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医保政策不断调整,参保职工医疗待遇不断提高,参保职工由于生活条件改善,医疗消费需求增长;医疗服务的范围扩大及价格提高,增加了基金的支付总量。我县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医疗救助保险待遇与市直、××县所执行的政策完全相同,与定点医院的结算方式也完全相同。从2002年起,按市里的统一部署,降低住院起付标准100元,降低慢性病起付标准100元,依次降低住院自付比例5个百分点;扩大4个慢性病病种。国家劳动保障部、省厅、市局先后3次调整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增加新药品种,不断缩小自费药品范围 。
医院不断购置新设备,增加新的检查项目,医疗水平提高,不断增加新的医疗范围;职工人均收入的提高,个人支付能力提高,参保职工健康意识增强等等原因都增加了医保基金的支出。
医保政策在设计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参保职工已经吃透政策,规避个人负担,增加统筹基金支出。
因此,住院人数的比例逐年上升,个人自付比例逐年下降,人均住院费用逐年增加。2003年、2004年、2005年1-6月份我县参保职工住院人数的比例分别为9.6%、10.0%、5.8%(全年预计超过11.6%),呈上升趋势。
4、定点医院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比较突出。定点医院的创收模式与医保管理相悖。医院内部搞经济承包,科室收入与医务人员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促使医务人员降低入院标准收住病人,增加对病人的检查检验项目,任意使用价格高的药品,出院超量带药等,各定点医院普遍存在参保职工的医疗费用明显高于非参保患者医疗费用的问题。有的医院为不需要住院的参保职工挂床,甚至为冒名顶替的非医保人员提供方便。个别定点医院存在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已经查实,正在处理之中。
5、参保职工人数少,抵御风险能力差。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在全市倒数第一,仅为××县的65%,市直的16%,基金盘子小,尤其是年轻的参保职工少,抗风险的能力差。
6、医保中心机构建设、队伍建设难以适应医保监督管理的要求。一是人手不足,医保稽核工作难以到位。中心现有编制5人,与××县相当,但我县医保中心比××县多承担离休干部、二乙医疗保障工作(××县医疗费管理工作由2名专职人员承担),工作任务较重,影响了对定点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尽管如此,为防止基金流失,从县就业中心聘请一名同志到定点医院核对住院参保职工的身份,但难以对医院诊疗水平、治疗项目、费用结构及病例查阅等进行准确把握。二是信息系统存在缺陷。目前的医保网路系统虽然与定点医院实现联网,但参保职工的诊疗信息还不能实现网上跟踪与传输,对医、患双方存在的一些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发现。
四、对策
经预测,我县医疗保险统筹基金2005年将倒挂116.5万元,2006年可能倒挂150万元,如果不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医保基金极有可能在5年内彻底崩盘。针对这种严峻形势,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1、县财政应按上报省劳动保障厅的还款方案,在近两三年归还93万元欠款,以便及时支付参保职工医疗费。
2、加大医保基金征缴力度,及时调整缴费基数。要严格按照省劳动厅、财政厅、人事厅、统计局、地税局《关于统一保险费征缴基数的通知》(皖劳[1999]85号)精神,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人事局、地税分局要加强配合,认真核定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县财政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劳动保障局、地税分局要加强核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社会保险费缴费稽核工作,确保足额征缴;医保中心要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以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核定缴费标准。
3、建议将财政缴费调整为单位缴费,所有财政全额供给单位要承担部分医疗保险费。医保启动以来,全县党政机关应由单位承担的8%(含国家公务员补贴2%)和全额事业单位应由单位承担的6%全部由县财政列入预算,乡镇财政和各单位不再承担任何缴费责任,县财政不堪重负。目前,全市绝大多数县(市)已将党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由财政缴费调整为财政向单位补贴,由单位向医保专户缴费,市里的补贴标准是800元/人/年。建议县财政可参照市里的办法对县乡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进行医保补贴,从2006年起实行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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