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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热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
5.1.1.1 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5.1.1.2 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工作。 5.1.2 热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
5.1.2.1 不需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不需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
5.1.2.2 不需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措施的。
5.1.2.3 在设备、系统外壳上的维护工作,但不触及设备的转动或移动部分。
5.1.2.4 在锅炉、汽机、化水、脱硫、除灰、输煤等生产区域内进行粉刷墙壁、屋顶修缮、整修地面、搭脚手架、保温、防腐等工作。
5.1.2.5 有可能造成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炸等,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工作,不准使用该票。 5.1.3 电气一种工作票
5.1.3.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高压设备”系指对地电压在1000V以上(1000V除外)。
5.1.3.2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5.1.3.3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做安全措施者。
5.1.3.4 发电机、变压器、封闭母线、用压缩气体作为动力的开关以及电气设备冷却器等与气(氢)、油、水相连的电气设备,需要开启或关闭相应气(氢)、油、水阀门,对相关系统,管道泄压后,才能确保在该电气设备上工作安全的; 必须签发带机务安措的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格式见附件3)。 5.1.4 电气二种工作票
5.1.5.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5.1.4.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5.1.4.3 二次接线回路上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5.1.4.4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5.1.4.5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5.1.4.6 更换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照明灯泡的工作,以及空调设备的电源检修与检查工作。
5.1.4.7 在变电站、变压器区域内进行动土、植(拔)草、粉刷墙壁、屋顶修缮、搭脚手架等工作,或在配电间进行粉刷墙壁、整修地面、搭脚手架等工作,不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作安全措施的。 5.1.5 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热控人员在汽轮发电机组的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涉及DCS、联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等。涉及DCS系统的工作是指涉及到DCS系统本身硬件、软件的检修维护工作。 5.1.6 热控第二种工作票
热控人员在不涉及热控保护、联锁、自动系统以及在不参与DCS系统或设备上的且不需要运行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工作,如:就地及盘柜仪表的检修、敷设电缆、非在线采样计算机等和逻辑上不联动其他设备的电动装置的带电检查等。 5.1.7 一级动火工作票
5.1.7.1 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一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48小时;动火方式包括焊接、气割、明火加温及使用可能产生火星的设备等。
5.1.7.2 一级动火区系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对于火灾危险性特别大的动火部位及场所还必须采取特殊的重点防火措施。 5.1.7.3 火灾危险性特别大的动火部位及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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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油罐、油泵房及油管道沟内动火。 2) 制氢站、储氢罐及氢管道动火。
3) 充氢状态下的汽轮发电机及氢、油系统设备上动火。 4) 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及充油电气设备上动火。 5) 煤粉仓及难以切断的系统煤粉管上动火。 5.1.7.4 一级动火区的动火部位及场所:
1) 燃油库(罐)区、燃油泵房及燃油系统、卸油站、污油池、油管道和油管道连接的蒸气管道,距油
罐(包括油罐车等储油设备)10米及以内场所。
2) 汽轮机油系统,有油污存在的沟道及地势低洼的场所、油处理室。
3) 氢气系统及制氢站,距氢气系统(含氢气管道、氢气瓶、贮氢罐、阀门、法兰等)10米及以内场所。
若氢冷发电机本体或氢管道系统排尽氢30min后可解除“明火禁区”,即无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4) 制粉系统(粉尘浓度大的场所或设备如:煤粉仓、原煤斗)、输煤皮带(粉尘浓度大的场所)。 5) 变压器、6kV和380V高低压段配电间、蓄电池室、控制室、调度室、档案室、通讯站、计算机房(DCS
电子间、保护间)、电缆间(沟)、电缆竖井、电缆夹层及隧道、柴油机房。
6) 脱硫系统的吸收塔和净烟气烟道以及衬胶的箱罐、管道,脱硝尿素储仓、尿素溶解罐及尿素输送管
道。
7) 300MW、600MW机组酸碱罐区以及化学水处理区域的酸碱罐区系统及其设备、工业废水区的酸碱
罐、酸雾吸收器、酸喷射器本体、液位计、酸碱泵及附属设备阀门、管道。 8) 气瓶库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
9) 300MW、600MW汽机房凝结水精处理设备、加氯间、水化验加药间,全厂地下管道、疏水沟。 5.1.8 二级动火工作票
5.1.8.1 二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二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7天;动火方式包括焊接、气割、明火加温及使用可能产生火星的设备等;
5.1.8.2 二级动火区系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汽机房、锅炉房、输煤系统等应办理一级动火的设备、场所以外的所有重点防火部位和场所;重点防火部位系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包括: 1) 燃油禁区内,除一级动火范围以外的的明火作业。 2) 汽机房内距氢气系统10米以外的区域。
3) 给水泵油系统、磨煤机油站、引送风机油站等辅机油系统,磨煤机大小齿轮护罩明火作业。 4) 在积粉和积煤清除干净的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不包括原煤斗、煤粉仓)。 5) 蓄电池室、油处理室周围5米以外、10米以内的明火作业。 6) 俱乐部、礼堂等公共场所。
5.1.9 动土工作票
动土工作票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内动土作业,目的防止动土后造成地下电缆、光缆、管道以及其它设施遭到损坏,影响安全生产。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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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5.1.10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5.1.10.1 需拆开或恢复二次接线的工作。
