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许经营及其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4)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
或QQ: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三)在反垄断法中规定特许经营的“适用除外”制度。由于特许经营的特殊性,特别是为了维护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并考虑特许经营与一般商业营销方式的不同,可以在反垄断中规定特许经营的“适用除外”制度,并就其适用条件作出较为严格的规定。特许经营适用除外的条件至少要考虑以下几方面:①主观条件。限制的目的是出于保护特许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为了维护特许经营网络的同一性和其商誉。②客观条件。限制竞争行为保护的对象是合法权益,即这种权益只能通过限制竞争的方式来保护。③符合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即特许经营当事人的利益应与公共利益保持一致,其限制行为不能对市场竞争的根本格局产生不良影响,不得阻碍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的提高,最终要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④没有滥用权利。限制竞争的措施不能干涉他人的正当经营活动,特别是不能损害被特许人的利益。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法学类论特许经营及其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4)在线全文阅读。
论特许经营及其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