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作推进表、国家局领导讲话摘要、检查通报
关于对县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庆食药管发 2010 99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书记韩学键在10月11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2010年12月中旬开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市五区、四县27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各县、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庆食药管发 2010 99号)下发后,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行动,及时召开了学校食堂分管人员和食堂负责人会议,对文件精神进行了贯彻落实,同时,要求学校食堂对照自查表逐项认真进行自查,并与校长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强化了学校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学校食堂管理组织和制度基本健全。大部分学校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立专(兼)职的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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