5.1.10.2 需对二次回路进行短接或接线改动的工作(无论临时的还是长久的)。 5.1.10.3 由于配合其他工作需对二次回路做临时措施的。 5.1.10.4 其他重要的二次回路及直流系统现场工作。 5.1.10.5 按本地区省级及以上调度部门规定执行的工作。 5.2 工作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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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工作票应使用统一格式,票样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一般一式两份(双许可人制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一式三份),由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的,按照“5.2.2”规定执行,工作票可以采取电子签名。
5.2.2 每份工作票签发方和许可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工作票中的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日期、时间、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错漏字修改应遵循以下方法,并做到规范清晰:填写时写错字,更改方法为在写错的字上划两道水平线,接着写正确的字即可;审查时发现错字,将正确的字写到空白处圈起来,将写错的字也圈起来,再用线连接;漏字时,将要增补的字圈起来连线至增补位置,并画“∧”符号。禁止使用“??”、“同上”等省略词语;修改处要有运行人员签名确认。
5.2.3 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动土工作票按5.8条执行)。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时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如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第二张工作票的工作时,必须将前一份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执存,方可办理第二张工作票开工手续,同时工作许可人应在值班记事上和工作票的备注栏上进行记录。
5.2.4 事故抢修工作的相关规定:
5.2.4.1 紧急情况下的故障排除工作,如使用标准工作票,且涉及标准工作票的主要安全设施没有改变,可不经工作票签发人签发,经值长批准后即可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2.4.2 涉及到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值长有权通知相关检修人员及时到现场处理,并向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汇报,同时履行下列有关手续: 1)工作开始前,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
2)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
3)必须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值长将不办理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入值班记录。
5.2.5 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因机械部分检修开工作票,需要电气配合性工作如电机拆线,电气专业必须单独办理工作票。
5.2.6 同一部门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内(或班组之间安全措施范围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一般应由部门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一个总的工作负责人,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工作的正确配合,各班组的工作负责人仍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各分工作负责人工作完成后向总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待全部工作完成后由总工作负责人在修试记录本上交待检修情况。
5.2.7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5.2.8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 5.2.9 外包工程项目工作票管理规定
5.2.9.1 机组A、B、C级检修及集中检修中的外委工程项目,承包方是电力系统内部检修队伍或是与公司有长期委托承包合同的承包单位,可由承包方签发、办理工作票,但其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是经公司“三种人”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公布的人员担任。除此之外所有外包工程项目,由公司对应的检修部门签发、办理工作票。
5.2.9.2 除长期外委队伍外,发包工程实行双工作负责人制,但运行机组的短期发包工程(带压堵漏工作除外)不实行双工作负责人制,其工作负责人由公司内检修部门人员担任,短期外委单位或厂家、技术服务人员不得担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双工作负责人制中发包企业工作负责人根据公司设备分工由发包设备的检修主人担任,若检修设备委托给长期外委单位,设备分工中应明确公司对该长期外委检修设备相应的检修主人,对长期外委单位的检修工作负起相应的检修管理责任,不得安排长期外委单位的工作负责人担任短期外委项目的发包方工作负责人。
5.2.9.3 发包方工作负责人在担任外包项目工作负责人时,可以同时担任多个外包项目工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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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得在同时独立担任其他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发包方工作负责人对现场作业安全措施是否执行到位,施工人员是否在指定时间、区域内工作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 全面了解掌握项目的工作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措施。
2) 负责办理工作票,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 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开工前发包企业工作负责人会同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一同确认现场安全措施的正确完备后,方可允许承包方工作班成员进入工作现场,监督施工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工作。
4) 监督和检查承包方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现场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管理有关制度,以及其他现场安全工作规程,及时对承包队伍人员的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考核。 5) 现场涉及重大或危险作业时,必须与承包方工作负责人一同在现场进行监护,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 6) 发包方工作负责人对检查正确执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负责。 5.2.9.4 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的现场组织、协调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 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2) 负责工作所需工器具的完备和良好。
