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7 全身式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参见附录E 。安全带应系在施工作业处的上方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如净空不足可短系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挂方式。禁止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全身式安全带。
5.4.8 安全网是防止坠落的最后措施。使用时应按GB 5725-1997 《安全网》 进行安装和坠落测试,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网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磨损、损坏和老化情况。掉入安全网的材料、构件和工具应及时予以清除。 5.5 其它安全要求
5.5.1脚手架的搭架人员应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1.2 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灵便,禁止穿带钉易滑的鞋。
5.5.2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档脚板等。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 5.5.4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5.5.5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要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5.5.6 禁止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30m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相应的通讯装置。
5.5.7 同一架梯子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工作,不准带人移动梯子。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禁止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爬。
5.5.8 严禁在六级及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以及40℃及以上高温、-20℃及以下寒冷环境下从事高空作业,在30℃~40℃的高温环境下的高空作业应按GB/T4200 一2008 《高温作业分级》的要求轮换作业。 5.6 高处作业计划
— 6 —
5.6.1对于二、三级和特殊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单位根据施工计划安排,提前向所在油库、加油(气)站提出高处作业计划表。油库、加油(气)站接到高处计划表后,按照高处许可证审批权限,向相应批准人转交高处作业计划表。批准人接到高处作业计划表后,应确认现场高处作业时间和赴现场审核时间,保证现场审核时间的有效性。高处作业单位接到高处作业计划反馈意见后,根据确定的时间,着手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申请。 5.6.2如果原批准人无法赴现场进行审核,应指定授权人,并在作业计划表中予以明确。特殊和三级高处作业批准人的指定授权人为相关部门负责人,二级高处作业批准人的指定授权人为相关部门管理人员,一级高处作业批准人不能指定授权人。
5.6.3高处作业计划表的留存同高处作业许可证留存管理规定。高处作业计划表见附录A。
5.6.4 一级高处作业不办理高处作业计划,直接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7 高处作业许可证 5.7.1 常规作业
上罐计量、装卸油等日常高处作业,严格按照库站操作规程执行,不需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7.2非常规临时作业
除日常高处作业外,在油库、加油站施工、检维修过程中,高度距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场所进行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7.3 高处作业许可申请
高处作业申请人应实地参与高处作业所涵盖的工作,否则高处作业许可不能得到批准,当高处作业许可涉及到多个负责人时,则被涉及到的负责人均应在申请表内签字。作业前由高处作业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高处作业许可证。同时提供如下相关支持资料:
——高处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内容详细说明; ——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方案; ——风险评估结果(如工作安全分析); ——坠落保护计划;
— 7 —
——相关安全培训证明和会议记录。 ——其他相关资料。 5.7.4 书面审查
在收到申请人的高处作业许可证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和作业涉及相关方人员,集中对高处作业许可证中提出的安全措施、作业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审查内容包括:
a)确认高处作业的详细内容。
b)确认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工作方案、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
c)确认作业前、作业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d)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
e)确认高处作业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 f)其他。 5.7.5 现场核查
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高处作业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与高处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b)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 c)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 d)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e)培训、沟通情况
f)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g)确认安全设施的提供方,并确认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现场核查确认合格后,批准人方可签署高处作业许可证。 5.7.6 审批权限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运行的石油库工程建设和检维修高处作业由负责石油库管理的物流配送中心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授权人进行审批;运行的加油(气)站工程建设和检维修高处作业由负责加油(气)站管理的分公司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授权人进行
— 8 —
审批;新建或停业的石油库、加油(气)站工程建设和检维修高处作业由负责工程项目的分公司或物流配送中心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授权人进行审批。
----一级高处作业由油库、加油(气)站负责人负责组织高处作业书面审核、现场复核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二级高处作业由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授权人负责组织高处作业的书面审核、现场复核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高处作业结束后,将关闭的《高处作业许可证》及时报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安全环保部门备案。
----特殊和三级高处作业由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业务主管领导或指定授权人负责组织高处作业的书面审核、现场复核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作业结束后,将关闭的《高处作业许可证》及时报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 5.7.7 审批
5.7.7.1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人和受影响相关各方均应在许可证上签字。
5.7.7.2 若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对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案,申请人应重新递交一份带有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高处作业许可申请。 5.7.7.3当作业条件、环境、工艺等发生变更时,应执行变更管理,重新进行风险评估,由批准人重新审批。
5.7.7.4 当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时,应经过批准人和申请人的批准。 5.7.8 期限
高处作业期限批准人根据现场确认需要实际,与作业单位协商确定。 5.7.9 关闭
高处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监护人确认无任何隐患后,申请人与批准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后关闭高处作业许可证。 5.7.10 取消
5.7.10.1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生产单位和作业单位的现场监管人员应及时取消作业,终止相关作业许可证,并通知批准人。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 9 —
——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高处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事故状态下。
5.7.10.2 当正在进行的工作出现紧急情况或已发出紧急撤离信号时,高处作业许可证立即失效。重新高处作业应办理新的高处作业许可证。 5.7.10.3 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只适用于特定区域的系统、设备和指定的时间段,如果工作时间超出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或工作地点改变,风险评估失去其效力,应停止作业,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7.10.4 高处作业许可证一旦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请高处作业许可证。取消高处作业应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高处作业许可证第一联上签字。 5.7.11 许可证管理
5.7.11.1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高处作业许可证应编号,编号由高处作业许可证批准人填写(高处作业许可证式样见附录B)。
----第一联:悬挂在作业现场;
----第二联:张贴在控制室或公开处以示沟通,让现场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位置和内容;
----第三联:送交相关方,以示沟通; ----第四联:保留在批准人。
5.7.11.2 高处作业许可证分发后,不得再做任何修改。工作完成后,高处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由申请人、批准方签字结束后交批准方存档,并按本规定将相关资料复印后报相关安全监督部门备案。高处作业许可证存档并保存一年(包括已取消作废的许可证)。
5.7.11.3 在高处作业实施期间,申请人应时刻持有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第一联,并将高处作业许可证第一联和安全工作方案放置于作业现场醒目处。 5.8 安全职责 5.8.1作业人员
— 10 —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稿)(2)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