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陵到云南:试论明清“回儒”对话的社会结构及其影响
李红春?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民族学研究所 云南,昆明 650034)
From Jinling to Yunnan : An analysis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and result of dialogue between Islam and Confucianism in Ming-Qing dynasty
Li Hong-chun
(Yunnan academy of social since of ethnology research institute, Yunnan, Kunming, 650034)
摘要:贯彻明清之际的回儒对话分别以金陵和云南为中心,孕育了一批汉文译著和经学大师。对比两地所经历的回儒对话过程,可以发现各自的社会结构深深影响了这两次对话的形式、深度、影响等。
关键词:回儒对话 南京 云南
明清时期,伴随回族共同体的逐渐形成,长期本土适应后,回族文化与宗教信仰方式不同程度上方式来变化。此时期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地位和影响与前代不同,逐渐由发展趋向衰微,并出现了某些带有中国特色的演变。此时期中国伊斯兰教呈现出“经文匮乏,学人寥落,既传译之不明,复阐扬之无自”的衰落状况。大量的回回知识分子为此担忧,大胆提倡“以儒诠经”、“以儒释伊”、“以回补儒”的汉文译著活动,按白寿彝《中国回教小史》的说法,此译注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王岱舆至刘智,是第一个阶段。马德新、马联元是一个阶段。第一阶段,译述和发表的地域以金陵为主,内容或专译一经或专述一种理论的体系,其兴趣几乎全限于宗教哲学和宗教典制的方面。第二阶段,译述和发表地域以云南为主,内容方面较广,已由宗教哲学、宗教典制扩及到天文历法、地理和《古兰经》之汉译了。”“以儒诠经”始于元末,大盛于明末清初中国封建社会改朝换代之际,代表人物是王岱舆。之后,张中、伍遵契、刘智、马德新、马联元等人接踵而起,他们数十位学者的近百种著作相继问世,建立起了中国伊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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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春(1981-1)男,回族,云南漾濞县人,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民族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伊斯
兰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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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教的理论基础。结束了千余年来中国穆斯林只依赖于“习俗之渲染,口头之授受,血统之遗传,阿拉伯文之讲解”的传习方式。从此,中国人可以直接通过汉译经籍学习和了解教义、教法、教史,“以儒诠经”有利于伊斯兰教的传播发展,为当时中国伊斯兰教学术文化的发展开拓了道路,也为中国和阿拉伯世界的学术文化交流作出了贡献。历史上的金陵(南京)和云南对于发端于中国16—19世纪的中国伊斯兰文化复兴运动而言是两个重要的阵地,大量“学通四教”(儒、释、道、伊)的回族智识人士不断著书立说,运用宋明儒学之精髓来阐释伊斯兰教教义、伊斯兰哲学、天文学及其他众多知识。与此同时,回族内部宗教知识传承的教育模式也演化为略近乎于儒家私塾的经堂教育,因为其模式和影响力的不同出现了金陵学派和云南学派等伊斯兰教教育欣荣繁荣的景象,这次文化复兴运动后世称为“回儒对话”。
历史上的每一种文化的出现都印有极其深刻的社会印迹,尤其是每一新兴文化运动的发生都有着特定的社会背景,是社会层面上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综合导向的作用。中国伊斯兰教历史上的“回儒对话”现象之所以主要发生在以金陵和云南为核心的两地之根源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在众多对明清“回儒对话”的研究来看,更多从回儒对话的哲学解析、文化接触(文明对话)、回族民族性格变迁、回族历史文化研究等视角来剖析,也获得了极为丰硕的成果。这样割裂了历史社会时空的分析视角来独立看待“回儒对话”无形中存在将其文化发生视为一种民族文化自觉或历史偶然选择一般的忽略。本文从明清金陵和云南两地掀起的“回儒对话”高潮为基点来回顾解析其社会环境,并对两地两次文化现象进行了简要对比,以此期盼对长期以来的“回儒对话”有进一步的理解。
一、 金陵“回儒对话”的社会结构及其影响
