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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分析:
甲、乙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如下: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600×100=60000(万元) 甲公司主营业务成本=500×100=50000(万元) 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60000-50000-10300×88% -1000×88%=56(万元)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额=56×25%=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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