3) 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工作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开工前负责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危险点控制措施并签名;开工后,负责落实。
4) 工作前按要求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向工作班成员告知危险点、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并在开工后负责落实。
5)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安全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执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 6) 现场监护和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措施和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9.5 承包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根据外包工程项目内容按公司设备分工规定由设备主人所在部门负责,工作许可人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由运行部门负责。承包方“三种人”资质经公司对口发包部门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由承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公司对应培训、考试部门审核,安全监察部审定,公司领导批准后公布执行。 5.2.9.6 双工作负责制工作票执行要求:
1) 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办理打印出来后,在“工作负责人”栏中手工加填签名,同时在“班组”栏内手工填写承包单位的名称。
2) 发包方工作负责人和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必须按照票面格式在全部的工作负责人签名栏上签名。 3) 工作票签发人在没有明确发包方工作负责人时,不得签发工作票。 4) 点检签发人负责审查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人数和技术力量是否适当,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5)工作期间,工作现场工作票由承包方工作负责人持有。
6)工作票的许可、押票、试运、结束和终结等手续,必须由发包方工作负责人协同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在运行值班人员处办理,如发包方工作负责人不在场,运行人员可拒绝办理。 5.2.10 关于工作票跨度时间长且需24小时轮班作业的工作票相关规定: 5.2.10.1 对于此类型需轮班作业的工作票,现场工作应确定一名白班工作负责人和一名夜班工作负责人,签发工作票时,白班工作负责人填写在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栏,夜班工作负责人为工作班成员中的第一名成员,并在工作票备注栏内注明白班工作负责人和夜班工作负责人的姓名。
5.2.10.2 白班工作负责人和夜班工作负责人在现场作业必须持票,否则将视为无票作业。现场交接班时,交班工作负责人应将现场注意事项向接班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并同时进行工作票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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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3 白班工作负责人或夜班工作负责人中任一人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按流程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轮班方式变更需在两张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应能让工作许可人任一时间都清楚当时此项作业的现场工作负责人。
5.2.10.4 押票或恢复工作以及工作票竣工,由当班的工作负责人负责在工作票上办理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该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状态的转变情况向另一班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 5.2.11 对于安全措施项目较多检修工作,可使用安全措施附页。 5.2.12 一般情况下,公司所有工作票必须使用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办理,当一体化系统出现故障短期不能恢复时,该检修工作又必须立即进行时,可采用Word版纸质办票方式,但该工作票统计为非标准票。 5.3 工作票的填写规范
5.3.1 工作票编号由核心业务一体化平台软件自动生成。特殊情况下若采用Word纸质票,其编号规则为:
工作票中的“编号”由部门、班组、工作票类型、工作时间和工作票顺序号组成。开头第一个字母为部门第一字拼音的缩写,第二、三个字母为班组拼音的缩写,如果检修班组为长期外委单位,则第一、二部门一共为四个字母,为长期外委单位四字简称每个字的第一个拼字母;“—”后为票类型(中文描述),再接着四位为年,中间两位为月,最后三位数为工作票顺序号,。其描述是: ××班组 票类型 ××部××年 ××月 顺序号 + — 总裁 + + + 门 票类型的中文描述规范为: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简述为:“电一”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简述为:“电二” 热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简述为:“热一” 热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简述为:“热二” 热控第一种工作票-----简述为:“控一” 热控第二种工作票-----简述为:“控二” 一级动火工作票-----简述为:“火一” 二级动火工作票-----简述为:“火二” 动土工作票-----简述为:“动土”
5.3.2 工作票填写要做到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刮改,使用微机办票时,要采用宋体五号字。工作票中必须写明具体的名称,不得出现“同上、上述、同左、所有、其、分别”等字样。票面上填写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1、2、3、4、5、6、7、8、9、0)表示,时间按24小时(制)计算,年度填写四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两位数字。如:2013年12月03日17时00分。
5.3.3 对于设备编号用数字加汉字表示,确保所指的设备在全厂唯一,不得产生歧义。如:2号炉3号磨煤机,或#2炉#3磨煤机或#23磨煤机表示。应注意,以上这两种编号方式均可,但在一张工作票内只能使用一种方式。两种方式必须注明机组号,设备前的序号与就地设备标牌保持一致。 5.3.4 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名词术语、设备的双重名称。
标准的名词术语:系指国标、行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范的标准称谓。 设备的双重名称:系指具有中文名称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 如断路器(以下称开关)、隔离开关(以下称刀闸)、保险等。
5.3.4.1 在工作票中,凡开关、刀闸、电气压板、阀门均需要注明双重编号,其它设备不具有双重编号,只是有很多设备具有阿拉伯数字编号,按要求将设备编号表述清楚即可,不要与双重编号混淆。
如:在填写某变压器检修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时,只需注明是哪一台变压器检修即可,不必将其高、低侧开关编号列出,但如果安措内容或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涉及到变压器的高、低压侧开关,即要按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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