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首披IPO流程十道关 材料拟预披露
证监会首披IPO流程“十道关” 候审公司数吓坏股民
证监会首次公开IPO发审流程 详解10大环节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2月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
依照流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见面会、问核、反馈会、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对每一个发行人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体讨论的方式提出意见,避免个人决断。
审核10大环节
1、材料受理、分发环节
证监会受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发行监管部综合处收到申请文件后将其分发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审核一处、审核二处根据发行人的行业、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
2、见面会环节
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会上由发行人简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介绍发行审核的程序、标准、理念及纪律要求等。见面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一,由综合处通知相关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见面会参会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综合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等。
3、问核环节
问核机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安排在反馈会前后进行,参加人员包括问核项目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的审核人员、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4、反馈会环节
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发行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问题。
反馈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三,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参会人员有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和处室负责人等。反馈会后将形成书面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反馈给保荐机构。反馈意见发出前不安排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与审核人员沟通(问核程序除外)。
保荐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落实并进行回复。综合处收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登记后转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按要求对申请文件以及回复材料进行审核。
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进行沟通,如有必要也可与处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
审核过程中如发生或发现应予披露的事项,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及时报告发行监管部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初审工作结束后,将形成初审报告(初稿)提交初审会讨论。
5、预先披露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完毕、国家发改委意见等相关政府部门意见齐备、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的将安排预先披露。具备条件的项目由综合处通知保荐机构报送发审会材料与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监管部收到相关材料后安排预先披露,并按受理顺序安排初审会。
6、初审会环节
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落实情况。初审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审核人员、综合处以及发审委委员(按小组)参加。初审会一般安排在星期二和星期四。
根据初审会讨论情况,审核人员修改、完善初审报告。初审报告是发行监管部初审工作的总结,履行内部程序后转发审会审核。
初审会讨论决定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发行监管部在初审会结束后出具初审报告,并书面告知保荐机构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以及做好上发审会的准备工作。初审会讨论后认为发行人尚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7、发审会环节
发审委制度是发行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目前发审委委员共25人,分三个组,发审委处按工作量安排各组发审委委员参加初审会和发审会,并建立了相应的回避制度、承诺制度。发审委通过召开发审会进行审核工作。发审会以投票方式对首发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每次会议由7名委员参会,独立进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发审委委员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会前有工作底稿,会上有录音。
发审会由发审委工作处组织,按时间顺序安排,发行人代表、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发审委委员、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发审委工作处人员参加。
发审会召开5天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发审会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等。发审会先由委员发表审核意见,发行人聆询时间为45分钟,聆询结束后由委员投票表决。发审会认为发行人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问题的,将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发给保荐机构。
8、封卷环节
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需要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封卷工作在落实发审委意见后进行。如没有发审委意见需要落实,则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即进行封卷。
9、会后事项环节
会后事项是指发行人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存在会后事项的,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综合处提交相关说明。须履行会后事项程序的,综合处接收相关材料后转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会后事项相关规定需要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的需要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如申请文件没有封卷,则会后事项与封卷可同时进行。
10、核准发行环节
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将进行核准批文的下发工作。 征求发行人所在政府意见
