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容器,反应器,塔器,热交换器设备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根据设备容积和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水压试验项目内已包括水压试验临时水管线(含阀门,管件)的敷设与拆除.项目内已列入管材,阀门,管件的材料摊销量,不得再计算水压试验的措施工程量及材料摊销量。 3、设备水冲洗,压缩空气吹洗,蒸汽吹洗,根据设备类型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压缩空气吹洗和蒸汽吹洗措施用消耗材料摊销应不分数量以“次”为计量单位。
4、设备酸洗钝化,根据设备材质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酸洗钝化措施用消耗量摊销,按容积以“次”为计量单位另行计算。
5、焊缝酸洗钝化,区分不同材质以“m”为计量单位.
6、设备脱脂,根据设备类型,脱脂材料和设备直径,以“m2”为计量单位. 7、钢结构脱脂,根据脱脂材料按钢结构净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8、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项目内所有临时措施的摊销次数及每次(或每台)的摊销量均为综合取定,不得调整. (四)设备制作安装其他项目 1、金属抱杆的选用:
(1)根据设备吊装重量与吊装高度,按照该章说明中规定的范围选用金属抱杆; (2)金属抱杆规格的选定,应以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依据;
(3)金属抱杆的选用以抱杆起重量为依据,金属抱杆的高度只作参考,不作为取定的依据。 2、金属抱杆的安装, 拆除, 移位及抱杆台次使用费均按单金属抱杆,以“座”为计量单位.如采用双金属抱杆时,应按规定进行调整.
3、金属抱杆的安装, 拆除, 不论采用那种施工方案,均不得调整。项目内不包括拖拉坑埋设. 4、金属抱杆水平位移的次数应以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为计算依据,水平移位的距离可按设备平面布置图测算,每移位15m计算一次水平移位(不足15m的按15m计算),当移位距离累计达到或等于60m时,按新立一座抱杆计算,移位次数应为(n-1)次.一次移位距离大于或等于60m时,在计算新立一座抱杆后,不再执行移位子目.
5、金属抱杆每安装、拆除一次,可计取一次台次使用费.同一规格的金属抱杆在一个装置内最多只能计算三次台次使用费.
6、金属抱杆水平移位距离累计达到或超过60m及一次移位达到或超过60m,均应分别按新立一座抱杆计算台次使用费,但不再计算辅助抱杆台次使用费.
7、拖拉坑挖埋的计算,应根据承受能力,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个”为计量单位。若实际采用的埋件与估价表取定不同时,埋件材料费可以换算,其余不得调整. 8、吊耳的数量以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为依据,按荷载能力以“个”为计量单位.
9、吊耳构造形式与选用的材料,是根据其荷载要求综合取定的。若实际吊耳选用与估价表取定不同时,不得调整。
10、封头压制胎具按胎具直径以“每个封头”为计量单位。铸造胎具适用于整体封头压制,焊接胎具适用于分片封头压制。
11、筒体卷弧胎具按每台制作设备扣除外部附件的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12、浮头式热交换器试压胎具,根据热交换器设备直径以“台”为计量单位.
13、设备分段组装胎具及设备分片组装胎具均按设备金属重量范围以“台”为计量单位.
14、设备组装及吊装加固,根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以“t”为计单位.
15、胎具及加固件的子目中,均已综合了重复利用和材料回收率,不得调整. (五)金属油罐制作安装工程
1、罐本体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包括配件,加热器,胎具,临时加固件和压力试验等工作内容,应区别不同种类,容量和构造形式,按设计排版图(如无设计排版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制作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2、金属油罐本体的金属重量包括罐底板,罐壁板,罐顶板,角钢圈,支持圈以及罐体上的搭接,垫板,加强板等的金属重量.
3、金属油罐底板,罐壁板,罐顶板均按几何面积展开计算,不扣除罐体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4、油罐上的梯子,平台,栏杆,应执行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项目.
5、金属油罐项目中不包括型钢圈煨制和擗八字,其工程量应按“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项目另行计算.
6、不锈钢储罐罐本体制作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与碳钢油罐的计算规则一致.
7、碳钢油罐的各种配件,应区别不同种类和不同规格,以“个”,“套”,“台”,“t”为计量单位.不锈钢储罐配件安装按相应规定执行.
8、排管式加热器按排管不同长度以“个”为计量单位. 9、盘管式加热器按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 10、加热器联接管主管长度以“个”为计量单位. 11、加热器制作按不同构造以“个”为计量单位.
