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会外部资源来说,由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不同机构和不同部门之问最快、最大程度利用相关资源成为可能。检察机关侦查职务犯罪可能经常使用到的人口基本信息资料、工商登记资料、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的开户资料及通讯信息,还有机动车辆信息资料、房地产权信息资料等等,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快捷地下载利用。所以无论是检察机关内部资源的共享,还是检察机关外部资源的利用,都必须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统筹、协调,以便充分地利用这些资源为侦查办案服务。
二、建立职务犯罪情报网络的可行性
首先,顺应检察改革的方向和要求。改革是我国二十多年来的主旋律,各行各业莫不如是。党的“十五大”适时提出了“推进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对检察改革的总体目标、原则、具体内容作出了规定。其中特别对转换侦查机制,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打击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这些规定,不仅给予各级检察机关的工作宏观上的指导,而且在微观上对各项检察业务改革,不断完善各项业务工作机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因此,根据当前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建立检察机关的情报网络系统,以提高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侦查能力,是切合时宜的。
其次,职务犯罪侦查面临挑战所形成的共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刑事法律的修订、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的智能化及反侦查能力的大幅度提高,职务犯罪侦查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工作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职务犯罪侦查的实践需要,已经使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发出了一个共同的呼声:为改变目前职务犯罪侦查的窘境和困难局面,尽快建立职务犯罪情报网络。这种基于实践所形成的共识,是推动建立职务犯罪情报网络最现实、可靠的力量。
第三,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长期积累。从新中国设立检察机关以来,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末检察机关恢复设置以来,经过几十年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实践,检察机关积累了丰富的自侦案件的侦查经验,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的有关职务犯罪的基础资料和案件材料,为建立职务犯罪情报网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第四,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各行业各部门内部网络的构建提供了便宜的通道和技术平台。利用互联网这个快捷的通道和技术平台,检察机关的情报部门和侦查部门可以及时地了解社会情况和获取相关信息,特别是有关职务犯罪的基本信息资料。同时可以快速地进行情报信息传递,方便地进行情报管理,极大地拓宽了职务侦查部门的信息来源,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职务犯罪情报网络的基本构成
1、职务犯罪情报
情报,顾名思义就是关于某种情况的消息和报告。全面地讲,它是指以各种方法和手段获取的有关对象的某些情况以及对这些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成果。情报具有知识性、传递性、价值性、时效性、社会性,并往往带有很强的秘密性。
情报,按其内容和性质可以分为政治情报、经济情报、军事情报、科技情报等等。这里所讲的职务犯罪情报,是进一步细化的结果。其是指检察机关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公开的或秘密的手段和方法收集到的、并经加工处理提供侦查、预防等部门使用的有关职务犯罪的信息和基础资料。从侦查实践来看,它主要应当包括如下一些内容:(1)案件的基本事实;(2)个案犯罪嫌疑人、犯罪人及相关人员的有关情况;(3)个案涉及事件、物品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及知识等;(4)案件侦查中需长期经营的重点人物的有关情况;(5)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行业的有关情况;(6)社会各方面的有关资料;(7)其他有关信息,特别是与职务犯罪预防有关的信息。
2、职务犯罪情报网络
职务犯罪情报网络,是指从事职务犯罪情报工作的专门机构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所组成的共同体。它是以专门从事情报工作的机构为主体,若干与收集、储存、管理情报有关的部门组成的有机整体。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党政司法职务犯罪情报网络建设问题研究(2)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