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有人认为,在虚构类故事中,叙事者演示和讲述的是虚构之中的杀人、盗窃、诱奸等,是一种不涉及现实动作的行为,只要观众喜欢看,叙事应该是自由和随意的。正如宁浩导演的《疯狂的赛车》、《无人区》、《心花路放》等影片所引起的争议。《疯狂的赛车》、 《无人区》中的杀人、 《心花路放》中的“车震”,虽然都是虚构的,但宁浩导演与王天王在叙事目的和叙事行为上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宁浩的叙事行为,即组织素材建构人物以及设计的“叙事场景”,同样是迎合观众的窥视欲,其叙事情景也重在对暴力凶杀及色情的展示;并且,在与观众所形成的感官反应场中,同样激起观众热烈的情绪反应。只是.一个是姜文电影中上世纪初一个不良文人的故事,一个是本世纪导演的真实情况。将近百年的时间,暴力、凶杀、色情场景所引起的“感官反应”,没有因时间而减弱,改变的只是杀人工具和色情方式。因此,导演的叙事行为不是与现实没有直接关系的纯虚构行为,而是与观众对现实身份的认同及价值观的选择相关。凡是涉及到与他人关系的行为,均应该具有伦理约束,叙事行为自然不能例外。虽然编剧、导演和演员是这个时代的宠儿,观众愿意为他们买票进影院,但越是这样,导演的叙事行为,就越不能获得特殊的道德豁免权。
从叙事伦理的角度看,一遍遍出示和演绎恶行,或整部影片构制的叙事情景大多都在展示杀人的具体细节或诱奸女人的具体过程,叙事场景的仿真呈现一次次把观众带入犯罪行为的观看中,影片用同视角的持续关注,让观众占据犯罪者的位置,造成观众刺激点和兴奋点,并形成了与犯罪行为同位的心理逻辑。即使一些影片在结尾处给主人公续上个改过自新的尾巴,但整部影片大面积的“感官刺激场”是建立在杀人盗窃或诱奸上。正如笔者曾经论述的,观众在观看电影时,支配其视觉活动的意识处在完全自由的本能选择状态,此时,受理性支配的道德关怀,往往会让位于更吸引眼球的欲望对象,被视觉意识所接受的表象,对观众的影响往往超越既定的意识形态内涵和道德立场。叙述行为已把观众的认知理解、情感反应以及伦理取向,整合进犯罪主人公的心理结构中,激活了与杀人、盗窃、诱奸等行为同位的伦理取向。那么,大影像师的叙述行为就不是在扬善而是在扬恶,其叙述行为就构成了对犯罪心理情绪的复制和传播。
电影《天生杀人狂》,是对电视暴力叙事与年轻观众伦理行为之间构成互动关系所进行的反思批判。影片直接把主人公暴力犯罪行为的根源,归结为无良媒体的暴力叙事。姜文的《一步之遥》也是对无良叙事的反思批判,导演通过这个故事,向我们呈现了叙事伦理问题的重要性,即一桩并不存在的凶杀案通过文明戏叙事、电影叙事等方式的演绎,与观众构成的各种互动关系,最后左右着人们在现实中的情绪反应。
叙事行为有其不可随意跨越的底线,有可为也有不可为。叙事者应对其叙事行为负伦理责任,自觉持守叙事伦理的底线。如果,叙事者的叙事行为不是虚构类叙事,而具有实指性,叙述指向社会现实中曾经发生过的真实事件,那么,叙事行为不仅要受虚构类叙事伦理的规约,还应尊重事件本身的“真实性”。纪实类叙事者更要为自己的叙事行为套上械具,因为它事关人类的道义与尊严。叙事者在叙事时必须小心翼翼,必须持有怵惕、恻隐、戒惧之心。作为叙事活动的主导者、参与者,有责任拒绝无视伦理规约、逾越叙事底线的讲述行为。如果是在公共领域进行的讲述行为,叙事者还应尊重故事主人公个人的情感愿望。否则,叙述行为所引起的负面效果会比虚构类叙事更加复杂恶劣。尤其在当今个人化叙事时代,人们经常能在电视节目、纪实类影像叙事,或者电脑、网络等公共空间里,看到一些不负责任的叙述行为在观众读者群中引发的负面效果。