金陵是中国回族伊斯兰教历史上首先开创“回儒对话”文化对话之路的先驱。其中的伊斯兰汉文译注运动以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到清乾隆四十二年(1776年)即自王岱舆《正教真诠》到刘智《天方至圣实录》由金陵袁氏启承堂首次刊印的130多年中,南京一直是这一活动的中心场所,几乎所有有代表性的汉文译著都是在这里写成,或由这里的学者参与校阅参订而成。1金陵伊斯兰汉文译注主要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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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李兴华《南京伊斯兰教》一文:“王岱舆、张中、伍遵契、刘智这些重要译著家译述的代表性译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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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宋明理学哲学的吸收,用宋明理学的哲学概念来诠释伊斯兰教义,为中国伊斯兰哲学的创立奠定了基础;同时强调伊斯兰哲学内涵与中国传统哲学观念融会贯通的共性,从学理上为两大文明对话制造理论基础和互补契机。另外兴盛一时,自成一派的回族经堂教育之金陵学派,出现了一大批著名经师和学者。仅《经学系传谱》有录的南京籍人氏就有袁懋昭、马之骐、耿惟华、马进一(益)、马纯一(益)、刘五师、马秀之、金六从、叶茂之、金仁甫、金尔真(浦口人)等多人。如果再加上他们的南京籍弟子、著名汉文译著家、明初回回钦天监伍儒的九世孙伍遵契(约1598-1698),那南京的经堂教育也可说是人才济济。1由此足见,明时期金陵之地的回儒对话不仅是一个起点,还曾有一段辉煌的历史。这样的历史影像不由得我们对其当时的社会结构,尤其是有关回回群体及伊斯兰教的状况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
1、 明清金陵回回社会及伊斯兰教
江南自唐代以来由于长期的海外贸易,大量的阿拉伯、波斯、中亚地区的穆斯林商人、使节、传教士纷沓而至,也成为中国回族先民的重要落脚地之一。明初帮助朱元璋南征北战的众多将领军士很大一部分为回回人,如常遇春、胡大海、沐英等;加之明初南京作为都城大兴宫殿,大量调用了许多能工巧匠,其中部分为回族工匠;以及郑和七下西洋都是以南京为出发点,海上贸易,对外招待使节等因素也增加了回族穆斯林在南京的频繁活动。大量回回人在南京生活的事实也呈现出“回回遍金陵”的人口繁荣局面。同时,南京回族人口发展也经历了一个向外大迁移到历史,明清大规模的屯田驻边使得江南、中原等地区人口大量向边疆涌动,其中也有大量回族涌向边疆。如明代三征麓川,云南众多地区回族的族谱都可追溯到其祖先为“应天府”人氏。另外,加之南京地区曾先后受到元末红巾军和太平天国农民起义战事的袭扰,人口四逃,这也是回族人口逐渐锐减的一个客观因素。
伴随元至明初回回人中军士将领、文人政治地位的显赫,伊斯兰教也受到了
《正教真诠》《清真大学》《希真正答》《克里默解》《归真总义》《四篇要道》《修真蒙引》《归真要道》《天方典礼》《天方性理》《天方至圣实录》,都发表在金陵,而且唯一一部发表地点不在金陵的代表性译著马注的《清真指南》和稍稍晚于刘智著述的金天柱《清真释疑》,论校阅者、参订者有上元刘三杰、江宁马之骐,或论金天柱乃金陵人,是雍正四年才因祭扫父墓入京的,也是与金陵有关的。由此说金陵是汉文译著活动前期的中心则无疑。”引自《回族研究》2005年第2期,第1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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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华:《南京伊斯兰教》,引自《回族研究》2005年第2期,第157-1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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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为推崇发展的礼遇。明洪武元年( 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敕建的礼拜寺内对伊斯兰教至圣穆罕默德进行褒扬赞美的“百字赞”,另外还专设管理清真寺事务的实行敕赐清真寺掌教札付冠带住持制度。它大致包括皇帝敕建敕修清真寺,皇帝为清真寺题寺名,礼部发给清真寺掌教札付以作主持该寺的凭证,掌教住持皆冠带荣身享有一切差徭一律蠲免之特权,住持掌教以领众焚修、祝延圣寿、使教众安分守礼、毋混乱清规为职责,刻石载明与此有关事项六项主要内容。“足见证明统治者对伊斯兰教的尊崇。1明清时期南京先后有建有30余座清真寺,伊斯兰教发展呈现繁荣景象。
2、 政治优待为明金陵回儒对话创造了政治保障
明前期,南京作为都城成为全国人口较为频繁迁入地地区,客观上回族军士、工匠、商人等上层获得了明朝统治者的青睐,对回族人口和伊斯兰教发展提供了积极的政治基础。在此政治基础上,回族不断适应中国社会和文化体系,不断走向新的民族共同体。正是在此基础上,回族知识分子不断涌现,他们大多是从小熟读儒家经典,对佛、道也有一定的了解。试想如若没有获得政治支持,南京地区所掀起的“以儒释伊”和经堂之学在较为强调君主专制和思想禁锢的明王朝是很难开展的。
