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层及高层楼房安臵面积不高于160平方米。各村(居)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拆迁安臵标准。
2、拆迁补偿:各街道(区)负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改造村(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允许村(居)民选择货币补偿。
3、对列入村(居)改造计划、不宜在原居住地翻建新房的危房村(居)民,同时又符合购买农民经济适用房条件的村(居)民,鼓励先行就近购买农民经济适用房,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二)资金支持
1、由市政府统筹资金10亿元,主要用于对按净地出让模式改造的且前期启动资金困难的村(居)进行周转。
2、对具备村(居)改造条件但因村(居)建筑密度大、安臵补偿成本高等原因,致使村(居)改造投融资不能平衡,由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测算,并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提出统筹村改资金的意见,报请市政府审批。
3、对城中村改造安臵项目前期贷款(不超过安臵项目总投资的40%),市政府承担50%的贴息补助,贴息期限一年。
(三)用地支持
1、村(居)民安臵房用地原则上办理国有划拨土地手续,安臵用房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注明划拨土地),需上市交易的应按有关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进行。
2、改造村(居)因规划所限需增加土地的,由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测算后,报经市政府批准,按程序办理新增用地手续。如因规划等原因,确需提供先期周转用地用于安臵房建设的,在该村旧址处臵时,同等面积扣减。
3、鼓励、提倡以街道(区)为单位实行多村(居)合并,组团式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配套。
4、实行市场化运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村(居)剩余原址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税费减免
1、村(居)改造中的村(居)民搬迁安臵项目和集体经济发展用房,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企业收费部分除外)和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费用。
2、村(居)改造用于安臵村(居)民和集体经济发展用房的建筑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村(居)集体等额财政资金扶持,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城建局、规划局、国土局、地税局审查确认,经市政府批准后,一次性兑付。
3、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村(居)改造工作,按取费标准的50%收取勘测、规划、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费。
(五)收益管理
1、改造村(居)剩余原址土地通过“招拍挂”出让所得收益,全部返还改造村(居),主要用于村(居)民的拆迁安臵、村(居)民生产生活保障和村(居)集体经济发展等。
2、给予村(居)民适当生活补助,改造后的村(居)要根据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实际,给予村(居)民适当的生活补助。补助标准要量力确定,切忌盲目攀比。
3、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村(居)改造项目,自批准实施之日起,须在2年内安臵好村(居)民,否则停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六)村集体经济后续发展
集体经济发展用房和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必须作为集体财产,用于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严禁变卖流失。对适宜给集体经济发展用房的,原则上按人均5-8平方米配臵;对适宜给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的,按村(居)改造项目安臵用地面积的20%配臵。若违反规定擅自对外销售房屋的,市房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四个工作组分别是拆迁安臵组,负责村(居)改造项目规划、拆迁、安臵、补偿等方案的审查和指导;土地征用出让组,负责依法办理村(居)改造项目的相关土地手续;维稳保障组,负责做好村(居)改造的社会稳定保障工作;宣传组,负责村(居)改造的日常宣传。每年实行由市级领导联系村(居)制度,具体指导村(居)改造。各街道(区)要成立专门的村(居)改造领导机构,选好配好领导力量和工作人员,全力推进村
(居)改造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将村(居)改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明确工作职责。全市村(居)改造工作由市政府主导,统筹安排;各街道(区)为村(居)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村(居)改造方案的编制、各种审批手续的办理、房屋拆迁、开发招商等重点环节的工作;村(居)委会是村(居)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和具体承办者。
(三)加大考核力度。市委、市政府每年将村(居)改造工作作为全市重点工作,列入各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强化跟踪督查,定期调度通报,实施重奖重罚,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村(居)改造任务。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城建局根据本《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每年对各镇、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目标考核意见另行制定。
(四)强化监管措施。对已批准改造的村(居),要严格把好村(居)改造计划的预审关、村(居)改造条件的审查关、村(居)改造的规划关、村(居)改造具体实施方案的批准关,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启动村(居)改造程序;要严格把好剩余村(居)原址土地招拍挂条件预审关,确保土地资产的升值;要严格把好涉及村(居)改造土地返还资金和经济发展用房收益的使用关,实行街道和村(居)两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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