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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言论自由权及其限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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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因此,虽然网络环境是一个独立于现实世界的虚拟空间,可以容忍网民的非理性狂欢。网络言论对那些尚无违法但可能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声讨,即使本意是正义的,但仍不能成为逾越法律底线的借口。

(三)网络言论自由权与公权力的博弈

公民言论权不仅是公民有权进行自我表达,还反映了公民有获取信息,监督社会并公开表达意见和利益诉求的权利。然而,公民在行使网络言论自由权时,往往因言获罪。如2008年的灵宝男子因言获罪案,就可以看出公民网络言论自由权在行使过程中往往与公权力进行着博弈。案件中河南男子王帅因多次求助无果发了一篇名为“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的帖子曝光老家河南灵宝非法征地,该帖子在网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惊动了当地相关部门。2008年3月6日,王帅被灵宝警方“跨省追捕”,从上海押回灵宝拘留了8天,罪名是“诽谤”。灵宝市委宣传部“王部长”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做事就要承担责任,受到一定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 这看似只是个人命运,但却提出了公民网络言论自由权如何在公权的限制中得到切实保障的问题。 因此,笔者认为,保障言论自由权必须要防止公权力的滥用,以防政府运用公权使公民“被沉默”。在网络中,充斥着大量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批评,对于公民利用网络进行“扒

粪”的行为,政府作为公众监督的对象,对网络的监督与批评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公权力不应滥用。在这样的前提下,才能更好的保障公民网络言论自由权的行使。 三、 网络言论自由权的合理规制

(一) 建立健全网络立法,合理限制网络言论自由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0年以来,我国出台了《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有关网络管理的规定。然而,这些规定大部分是政府从方便管理的角度而制定的。在针对保护网络言论自由权的合理行使,限制言论自由权的滥用等方面,这些管理性法规并不能起到显著的作用。因此,建立健全网络立法是保障网络言论的根本,行之有效的关于网络言论的立法势在必行,只有有了切实的法律依据,我们的行为才能有确切的准则,网络言论才能得到合理的限制,使言论得到真正的自由。 (二)加强网民、网络商的责任感

2011年3月两会期间,两会代表提出的网络实名制问题引发热议。网络实名制的问题并没有得到网民绝对的支持,部分人认为网络实名制违背了“言论自由”原则。显然,在网络是由政府、网络运营商和网络用户三方构成的世界,而在这三方中,政府对运营商进行直接管制,运营商利用技术和资金优势压制网络用户,网络

用户反过来又可以监督政府行为。在三方的博弈循环中,并不可能找到一个完全可行的办法来符合所有人的利益。所以只能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使三方利益最大化。笔者认为,两会代表提出的网络实名制的操作有相当的难度,并非最合适的办法。宪法赋予网民,网络商言论自由权的同时,也要求网民有义务和责任保证言论自由的合理使用。网络商亦可以利用现有的技术控制网上的不正当内容,利用过滤技术和分级系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立法的技术难题。因此,最有效的方式是提高网民以及网络商的责任感,促进政府作为,达到社会的良性循环。

四、 结语

网络言论自由权既是权力也是义务。在呼吁维权的同时,我们更要警惕网络公共空间的人权维护,在保护权益的同时对它进行合理限制。网络平台虽然已使人们的自由得以延伸,但我们决不能以此为幌子,对网络言论自由实行不负责任的隐形侵犯。因此,人们在网络这个公共与私人模糊的区域中,必须牢记网络言论自由,唯有如此,我们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参考文献:

[1]邓晔:《宪政下的自由——以网络言论自由权为视角》,《湖南社会科学》2007第3期 [2]吕炳斌:《网络上的言论自由及其限制──从网络名誉侵权角度的探讨》,《东方法眼》 [3]访问http://www.dffy.com/faxuejieti/ms/200312/20031217125437.htm

[4]《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与隐私权保护》转自《法律网》

[5]吕小霞、廖丹:《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第1期 [6]张文考、黄玉芬:《网络言论自由权的限度及其保护》,《法制天地》

[7]胡泳:《众声喧哗—网络时代的个人表达与公共讨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8]沃尔特.李普曼:《公众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国家公权力的积极运用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政府的积极作为会提升其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在网络言论中,应该引导公民正确发表言论,即使“需要教训”,也绝不应试图使网民“被沉默”。

[1][2]

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6次互联网报告;

百度百科名片,访问http://www.hudong.com/wiki/è?a??± [3]

胡泳:《众声喧哗—网络时代的个人表达与公共讨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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