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供需平衡预测
表3-9 广州市一次水资源供需平衡成果表 (亿m3)
2005年 项目 97% 供水量 需水量 90% 75% 97% 90% 75% 97% 90% 75% 2010年 2020年 52.09 53.26 53.96 53.25 54.45 55.16 55.19 56.40 57.12 53.22 53.22 53.22 55.78 55.78 55.78 62.21 62.21 62.21 0.74 -2.53 -1.33 -0.62 -7.02 -5.81 -5.09 平衡结果 -1.13 0.04
876543210-17.025.815.09p=97%p=90%p=75%2.531.13-0.041.330.62-0.74200520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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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水资源保护 4 水资源保护规划
4.1 水污染现状和趋势
广州市水污染的形势严峻,近年污水排放总量急剧增长,地表水质不断下降。 根据1999年入河排污口普查结果,实测全年污水入河总量为13.13亿m(占全市城镇污水排放总量的80%)。全年入河排污口污染物入河总量26.85万t,其中CODCr24.61万t、氨氮2.07万t、总磷0.16万t。后航道以总量12.29万t排第一,前航道5.94万t排第二,西航道4.93万t排第三。超标排污口占实测总数的71.1%。此外每年进入河流的面源污染物达57988 t。
超量的污染物进入水体,超过水体自身的环境容量,使地表水质不断下降,水体污染严重。对广州市境内总河长591.6 km的15条主要河流(水道)水质评价表明,污染河段(Ⅳ类、Ⅴ类和劣于Ⅴ类)总长180.5 km,占总评价河长的30.5%。北部上游流溪河、增江等河流水质较好;南部网河中段承受污废水量较大区域污染严重;珠江广州河段污染最重,包括西航道、前航道、后航道、黄埔航道的市区主要河流均受到严重污染,水质类别为Ⅴ-超Ⅴ类。主要污染指标是溶解氧、氨氮、生化需氧量,属有机污染类型。市内四个人工湖泊麓湖、流花湖、东山湖、荔湾湖以及主要河涌均污染严重,水质类别属Ⅴ-超Ⅴ类。
表4-1 广州市主要河流水环境状况表 (万m3/a)
序号 1 2 3 4 5 6 7 河名 前航道 西航道 后航道 黄埔航道 东江北干流 市桥水道 三枝香水道 入河废污水量 34402 33838 27616 16139 5230 4951.8 3436.5 水质类别 Ⅴ Ⅴ Ⅴ-超Ⅴ Ⅴ Ⅲ-Ⅳ Ⅳ-Ⅴ Ⅴ 序号 8 9 10 11 12 13 合计 河名 增江 新街水 大石涌 骝岗水道 顺德水道 沙湾水道 入河废污水量 2086.5 1031.8 925.3 699.8 520.2 406 131283 水质类别 Ⅱ-Ⅳ Ⅳ-Ⅴ Ⅳ Ⅲ Ⅲ Ⅲ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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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水资源保护 地表水质的污染已影响到主要水源地的水质,占全市供水总量60%的西航道石门、西村水厂水源、后航道石溪水厂、白鹤洞水厂水源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水质属Ⅴ~超Ⅴ类水,超标项目包括溶解氧、生化需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和石油类等。
根据1993-2000年市区主要河道的水质监测资料分析,西航道、前航道、后航道以及黄埔航道的水质污染呈上升趋势,部分断面的个别指标如CODMn、NH3-N显著上升。 表4-2 广州市重点排污口分布
排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排污口名称 澳口涌 南箕涌 东濠涌 西濠涌 司马涌 寺右涌 石井水 乌涌(二) 荔湾涌 西福河出口仙村水闸 深涌 广州味精厂 海珠涌 所在城镇 广州市 广州市 广州市 广州市 广州市 广州市 广州市 广州市 广州市 荔城镇 广州市 广州市 广州市 所在水道 西航道 后航道 前航道 前航道 西航道 前航道 西航道 黄埔航道 西航道 东江干支流 前航道 后航道 后航道 排污口 污染负荷 1231.4 1161.0 698.5 606.8 405.4 394.8 377.2 357.7 321.3 242.3 239.8 200.0 199.0 负荷比 13.68 12.90 7.758 6.740 4.503 4.385 4.190 3.972 3.569 2.691 2.664 2.221 2.211 累 计 13.68 26.58 34.34 41.08 45.58 49.97 54.16 58.13 61.70 64.39 67.06 69.28 71.49 45403530252015105042.926.615.7104.80I类II类III类IV类V类超V类
图4-1 广州市主要河流水质类别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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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水资源保护 超III类30.5%I~III类69.5%
图4-2 广州市主要河流水质现状达标图
4.2 水资源保护目标和任务
为改善境内河流的水质,解除水质性缺水的威胁,保障水资源规划的顺利实施,必须通过水资源保护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在各水平年达到水资源规划总报告所要求的目标。为此水资源保护规划必须达到以下目标:
1.2005年:水环境污染的趋势得到控制,饮用水源水质得到改善;适当增加环境用水,使城区河涌水质优于Ⅴ类水,基本消除黑臭现象,珠江广州河段水质转好,城区水体景观改善。
2.2010年:各类水体水质优于Ⅳ类水,达到景观用水要求,解除水质性缺水威胁。
3.2020年:全水域水质达到功能区水质目标并维持稳定,初步实现水环境生态的良性循环。
根据上述目标,为确保目标的顺利实现,水资源保护必须完成的任务有: (1)科学合理地进行水功能区划并拟定水质保护目标;
(2)以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为依据,计算水体纳污能力并确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3)制定主要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
(4)提出实现规划目标要求的水资源保护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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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水资源保护 4.3 地表水功能区划
4.3.1 区划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必须考虑划分一定的保护区和保留区,以为将来的发展预留空间;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充分考虑各用水户的利益,突出饮用水优先划分和保护;
3.水质水量并重原则。水量水质统一考虑;
4.不低于现状原则。充分考虑水体功能现状,不降低水体的现状功能和水质; 5.便于管理,实用可行的原则。方便于水资源保护管理的实施。
4.3.2 地表水功能区划总体方案
地表水功能区划的指标体系和程序及方法统一按照全国《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的要求,指标体系采用两级区划体系,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
根据上述水功能区划分体系、原则和方法,对境内主要水域进行功能区划,包括河流、河涌和库湖三个部分,河流区划范围为境内19条集雨面积100km2以上主要河流和南部三角洲网河中25条具有重要用水功能的水道,河涌区划范围选择中心市区内40条主要河涌,库湖区划范围为78座小(一)型以上水库和市区内5个具有旅游景观功能的主要湖泊。功能区划成果如下:
4.3.3 一级功能区划
境内水域共划分167个一级水功能区,其中河流划分出49个一级区,河涌划分出40个一级区,库湖共划分出78个一级区。其中保护区5个,保留区4个,缓冲区2个,开发利用区156个。一级区划概况见表4-3。一级区划成果详见专题报告《广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附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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