的人,就是毫无盼望的失丧之人。
神哲派的伦理哲学有两种相对的结果;他们的伦理道德与他们的救赎观有关;有的时候,有人主张苦修主义;但同时也有人认为属灵的人,既有了属天的祝福,那末肉体方面的行动,并不能影响他们的救恩,所以就不禁止肉体上的情欲,过着属肉体的生活。他们一方面注重苦修主义,另一方面又过着放荡的生活。在神哲主义的教义中,完全忽视末世学,他们也否认死人复活的教训。他们认为,当一个人的灵魂离开物质的身体时,就能进到“完满”的境界之中,这是人生的结局。 4、神哲派在历史上的意义 (1)神哲主义的失败
神哲派虽然是真理的大敌,但也不能阻止基督教真理的进军。虽然有少数的人受着他们迷人的教训,以及秘密的仪式所引诱;但是大多数的基督徒并没有受到神哲派各种怪异的教训,以及骗人的应许与祝福所欺瞒。事实上,神哲派在历史上存在的时期很短,不久就消亡了。有如陨星突然出现照明天空,但转瞬就已消失。当时的教父都直接指正神哲派的错谬,教会也发表了信仰的条文,扼要地将基督教基要的教义叙述出来,并传达给各处的基督徒阅读,又因为教父细心地注解圣经的真理,拒绝一切伪福音书、伪使徒行传、书信等,保持了已存的正典;所以神哲派因着以上的各种原因而不攻自破。 (2)给教会的印象
虽然如此,神哲派对教会仍产生了一种非常不良的影响,其中有些怪异教训,曾被教会所吸收,后来在罗马天主教的教义之中又被采用,如天主教对于圣礼所持的古怪的概念,他们所守的神是隐秘性的哲学,所以就认为只有藉着中间人(如圣徒、天使、马利亚等)才能来到神的面前,天主教又将人分为高级的、低级的之类,以及他们着重修道院的苦修主义,都是直接、间接地从神哲派所受到的影响。
(3)从神哲主义所得的益处 从另外一方面看来,教会似乎也间接地因神哲派的出
教会从此也开始规定信仰的条文,即扼要地将真理叙述出来,即信徒所当遵守的信经;若有人要解释圣经必须凭着这些信仰条文的真理。因之为了要抵挡神哲派的异端,而教会本身在教义上反倒得益。因为从此开始,使信徒们看到基督教不是一种奥秘教的仪式,却有纯正的教义。从此基督教也开始重视对于教义的认识,不单是凭着情感的作用,更使教会开始重视教义的发展。因为注重教义,就看到基督教的神并不是出于人们的思考,或是象神哲派神话中的神。教会也因此看到,无论是旧约、新约,所启示的这位神,乃是至高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与支持者。教会也看到所谓“分神体的造物主”(Demiurge)的教义是错误的,同时所谓“物质是恶”的看法也不是圣经的教训。教会也反对神哲派称基督不过是“一位分神”;因此也特别指出他的特性,一方面是神的儿子,另一方面也重视他的人性。对于耶稣基督的生平上的特点,如童女所生,他所行的神迹,他受苦替死,并从死里复活等事实,也有了更清楚的认识。此外又因为要辨正神哲主义异想天开的邪说,教会也就对耶稣基督替死赎罪的救功更加阐明;又因辨别神哲派中认为只有某些特殊阶级的人才能得最高祝福的看法,教会特别指出全人类都有权利来接受耶稣基督的救恩福音。
三、教会中的改革运动
一、马吉安以及他的改革运动 1、他的特性与目的
马吉安是邦都(Pontus)人,他后来远离家乡,是因为他与别的女人同居之故不得已而出走,于主后一百三十九年来到罗马。有人称他为一个非常热忱而有才干的人,他的工作也被认为是改革者的工作。他开始的时候想叫教会来迎合他的想法,但并没有成功;因之他觉得自己必须要将随从他的人联合起来,组织另一个教会,并用各种宣传的方法来吸引广大的群众。从前有人将他归纳在神哲主义的一派,但现在一般人都怀疑此种看法。鲁夫斯认为:“马吉安的教义系统之中最重要的是救赎论,并不是宇宙论,他认为信心更重于知识;他并没有借用东方的神话,或希腊哲学的问题;他也不使用隐喻法的解经学。”这个看法与哈纳克相同;他说,马吉安不能被归纳为神哲主义的一派,如巴雪莱(Basilides)或范伦丁(Valentinus);哈纳克的理由如下:“(1)马吉安并不重视形上学或护教学的思想,他所注重的乃是救赎论;(2)所以他特别重视全部福音与信仰(却不重视知识);(3)他在他的基督教概念之中并搀杂哲学思想(不以哲学为主要的原则);(4)他并不想建立一个哲学派别,却是盼望按照保罗的福音来改革当时的教会;他认为当时的教会太重视律法(犹太人的律法),同时又拒绝神白白的恩惠。因为他改革教会不成功,所以他就建立了另一个教会。”史伯格也有类似的看法。 2、他的主要教训
对于马吉安,最大的问题,乃是怎样将旧约与新约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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