12、油罐水压试验,应区别不同规格以“座”为计量单位.项目中包括临时管线的敷设和拆除,并考虑了材料回收利用和批量施工等因素,不得调整.
13、胎具应区别油罐不同构造,施工方法和规格,以 “座”,“套”为计量单位. 14、油罐组装的监时加固件,按油罐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
15、油罐胎具的摊销次数和临时加固件材料摊销量,是根据施工实际综合测算,并考虑了材料的回收利用取定的,不得调整. (六)球形罐组装工程
1、球形罐是以罐体分片到货现场拼装,就位,焊接为依据.罐体拼装就位,按罐体不同容积,板厚计算,其重量包括球皮(球壳板,支柱,拉杆及接管的短管)、加强板等全部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人孔,接管孔面积所占重量.罐体上的螺旋梯,平台,栏杆制作安装工程量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球罐的人孔,接管孔开孔现场组对安装,本估价表已综合考虑在球罐组装项目中,不得另计。
3、球罐组装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根据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
4、球罐的水压试验,应按球罐不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项目中内包括了临时水管线敷设与拆除的工作内容.
5、球罐的气密性试验,应按球罐不同容积和设计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
6、球罐焊接防护棚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按防护棚的构造形式和球罐不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并考虑了防护棚的回收利用率.
7、球罐整体热处理,应按不同供热方式和球罐不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 8、球罐局部预热,后热和无损检验执行本册第九章相应项目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 (七)气柜制作安装工程
1、气柜制作安装应根据气柜的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按设计排版图(如无设计排版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孔洞和切角面积所占重量.
2、计算气柜重量时应包括轨道,导轮,法兰的重量,不包括配重块,平台,梯子,栏杆的重量. 3、气柜组装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根据气柜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 4、螺旋式气柜轨道煨弯胎具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估价表是以单套胎具考虑的,如根据施工图需要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6(N-1)计算。
5、气柜型钢煨弯胎具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估价表是以单套胎具考虑的,如需要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4×(N-1)计算。
6、气柜充水,气密,快速升降试验,应根据气柜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并包括临时水管线的敷设,拆除和材料摊销量.
7、配重块安装中混凝土预制块按实有体积以“m3”为计量单位,铸铁块按实际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若实际采用的配重块与估价表取定不同时,可按实换算配重块的主材费,但其于不得调(八)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1、各类金属构件的制作安装,均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眼和切角所占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2、多角形联接筋板重量以图示最长边和最宽边尺寸,按矩形面积计算.
3、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项目内已考虑安装时焊接或螺栓连接增加的重量,不得另行计算. 4、大型金属结构采用整体或分片,分段安装需要临时加固时,可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加固件的工程量,执行设备组对及吊装加固相应子目.
5、联合平台是指两台以上设备的平台互相连接组成的便于检修使用的平台,计算工程量时应包括平台上的梯子,栏杆,扶手的重量.单台设备操作平
台,包括单台设备上不同空间的几个平台,应分别计算其平台,梯子,栏杆,扶手等相应项目的工程量.
6、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综合考虑了金属结构件内的型材,板材和管材的比例,不得调整. 7、计算格栅板工程量时,不论是焊接或螺栓连接均不得调整.项目中格栅板考虑原材料供货,现场剪切制作。若系成品供货,除按相应规定调整外,格栅板不得计算损耗率,主材价格按规定调整.
8、桁架,框架,管廊等构件在基础上安装,需要二次灌浆时,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9、烟囱以直径范围,烟道以构造形式分别按设计排版图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和切角所占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10、烟囱,烟道的金属重量包括筒体,弯头,异径过渡段,加强圈,人孔,清扫孔,检查孔等的全部重量.
11、项目中不包括缆绳地锚的埋设,也不包括角钢圈的煨制和烟囱,烟道衬里的工作内容,
其工程量应另行计算.
12、漏斗,料仓制作安装,应根据设计排版图所示尺寸,按不同材质和构造形式,分别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孔洞和切角所占的重量.项目中不包括角钢圈的煨制和擗八字的工作内容. 13、火炬、排气筒筒体制作组对,根据不同直径,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所占面积及其配件的重量、以“t”为计单位.