3、 南京商业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回族社会变迁拉开回儒对话的序幕 长期的海外贸易和南北经济频繁交汇的南京,其商业生活异常繁荣。在此之下,回族社群也逐渐适应了城市商业生活,民族经济活动较快发展,而与之民族言语的汉语转变,生活习俗与汉族几乎无异,宗教教育出现“经文匮乏,学人寥落,既传译之不明,复阐扬之无自”的衰落状况。另外,在江南、东南、中原中心城市伴随元、明欧洲耶稣会传教士们不断传教,明中期南京基督教有了较快发展。2回汉通婚日益频繁、民族母语散失、宗教信仰日趋衰微等促成了南京那些受儒家教育熏陶,熟知伊斯兰典籍的知识分子们大胆肩负“以儒诠经”、“以儒释伊”的时代重任。
4、 明代对回回及伊斯兰教抑制政策定格了金陵回儒对话的内容与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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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华:《南京伊斯兰教》,引自《回族研究》2005年第2期,第152-153页。
据《利玛窦中国札记》,利玛窦试图在南京“城里开辟一个传教中心”,并在伊斯兰教的另一个兴盛城市济宁会见了他的朋友回族人李卓吾,想通过李认识时任漕运总督的刘东星[12]。这不太可能不使敏感的、学通四教、能会通中西的南京穆斯林学者感到空前的威胁与挑战。况利玛窦们已有汉文著述《天主实义》、《天学初函》刊行,前者刊行于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后者刊行于明崇祯元年(1628年)了。见李兴华:《南京伊斯兰教》,引自《回族研究》2005年第2期,第158-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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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对回回及伊斯兰教的态度一方面为了稳固众多回族政治上层的即得利益,大肆推崇其地位,明初,对色目人的待遇确实优惠,基本上做到“与中夏无异”的诺言。在宗教上,较元代更宽松,还动用带金,敕修礼拜寺;另一方面,为强化专制统治,实现同化政策,朱元璋为消融汉人与各民族间的矛盾,采取了一些有力民族同化措施。“洪武五年令,蒙古色目人既居中国,许与中国人家结婚姻,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违者男女两家投没入官为奴婢。”1。《明律》中更透露出此中目的,谓“禁本类嫁娶者,恐其种类口繁也。”2,自然这种情况在明初作为国都的南京执行得最为严格。这样大量的回汉通婚现象产生了,虽然同化了一部分色目人,但定会有一部分非但没有融合到汉人中去,却把汉民融合进来,特别是男回女汉的嫁娶中此种现象最多,无形中也加速了回族人口的增长。
明代统治者包容与专制兼施的民族政策对于南京地区回族及伊斯兰教的影响是极其深刻的。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直接或间接地决定了南京回族及伊斯兰教发展的几个特点:第一,国都或后来在明永乐十九年(1421年)正式迁都北京而以南京为留都,南京依旧成为明政治、经济及文化的一个重要地区,由此影响在回族社群中的思想、文化、习俗上明显地表现为汉化严重特征;第二,回族知识分子受封建儒家束缚较多,由于政治地位的逐渐衰微,决定了回族知识分子的文化活动领域;第三,强制同化政策下,促成了回族与其他民族普遍通婚,南京地区回族文化生活接触的主要对象为汉族社会。
明代政治氛围所决定的回族社会结构及文化活动空间更直接地表现在南京回族智识所进行的“回儒对话”尝试影响。在政治思想严格、汉文化强势的大前提下,南京回族智识们所实践的回儒对话更多选择的是积极融合主流,借用当时盛行的宋明理学中的“心、理”等哲学概念来诠释伊斯兰教,王岱舆所提出的“三一”理论及刘智的《天方性理》中的“五典”理论,其巧妙地借用了易学中的宇宙生成观点及儒学中“五常”伦理、“天人合一”、中庸等观点,试图将伊斯兰与华夏文明进行对接。从整体上看,这首先是对华夏文明体系及思想传统的中肯和褒赏,为其进行回儒对话奠定政治基础和理论前提;而另一方面,因为南京地区回族社会政治地位的日渐式微,回族智识们面对强大的政治压力和众多的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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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会典》卷22户部7载。
《明律·蒙古色目人婚姻条》卷六。 3
马注:《清真指南》,青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363页:“吾教道理是至中至庸、至和至平之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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