报告称,发行审核过程中,证监会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其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特殊行业的企业还根据具体情况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国家发改委和相关主管部门未回复意见前,不安排相关发行人的预先披露和初审会。
发行审核过程中的终止审查、中止审查分别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20条、第22条的规定执行。审核过程中收到举报材料的,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19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发行审核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发行监管部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根据内部工作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2月1日晚,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和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分别对外公开了IPO审核工作流程和申报企业的基本信息。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见面会、问核、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审核、核准发行等十个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文件显示,截至1月31日,共有515家企业处于初审、落实反馈意见、已经预披露和中止审查状态,其中不少为城市商业银行。此外,还有9家公司已终止审查。根据证监会安排,申报企业情况每周更新一次。
无论是对于业界还是投资者,新股发行审核一向充满神秘感。而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昨日首次公开发行(IPO)股票审核工作流程,使这种神秘感走向透明化。
依照流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见面会、问核、反馈会、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对每一个发行人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体讨论的方式提出意见,避免个人决断。
根据本次规定,发行审核过程中,证监会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其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特殊行业的企业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国家发改委和相关主管部门未回复意见前,不安排相关发行人的预先披露和初审会。发行审核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发行监管部门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根据内部工作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证监会的安排,也正是从昨日起,发行人将预先披露时间从此前的发审会召开前5天,提前至发审会之前1个月左右,同时证监会将公布在审企业名单。这意味着市场各方将有充裕的时间对拟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进行分析研究和监督。与此同时,证监会还公布了主板和创业板申报企业信息。
数据揭秘超500家企业排队上市
昨日证监会网站披露515家IPO申报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拟上市地、中介机构等相关情况。从行业分布看,包括城商行、农商行在内的14家银行集体现身名单,预示着商业银行IPO之旅即将柳暗花明。
当日披露的主板和中小板申报企业名单包括295家企业,其中50家企业处于初审状态,204家企业正在落实反馈意见,其余41家企业已预先披露相关申报文件,截止日为今年1月31日。从行业分布看,上述企业分属金融、餐饮、农业、医药、光伏、制造业等各个领域,同时也有万达电影院线等文化传媒企业。而一批首次IPO折戟的企业也整装待发,包括凯龙化工、山东金创、九洲药业、永兴不锈钢、富煌钢构等。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14家地方商业银行身影集体闪现。这些银行是,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盛京银行、大连银行、江苏银行、锦州银行、徽商银行、上海银行、贵阳银行、杭州银行、重庆市商业银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东莞银行、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业内人士认为,这或许意味着地方商业银行IPO闸门再度打开。此外,中海信托和国信证券也出现在名单中。
创业板发行部披露的申报企业共220家,其中25家处于初审状态,126家进入落实反馈意见阶段,包括花园生物在内的39家企业已预先披露相关文件,而天元网络等30家企业已中止审查。从行业分布看,创业板拟IPO企业多集聚于软件、新能源、新材料、医药等领域。
同时,证监会还公布了今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终止审查企业名单,共有9家企业上市“折戟”。此外,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月1日下午表示,截至目前,有88家创业板企业在发审会前主动撤回材料。
市场热议拟IPO公司数量吓坏股民
证监会公布拟IPO公司基本情况后,庞大的排队公司数量,成为市场最大的担忧。
某券商保荐代表人表示,根据证监会的最新要求,IPO公司将从2月1日起,提前1个月公布招股书预披露。昨日证监会公布的首发公司基本情况,也是配合此次新股发行的新政实施。也有分析师表示,“这些还只是截至目前已经交了材料的拟上市企业。2月以后,还将接受新的申请,如此多的新股排队待发,或许今年市场消化的IPO数量将超过2011年。”2011年沪深两市新股发行共277家,较2010年减少了70家。
财经评论家叶檀指出,到今年1月底,排队上市的公司就超过了去年全年的上市公司数量。年初就有如此之多的上市公司排队上市,原因无他,以往积攥的上市存货太多,需要资本市场一个一个项目去慢慢消化。
证监会:争取实现发行人报材料就预披露
中国证监会昨日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首次公开募股(IPO)预披露提前政策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有利于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并且不会引起新股审核短期暂停的情况。下一步,条件成熟时,预披露将可能继续提前,争取实现发行人一上报材料就进行预披露。
他表示,近年来,预披露制度的实施,将发行人的情况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在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下,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一些有问题的公司则很担心。他强调,公众监督对IPO审核非常有帮助,预披露提前就是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的作用。预披露提前后,针对媒体质疑,中介机构应该主动申报说明情况。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预披露提前后,发审委委员同社会公众一样,可以提前约一个月在网上看到预披露的招股书,但是发审委委员拿到全套招股书审核材料之日,仍为发审会公告之日。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将总结预披露政策实施的经验,在条件成熟时,做到发行人材料一上报,就进行预披露。这就对中介机构和发行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他们建立健全内控体系。
此外,该负责人说,在IPO发审过程中,发行部不可能在初审会上否决一家企业,未能走到发审会流程就主动撤回的企业有多种原因。据介绍,截至目前,有88家创业板企业在发审会前主动撤回材料。这些企业大都是知难而退,通常存在走不下去的问题。
该负责人还介绍,一家公司从受理材料到最终核准发行时间有长有短,短的3个月,长的6个月,也有一些公司超过1年。他指出,公司能否尽快通过审核取决于企业改制、材料制作瑕疵的多少,以及中介机构和发行人的诚信度。
对于IPO公司二次上会,该负责人表示,通常情况下,原则上会安排原来的发审委委员进行审核。当然,中间也会出现很多因素,如发审委换届、审核期间出现回避事项等,此时发审委委员会有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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