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消费者进行娱乐活动时燃放的产品,燃放时一般不需要特别的安全防护和专业燃放知识。而A级产品药量大、爆炸威力大、危险程度高、燃放安全半径大,燃放时需要具有专业知识,并要选定合适的区域,做好必要的防护和采取安全警戒措施,是适应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国家有关标准明确规定这类产品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这类产品一般用于社会或企业组织进行大型焰火燃放晚会上燃放。一般消费者不能燃放A级烟花爆竹产品,一是因为一般消费者自身不具备专业燃放知识,二是一般消费者也没有能力做到选择合适的燃放地点并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警戒。如果允许一般消费者燃放A级烟花爆竹产品,不仅容易造成其自身伤害,还会造成对周边群众的伤害,甚至酿成严重的后果。因此作出这样的规定,目的也是防止这类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普通消费者,保障燃放的安全。
三十七、本条例对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的销售是如何规定的?
答:生产烟花爆竹,需要大量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目前,我国烟花爆竹生产行业的现状是,有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己加工生产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也有一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己不生产,需要从专业生产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生产企业购买。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依法取得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生产烟花爆竹资质的企业,可以自己生产或从其他企业购买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料,用于自己生产烟花爆竹。二是生产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可以将产品卖给具有合法资质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即允许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进入商业批发经营环节。三是生产、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可以向依法取得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四是生产、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这样规定,目的是防止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这些生产烟花爆竹的重要原料流入非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或个人手中,进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或者被用于从事犯罪活动。相比较而言,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管理和控制,应该严于烟花爆竹产品。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销售进行严格的控制,作出明确的限制,可以从源头上抑制或防止非法生产,减少不安全因素。
需要说明的是:一是生产、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在销售时应认真查验购买单位的资质证明、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及有关手续,仔细做好销售记录。二是对于生产、经营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其生产、经营的安
全管理,包括行政许可等事项,均纳入本条例的管理范畴,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三是经营企业从事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经营活动与从事烟花爆竹产品经营活动不同,一方面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危险程度要高得多,另一方面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管理不严,也会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对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必须从严管理和控制,即对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等各方面应从严要求,并从严控制这类批发企业的数量。不允许零售经营者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三十八、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是否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答:一般情况下,运输可分为陆路运输、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三种形式,其中陆路运输又可分为道路运输和铁路运输。道路运输即指由机动车运输的方式。按照现有的运输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运营工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肩负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的重要职责。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只有获得公安部门的许可方可进行运输。公安部门应当对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以及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等材料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具备安全运输的条件。对于具备安全运输条件的,给予许可;对不具备安全运输条件的,不得批准进行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未经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的,不得非法从事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活动。
三十九、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关于铁路运输。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国家铁路是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管理的铁路;地方铁路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的铁路;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铁路专用线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铁路工作,对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对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帮助;
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运输烟花爆竹必须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烟花爆竹。禁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铁路公安人员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铁路职工有权对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运输安全检查。
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2)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3)匿报、谎报货物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4)其他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运输烟花爆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使用专用的设施、设备,托运人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和应急处理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并且使烟花爆竹始终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发生被盗、丢失等情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工作人员及装卸人员、押运人员应当掌握烟花爆竹的性质、危害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防止其爆炸。
2.关于水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其安全管理比公路运输的情况更为复杂,专业性更强,由于两种运输方式的不同特点,其管理体制和法律制度都存在较大差异。目前交通部门已经对包括烟花爆竹在内的水路货物运输从运输市场准入、港口作业、船舶运输、通航安全、防治污染以及人员培训和资质许可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完备的管理制度;同时《海上交通安全法》、《港口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港口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包括烟花爆竹在内的危险物品的运输和安全管理作出了系统而具体的规定,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而且完备的法规体系。在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中充分发挥交通部门的作用是非常必要的,因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由水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水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3.关于航空运输。总的来说,并不完全禁止烟花爆竹航空运输,但是对于携带和运输有着严格的区分。携带是指随身带着;运输是指用交通工具把物资或人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1)有关民用航空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明令禁止旅客携带或者在托运的物品中夹带烟花爆竹。《民用航空法》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运物品。”《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外,乘坐民用航空器的,禁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下列物品:(一)枪支、弹
药、军械、警械;(二)管制刀具;(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附件一《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中规定:“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包括: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2)就货物运输来说,按照有关民用航空公约《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8《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国际民航组织发布的《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以及《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烟花爆竹属于限制运输的危险品。某些种类的烟花爆竹在满足一定标准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航空运输。
四十、托运人通过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应当向谁提出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为此,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一)关于运输许可申请地
为了便于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掌握本地烟花爆竹的输入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有观点认为这样规定不便民,建议向启运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立法工作者认为,本条例这样规定,除了有利于公安部门的管理外,与以往的实际做法是一致的,而且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同时也与相关的立法实践是一致的,例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经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
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二)关于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的有关材料 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承运人必须具备危险物品的运输资质。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具有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烟花爆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并向承运人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托运烟花爆竹的还应提交与托运的烟花爆竹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在申请通过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时,应当提交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道路运输应当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证》,且《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内应当注明允许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按照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04)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2)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3)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4)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重量不得超过10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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