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4.3投标人应独自参与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将不予以考虑。 1.4.4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具体办法见资格审查3.5)
1.5 踏勘现场
1.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5.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5.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6 投标预备会
1.6.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6.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可在2010年4月5日下午5:00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邮箱:XLZFCG@163.COM。以便招标人给予澄清。
1.6.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予以澄清。该
11
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1.8 偏离:不允许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通用条款; (5)合同专用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工程量清单;
根据本章第1.6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2010年4月5日下午5:00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邮箱:XLZFCG@163.COM。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在网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12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的资料复印件; (7)承诺函; (8)施工组织设计;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格式、大纲和辅助资料办理,表可按同一格式扩展。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方式:投标报价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投标人应考虑工程项目特点、主材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上涨或下降自主确定工程风险包干费用,并按计价规定计取,列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风险差价由投标人承担或者受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施工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
3.2.2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与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2.3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13
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在网上公布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3.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5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6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固定。工程量清单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安福县公共资源网、吉安市公共资源网上发布,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采用转帐。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
14
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5 资格审查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拟委任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资历表”应附建造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并现场进行展示审查,缺少任何一项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5.2。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不允许更换。 3.5.4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5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安福县城至武吉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施工招标 - 图文(3)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