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包括: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违反规定出国(境);设立“小金库”;违反规定干预招投标活动;在经济活动中违规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好处费。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
4 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
4、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完善对基建(修缮)、采购、财务、专项经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内部审计,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建立审计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继续抓好纠风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注并反映突出的问题。
5、加强民主监督。完善局情通报会制度,定期向分局6名政风行风监督员通报分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监督各单位、科室权力运行情况。
(五)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对优化发展环境具有决定性作用。2012年,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切实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落到实处:
1、集中精力抓好中纪委提出的“五个不准”的落实工作。一是把落实“五个不准”与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处分条例》和其它党纪条规相结合,不断加大中心组学习力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廉洁自律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准备于6月底组织召开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对照“五个不准”的内容逐条进行检查,并从政治高度认真剖析自己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差距,制定整改措施,使自己成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模范。
2、不断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以提高科级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重点,建立起一支既勤政务实,又廉洁奉公;既勤勤恳恳履行职责,又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科级干部队伍。主要做
5 好以下工作:一是在科级干部中开展一次“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大讨论,从思想教育、典型事例入手,彻底打破以往科级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大事小事等安排,遇到难事找领导”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激发科级干部队伍的潜能,把科级干部的思想引导到为全区经济的发展提供高效、快捷服务上来;二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要求每名科级干部围绕自身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写出一篇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切实为基层解决1—2个实际问题;三是建立党组成员联系科长制度,每名班子成员都要结合全区经济工作重点和自己分管的工作,采取定期谈心、听汇报、走访等形式,亲自做好所联系的科级干部的教育引导工作,特别是要重点抓好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的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使科级干部在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不滥用职权。
(六)强化监管,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从政行为公平、公开、公正。
1、加强对土地报批环节的监管。对所有需要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项目,均由相关科室和基层国土所按照“一对一”要求配置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农转报批、征地补偿安置、供地报批、登记发证、开发利用、复核验收、变更登记等多个环节工作,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和跟踪服务。其中国家、市、区重点项目由区分局和基层所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同时,研究限定每个环节的报批时限,凡未按时完成规定工作的,分局督查办(设在纪检监察科)下发督办通知书,对未按时办结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强化对土地储备相关环节的监管。一是完善审核公司
6 招标制,审核公司由招标产生。二是健全审核会制度,对土地储备成本上会集体审核。三是加强与区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的联系,制定储备资金监管措施,同时,制定措施,对一级开发等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
(七)落实“四项措施”,构建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国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关键在于人。为深入开展“两整治一改革”活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通过落实“四项措施”,来构建队伍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长效教育基地。利用局办公楼道的空间,建立“廉政文化墙”,使之成为干部的长效教育基地,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二是强化全程办事代理制建设,通过信息科技手段,具体工作中努力做到“六个不”:不让流转的材料在我手中中断、不让服务对象交办的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来信来访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差错在我手中发生、不让办事的同志在我局受到冷落、不让国土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三是抓好廉情分析预警公告。通过定期召开廉情分析会,对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党风廉政报告、政务公开、来信来访等风险信息源中反映出来的作风不扎实、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会诊”,及时预警公告,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四是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重点实行一把手定期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制,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公开承诺制度,并对一把手实行有错无为低效问责制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以此确保干部权力的规范、高效运行。
(八)抓好纪检监察案件查处工作,为经济建设和职能工作保驾护航。
查办案件工作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2012年,我们将
7 认真按照肖韵竹书记在区纪检工作报告中所做的部署,以职能管理为中心,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加大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力度,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为全局经济发展及业务、职能工作保驾护航。
1、做好信访超前工作,拓宽案源。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要求,加大对信访工作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群众信访举报的案源主渠道作用,对来信来访要认真分析、鉴别、筛选,妥善处理;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一把手请示;对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坚决进行查处,维护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没有特殊情况,2012年信访结案率要达到100%。
2、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2012年,局党组将把案件查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主管领导要重视此项工作,及时研究和指导案件查处工作,排除办案阻力,改善办案工作条件,保证办案经费,要建立查案通报制度,强化党组成员的办案意识,做到无压案、无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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