《一步之遥》的戏中戏,就给我们呈现了不良叙述者无视叙事伦理所酿成的后果。故事主人公马走日因为无法忍受王天王在叙事中对死者的侮辱和对事实的歪曲,放弃逃生机会出来阻止;之后他又被许诺通过扮演凶手来为自己换得活命的机会;但是,他发现根本无法让自己参与这一不符合真实情况的凶杀叙事,再次放弃了活命的机会——哪怕只是以“演戏”的形式进行的叙事。为什么他不惜两次放弃逃生机会来阻止这种叙事?影片正是通过这样的情节设置,将叙事伦理的问题抛给了观众。叙事,真的有那么重要吗?值得人们用生命去捍卫或抗争吗?这里就牵扯到叙事的边界或底线问题,以及导演的叙事行为需不需要伦理规约的问题。
叙事如果违背了叙事伦理的基本要求,叙事游戏的设置者自以为得意,但这种缺乏伦理底线的叙事行为,不仅会在社会撒播下恶之花的种子,还会反噬到叙事者本人。马走日以生命代价抗争无良叙事的行为提醒我们:叙事行为,同人类的任何其他行为一样,都不拥有绝对的自由性,因为它同样涉及到与“他人”的各种关系问题,因此,没有理由获得特殊的道德豁免权。
三
无论对叙事者还是叙述接受者来说,叙事伦理问题都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突破叙事底线的叙事行为是会对人造成极大伤害的。马走日的个人命运,正是从一个不负责任的叙述者到叙事行为的受害者,最后成为一个对不负责任叙事行为的反抗者和牺牲者。导演姜文对王天王这一角色的塑造,无疑是对我国目前这种没有伦理规约的影像叙事的反讽性再现。他用影片让我们看到,王天王的表演建立在对那场不存在的凶杀案的叙事之上,这种叙事行为充分激活了凶杀案所有可能的暴力和色情元素,为了吸引观众眼球,表演者怪异的造型,赤裸裸的女体,明晃晃的铡刀,疯狂砍杀的动作,一切能吸引观众的视觉元素都被王天王使用到极致。并且,王天王深谙观众心理,熟稔于叙事情境的逼真营造,与之前影片所讲马走日参与的那场大选秀一样,这些人都会通过独特的叙事技巧引导剧中观众的情绪。只是姜文认为,王天王比马走日更无耻下流。王天王不停地与戏中观众互动, “这个人砍还是不砍,用哪把刀砍?”他让看戏的观众帮他选择凶器;同时,还致力于在凶杀细节上大做文章,通过展示凶杀前的准备工作,如对凶器的选择,挖坑时与看文明戏的观众对话,演唱被他篡改的《天涯歌女》,使凶杀行为的实施被不断延宕,看客们的感官感受不断在延宕中为之疯狂。性的噱头也是王天王叙述活动中吸引观众的重要方法,如“我们俩本是一对狗男女,她当上总统,挣了钱不让我花,关了灯不让我睡,留着她还有什么用呢”; “今天我是只杀不用,明天我是只用不杀,后天我是又用又杀,若想看全我的戏,要连看三天”,这样充满性暗示的念白,不断迎合观众的低级趣味,吊起观众的胃口和期待心理。在王天王饰演的文明戏中,他对事实的任意篡改和伪造,使叙事行为构成对马走日的污蔑和歪曲,以及对文明戏观众的肆意欺骗。姜文在这里指责的是,那些无良叙事者对叙事伦理的赤裸裸的挑战。没有伦理底线的叙事行为,包含着一种邪恶的让被述者承受不了的力量、包含着改变历史事实的强劲势头,正是这种合力迫使马走日不得不现身并最后走向毁灭。没有伦理底线的叙事,产生的是一种让死者不得安宁、让生者寝食难安的魔力。马走日在逃亡两年后再次现身不是为了给自己辩诬,而是试图终止那个不道德的叙事对事件真相的恶意践踏及对死者人格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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