14、型钢塔架与钢管塔架制作安装,应根据塔架的重量范围,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和切角所占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塔架上的平台、梯子、栏杆应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15、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区分不同形式,按火炬、排气筒的高度以“座”为计量单位. 16、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的加固件,应根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以“t”为计量单位,执行“设备组对及吊装加固”相应子目.
17、火炬头安装应按其直径以“套”为计量单位.
18、钢板组合工字钢的制作,应根据板厚和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孔眼和切角所占重量.
19、型钢圈制作,应根据型钢种类和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 20、型钢圈煨制胎具,应根据胎具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九)综合辅助项目
1、X(γ)射线焊缝无损探伤,应区别不同板厚,以胶片“张”为计量单位.拍片张数按设计规定计算的探伤焊缝总长度除以估价表中取定的胶片有效长度计算,胶片有效长度为250mm. 2、超声波、磁粉、渗透金属板材对接焊缝探伤,焊缝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金属板材板面探伤,以板材面积“m2”为计量单位.
3、焊接工艺评定以“项”为计量单位;产品焊接试板试验按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不分设备容积和重量,每台计算一次.
4、钢卷板开卷与平直以金属重量“t”为计量单位,按平直后的金属板材重量计算. 5、现场组装平台的铺设和拆除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其搭设方式,以“座”为计量单位.
6、焊缝预热后热,应根据板厚不同按实际热处理焊缝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
7、液化气焊缝预热、后热器具制作,应根据设备类型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容器、塔器类设备,如容积大于300m3时,可执行球罐项目. 8、设备整体热处理,应根据设备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9、焊后局部热处理,根据设备板厚以焊缝“m”为计量单位.
10、钢材半成品运输应按运输方式,以“t”为计量单位。“每增加1km”是指超出子目规定范围所增加的运输距离,不包括二次装卸。
第六册 工业管道安装工程 (一)说明
1、本估价表管道压力等级的划分:
低压:0<P≤1.6MPa;中压:1.6<P≤10MPa;高压:10MPa<P≤42MPa。
蒸汽管道P≥9MPa\\,工作温度≥500℃时为高压。 2、估价表中各类管道适用材质范围:
(1)碳钢管适用于焊接钢管、无缝钢管、16Mn钢管; (2)不锈钢管除超低碳不锈钢管按章说明外,适用于各种材质; (3)碳钢板卷管安装适用于低压螺旋卷管、16Mn钢板卷管; (4)铜管适用于紫铜、黄铜、青铜管; (5)管件、阀门、法兰参照管道材质适用范围;
(6)合金钢管除高合金钢管按章说明计算外,适用于各种材质。
3、估价表中的材料用量,凡注明“设计用量”者应为施工图工程量,凡注明“施工用量”者应为设计用量加规定的损耗量。
4、本估价表是按管道集中预制后运往现场安装与直接在现场预制安装综合考虑的,执行估价表时,现场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均不作调整。
5、本估价表的管道壁厚是考虑了压力等级所涉及到的壁厚范围综合取定。执行估价表时,不得调整。
6、直管安装按设计压力及介质执行估价表相应项目,管件、阀门及法兰按设计公称压力及介质执行估价表相应项目。
7、方型补偿器弯头执行本册估价表第二章相应项目,直管执行本册估价表第一章相应项目。
8、空分装置冷箱内的管道属设备本体管道,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9、设备本体管道,随设备带来的并已预制成型,其安装包括在设备安装估价表项目内;主机与附属设备之间连接的管道,按材料或半成品进货的,执行本估价表。
10、生产、生活共用的给水、排水、蒸汽、煤气输送管道,执行本册估价表; 民用的各种介质管道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11、单件重100kg以上的管道支架,管道预制钢平台的搭拆,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12、管道刷油、绝热、防腐蚀、衬里等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13、地下管道的管道沟、土石方及砌筑工程,执行《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应项目。 (二)管道安装
1、管道安装按压力等级、材质、焊接形式分别列项,以“10m”为计量单位。
2、碳钢管、不锈钢管、合金钢管及有色金属管、非金属管、生产用铸铁管安装均不包括管件的安装,管件安装按设计数量执行第二章相应子目。
3、各种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及各种管件所占长度;主材应按估价表所列数量计算。
4、衬里钢管预制安装,管件按成品,弯头两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估价表中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全部安装工作内容(二次安装、一次拆除),但不包括衬里及场外运输。 5、有缝钢管螺纹连接项目已包括封头、补芯安装内容,不得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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