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1-2 各乡镇镇域、乡域总人口预测
表5.1-3 各乡镇镇区、集镇人口预测表
5.2 城市需水总量预测 5.2.1 预测的原则
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当地水资源情况,规划水平年 需水量预测要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目标,考虑产业结构调整 与城镇化发展水平,确定各用水部门的社会经济发展指标。 (2)各项用水定额的选用,既要考虑到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改善
的需要,也要在充分体现节约用水的前提下,通过对需水量的年增长率进行合理控制,努力将恭城瑶族自治县建设成为节水型城市。
(3)社会发展预测在依据恭城瑶族自治县制定的 “十二五”计划
的基础上,根据县域发展前景与县域空间布局,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框架做相应调整。 (4)城市生活用水在依据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及各乡镇
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考虑近几年来城市建设规模发展变化较快,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公共用水占大生活用水比例逐年提高,同时随着居民居住条件改善,生活用水也应略有提高。
5.2.2 预测标准
人口规模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综合生活用水量的预测,应根据
城市特点、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与城市所在地区、供水条件、水价、社会经济和发展水平及居民生活习惯等诸多因素有关。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提出的人均综合用水量
指标为:一区大城市:700-1100升/人·日;一区中等城市:600-1000升/人·日;一区小城市:400-800升/人·日。
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城总体规划》及各乡镇,确定的各乡镇最
高日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为:2015年:600升/人·日,2030年:750升/人·日。 根据《农村生活用水量卫生标准》GB1170-89指出广西属于Ⅳ分区 农村生活用水为100升/天。
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最高日) L/人·日 5.2.3 预测结果
根据上述人口预测和确定的规划用水指标,预测出的用水量见下
表:
表5.2-1 各乡镇镇域、乡域日用水量预测表
表5.2-2 各乡镇镇区、集镇最高日用水量预测表
5.3 污水总量预测 5.3.1 预测方法
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规范规定,城镇
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用水量乘以城镇污水排放系数确定,城镇综合污水排放系数为0.8-0.9,取0.8。同时考虑日变化系数为1.3,则根据用水量预测结果得出规划平均日污水量,近期2015年镇区、集镇污水总量为4218.49吨/天;远期2030年镇区、集镇污水总量为12575.39吨/天。
5.3.2 预测结果
污水量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5.3-1 各乡镇镇区、集镇平均日污水量预测表
5.4 各乡镇污水处理规模
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总体规划及各乡镇的实际情况,镇区、集镇污 水处理规模详见下表
表5.4-1 各乡镇镇区、集镇污水处理规模预测表
5.5 各乡镇垃圾处理规模
由于恭城镇垃圾收运系统已纳入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区垃圾收运系 统的一部分,因此恭城镇不做为垃圾规划的镇区。
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以转运站服务范围
内垃圾收集量为基础,并考虑垃圾排放季节波动性因素来确定转运站的设计规模和类型。转运站的设计规模按下式计算:
QD=Ks×Qc
式中,QD——转运站设计规模(日转运量)t/d; Ks——服务区垃圾收集量(年平均值)t/d; Qc——垃圾排放季节性波动系数,本设计取1.4; 无实测数据时,服务区垃圾收集量按下式计算: Qc=nq/1000
式中,n——服务区内实际服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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