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法又叫结构法或句型法,《英语900句》是听说法的典型教材。听说法把语言结构分析的研究成果运用到外语教学中,使教材的编写和教学过程的安排具有科学的依据。这对提高外语教学的效果,加速外语教学的过程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贡献和进步。但听说法过分重视机械性训练,忽视语言规则的指导作用,过分重视语言的结构形式,忽视语言的内容和意义,存在流于“造作”的语言倾向。
四、视听法(Audio—Visual Method)
针对听说法脱离语境,孤立地练习句型,影响培养学生有效使用语言能力的问题,20世纪50年代在法国产生了情境法。它吸取了直接法和听说法的许多优点。充分利用幻灯机、录音机、投影机、电影和录像等视听教具,让学生边看边听边说,身临其境地学习外语,把看到的情景和听到的声音自然地联系起来,强调通过情景操练句型,在教学中只允许使用目的语。因此,这种教学法又叫作情景法。它的典型教材是《新概念英语》。
视听结合的方法比单纯依靠听觉或视觉来理解、记忆和储存语言材料要好得多。视觉形象为学生提供形象思维的条件,促使学生自然和牢固地掌握外语。听觉形象有助于养成正确的语音、语调、节奏及遣词、造句的能力和习惯,同时有利于使课堂变得生动活泼,使学生学的语言自然,表达准确。视听法的缺点是过于重视语言形式,忽视交际能力的培养,过分强调整体结构,忽视语言分析、讲解和训练,使学生对语言项目缺乏清楚的认识。
五、认知法(Cognitive Approach)
认知法又称认知—符号法(Cognitive-Code Approach),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代表人物是卡鲁尔、布鲁纳。认知法反对语言是“结构模式”的理论,反对在教学中进行反复的机械操作练习。它主张语言是受规则支配的创造性活动,语言的习惯是掌握规则,而不是形成习惯,提倡用演绎法讲授语法。在学习声音时,同时学习文字,听说读写四种语言技能从学习外语一开始就同时进行训练,允许使用本族语和翻译的手段,它认为语言错误在外语学习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副产物,主张系统地学习口述和适当地矫正错误。它强调理解在外语教学中的作用,主张在理解新学语言材料的基础上创造性的交际练习。在教学中广泛利用视听教具使外语教学情景化和交际化。认知法是以认识心理学作为其理论基础,使外语教学法建立在更加科学的基础上,但认知法作为一个新的独立外语教学法体系还是不够完善的,必须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加以充实。在提倡认知法时要切忌重犯语法翻译法的老毛病。
六、全身反应法(Total Physical Response,简称TPR)全身反应法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美国,盛行于20世纪70年代,创始人是心理学教授阿舍尔(James T.Ash-er)。这种教学法是通过身体动作教授外语的方法,主要用于美国移民儿童的英语教育。全身反应法的具体操作如下:教师授新课时先让一位学生站在讲台前,根据指令做动作,全班学生反复听教师的指令,看该学生动作。等大多数学生理解了指令的意义后,教师可自己或请成绩好的学生发出相同的指令,并要求全班按指令做动作。由于指令可以滋生出无数的句子,学生就会在行动中边实践边学到很多词汇与句型。
教师是TPR的主导者,提供学生练习、讲话的机会,并像父母般容忍年幼孩子所犯之语句错误。TPR因为将“语言”化为“具体行动”,降低学习的压力,所以也受到一些人热烈的欢迎。不过,TPR的目的只在于培养初级的会话能力,所以必须再搭配其他的教法,才能使学生有足够的语言能力来应付日常的需要。由于它可以使抽象的语言化为具体的行动,降低了学习的紧张气氛,所以若能多运用于成人语言教学,并把“发号施令”的“特权”多多下放到学生身上,相信学生通过这样的语言游戏,一定可以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
七、交际法(Communicative Approach)
交际法也叫功能法(Functional Approach)或意念法(No-tional Approach)。交际法是20世纪70年代根据语言学家海姆斯(Hymes)和韩礼德(Halliday)的理论形成的,是全世界影响较大的外语教学法流派。交际教学法认为语言是人们交际的工具,人们用语言表达意念和情态,人们由于职业不同,对语言的要求和需要也不同,教学内容也可以不同。交际教学法主张外语教学不要像语法翻译那样,以语法为纲,也不要像视听法那样以结构为纲,而以语言的表意功能为纲,针对学生今后使用外语的需要选择教学内容。通过接触、模仿范例练习和自由表达思想三个步骤来组织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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