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浓度为70mg/m3,本次评价考虑最不利因素,即苯系物按苯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0.5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mg/m3计,以上均为排气筒15m的排放标准,以下同);TVOC可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中Ⅱ时段限值要求(TVOC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3,排气筒15米高,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9kg/h),因此整改后面漆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 项目整改后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1 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统计 产生情况 产污工段 污染物 产生速率 产生浓度Kg/h mg/m3 3.75 5.0 1.0 0.53 0.61 0.22 83.3 1250 / / 61 22 排放情况 排放速率 kg/h 0.03 0.09 0.09 0.05 0.06 0.02 排放浓度mg/m3 0.67 22.5 9.0 5.0 6.0 2.0 排放标准限值 排放速率kg/h 1.23 H=9m 1.23 H=9m 2.9 H=15m 0.5 H=15m 2.9 H=15m 0.5 H=15m 排放浓度mg/m3 150 150 40 12 40 12 是否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木工 打磨 粉尘 粉尘 TVOC 底漆房 苯系物 TVOC 面漆房 苯系物 表4-2废气治理措施建设情况及整改措施汇总 产污 工段 主要污染物 现有治理措施 各工段设置小型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中央除尘器净化,净化后通过3m高排气口在厂内无组织排放。 半封闭式打磨房+抽排风系统+玻璃纤维棉装置+9m排气筒 是否满足环保要求 中央除尘器排气口增加排气筒,将净化后的粉尘通过排气筒引至厂房顶部排放,排气筒高度为9m。 将打磨房设置为封闭式打磨房 2个底漆房设置为封闭式,增加水帘净化装置+抽排风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对废气进行净化后引至高空排放。 整改措施 整改后是否达标 木工区 粉尘 否 达标 打磨 粉尘 否 达标 底漆房 2个底漆房均为半封闭TVOC、式,通过抽排风装置将苯系物 废气抽至厂外无组织排放 否 达标 面漆房 密闭式面漆房内,设置TVOC、水帘净化装置+抽排风苯系物 装置+9m排气筒(8根) TVOC 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 否 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一套,将抽排风装置收集的废气统一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经一根15m排气筒 / 达标 拼板 是 / 2、废水 (1)废水产生量 项目用水环节主要为水帘净化装置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 本项目目前共设置由4个水帘用水循环水池,整改后将新增2个循环水池,共计6个循环水池。每个循环水池容积为1.5m3,循环水池内定期打捞漆渣,水循环使用。 本项目职工人数为37人,生活用水量按照100L/人·d计算,日常生活用水量为3.7m3/d,排污系数按照0.85计算,本项目日常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3.15m3/d。 (2)现有废水治理措施情况及废水达标情况 循环水池内废水分批少量混入生活废水中,进入预处理池,经预处理后直接排入项目周边排洪沟,无法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本厂区内设置有生活污水预处理池1个,有效容积为10 m3,生活污水直接进入预处理池,经预处理后直接排入项目周边排洪沟,无法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3)废水处置措施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 循环水池内废水定期更换,更换周期为3个月,禁止同一天排放,每周更换一个水池的废水。更换的废水作为HW49“其他类危险废物”,用塑料桶收集,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由于项目所在区域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接通到厂区门口,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地表水,不能实现达标排放。 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封堵现有废水排放口,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沉淀后,委托当地农户进行清掏,用于农业种植施肥使用,不外排。待市政管网建设完毕后,及时对厂区的排水管线进行改造,将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置。 本项目经过以上整改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间下表所示: 产污 工段 污水类型 现有治理措施 是否满足环保要求 整改措施 整改后是否达标 办公生活设施 生活污水 设置生活污水预处理池1个(有效容积为10 m3),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地表水 定期打捞漆渣循环使用,使用一段时间后混入生活废水排入项目周边排洪沟 否 封堵现有废水排放口,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沉淀后,委托当地农户进行清掏,用于农业种植施肥使用 分批排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不外排 水帘净化装置用水 生产废水 否 不外排 表4-3 废水治理措施建设情况及整改措施汇总 3、噪声污染分析 (1)产生量 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木材加工机械、空压机、风机等,经类比分析,项目噪声声源强度介于80-95dB(A)。 (2)现有噪声治理措施情况及噪声达标情况 为有效降低设备噪声,目前项目已采措施为: ①设备选型上选用先进的、噪音低、震动小的生产设备,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 ②合理布置产噪设备。企业在布设生产设备时,尽量将高噪声设备集中摆放,置于厂房内合理位置,以有效利用噪声距离衰减作用。 ③空压机进气口和排气口加装隔声罩;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项目仅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 ⑤加强绿化,沿厂界种植乔木,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吸声、降噪的作用。 除此之外,加强除尘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排除故障,避免不正常运行造成的强噪声。 类比同类项目,本项目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场界昼、夜间等效声级均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并且项目运行至今未接到周边居民的环境纠纷及投诉,项目采用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有效,因此,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不需要进行整改。 4、固废污染分析 (1)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及处置状况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固废的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4-5。 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边角料、中央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和粉尘收集后外售,用作生物质燃料;废包装材料将其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 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进行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收运。 危险废弃物:根据项目特点,项目在运行期间将产生废胶水桶、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玻璃纤维棉、废漆渣等危险废物,目前废胶水桶、废油漆桶均由厂家回收,废玻璃纤维棉、废漆渣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废活性炭为整改后新增,目前厂内无废活性炭产生。 由于废胶水桶、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玻璃纤维棉、废漆渣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HW49号:其他废物,其废物代码为:900-041-49,须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表4-5 现有厂区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及处置状况 名称 废边角料 粉尘 废包装材料 废活性炭 废胶水桶 废油漆桶 废玻璃纤维棉 废漆渣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HW49其他废物 废物类型 一般工业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 现有治理措施 收集后外售,用作生物质燃料 收集后外售,用作生物质燃料 集中收集,由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整改新增) 厂家回收 厂家回收 混入生活垃圾 混入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市政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是否满足环保要求 是 是 整改措施 / / 整改后是否达标 / / 一般工业固废 是 无 / / 否 否 否 否 是 1.按照国家危险废弃物的管理规定,设置危险废弃物暂存间,并张贴相应的标志、标牌厂内暂存。 2.与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企业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是 无 / (2)处置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 项目目前尚未设置危废暂存间,按照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中关于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管理要求。需要进行如下整改: 1、危废废弃物应实现分类收集和管理,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应粘贴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危废暂存场所应张贴符合要求的标志、标牌。 2、厂区内增设危废暂存间1个,暂存场所应实现防风、防雨、防晒的目的;同时暂存场周边设有专门的泄漏液体收集沟和收集池;地面采取的防渗措施需确保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本评价建议在现有基础上铺设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膜+防渗混凝土硬化)。 3、建设单位应尽快与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签订危废处置合同,确保危险废弃物可以得到有效处置。 5、地下水污染分析 本项目目前采取的防渗措施为生产车间、底漆房内进行一般防渗,防渗方式为防渗混凝土地面硬化的方式,可以确保渗透系数达到≤10-7厘米/秒。面漆房、水帘循环水池进行了重点防渗,防渗方式为地面铺设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膜+防渗混凝土硬化,可以确保渗透系数达到≤10-10厘米/秒。 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为无法确保危底漆房和废暂存间渗漏的液体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本次评价提出的地下水防治整改措施如下: 1.危废暂存间和底漆房的地面铺设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膜+防渗混凝土硬化,同时在危废暂存间周边设有专门的泄漏液体收集沟和收集池。 危废暂存间现状 面漆房地面现状 表4-6地下水治理措施建设情况及整改措施汇总 防渗类型 防渗区域 防渗措施 防渗混凝土地面硬化,确保渗透系数达到≤10-7厘米/秒。 是否满足环保要求 整改措施 整改后是否达标 一般防渗 生产车间 是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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