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加强集体自力更生,增进成员国之间 的相互了解, 促进成员国之间在各个领域的协作和互助, 加强同世界其它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的合作。区域合作的基本原则是南亚各国的合作应建立在尊重主权平等、领土平整、政治独 立、互不干涉内政和互利的原则基础之上,区域合作不应代替双边和多边合作,而应成为他 们的补充。 这种合作不应同双边和多边的义务相抵触。 各级会议的决定都应在一致同意的基 础上作出, 在讨论区域合作问题时应排除有争议的问题。 成员国有 7 个: 孟加拉国国、 印度、 巴基斯坦、尼泊尔、斯里兰卡、不丹、马尔代夫。组织机构有成员国首脑会议、每年举行 1 次,必要时可随时举行;部长理事会由各成员国外交部长组成,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
44 巴 勒斯坦解放组织 1964 年 6 月正式成立。 由巴勒斯坦各游击队组织和各方面代表参加。 1974 年 10 月第七次阿拉伯国家首脑会议一致承认该组织为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巴解 组织同世界上 100 多个国家建立各种形式的联系,向 80 多个国家或国际性组织派驻了代表 或观察员。1988 年年底巴解组织宣布成立巴勒斯坦国,得到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承认。 1976 年成为不结盟运动国家及阿拉伯联盟的正式成员。该组织主张,在自己的土地上建立 独立的民族国家,其任务是在军事上反击以色列的侵略,在政治和外交上,争取国际社会的 广泛同情与支持。参加该组织的主要有: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简称“法塔赫”) ;人民解 放战争先锋队(即“闪电突击队”) ;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阵线(简称“人阵”) ;解放巴勒斯坦民 主阵线(简称“民阵”)及阿拉伯解放阵线等共 8 个组织。除以上各武装力量外,还有一支巴 勒斯坦解放军, 被称为巴解组织的正规军队。 巴解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巴勒斯坦全国委员 会,委员会的任务是讨论并通过巴解斗争的行动纲领,选举巴解执行委员会(即巴解常设领 导机构)处理日常工作。自 1969 年以来阿拉法特一直担任巴解执委会主席。总部设在突尼 斯。
45 二十四国集团 全称“关于国际货币事务的二十四政府间集团”。成立于 1972 年 1 月。由参加国际货币基金 组织的 24 个亚非拉发展中国家组成。宗旨是在国际货币制度等问题上协调其立场和政策。 制订发展中国家关于国际货币制度改革债务问题与资金转移等重大问题的共同政策和方针。 参加国有:阿尔及利亚、阿根廷、巴西、哥伦比亚、埃及、加蓬、加纳、危地马拉、印度、 伊朗、科特迪瓦(科特迪瓦) 、黎巴嫩、墨西哥、尼日利亚、巴基斯坦、秘鲁、菲律宾、塞 内加尔、斯里兰卡、叙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委内瑞拉、南斯拉夫、扎伊尔。该集团主 要组织机构有部长级会议、执行局、改革国际货币制度临时
委员会等。1988 年 9 月 24 日, 二十四国集团召开部长级会议时,曾要求工业国家免除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的债务。
46 原料生产国和输出国组织 泛指第三世界和少数第二世界初级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为反 对垄断资本的掠夺和剥削、 维护民族权益所建立的各种国际性组织。 50 年代到 70 年代末, 从 世界上共建立了 23 个原料生产国和输出国组织。其中包括 1955 年建立的国际茶叶委员会, 1960 年建立的石油输出国组织,1968 年建立的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1968 年建立的铜出 口国政府联合委员会, 1962 年建立的可可生产者联盟, 1970 年建立的天然橡胶生产国协会, 1974 年建立的国际铝土协会等。这些组织在反对大国控制和掠夺,捍卫民族经济的发展发 挥着积极的作用。
47 南南会议 发展中国家(即南南国家)旨在进行对话、加强团结和合作、以促进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国 际经济新秩序,于 1982 年 2 月 22 日在印度新德里举行的会议,称为南南会议,又称“新德 里磋商”。参加会议的有 44 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包括中国) 。1986 年 5 月在吉隆坡举行第 二次南南会议,参加的有来自 32 个国家 90 多名代表。会议一致同意建立一个筹备小组,以 建立南方关于发展问题的独立委员会。
48 南方委员会 全称为不结盟运动南方委员会。1986 年 5 月,在马来西亚首都召开的第二届南南会议决定 成立了具体负责筹备工作的指导委员会。 同年 9 月, 在津巴布韦首都哈拉雷召开的第八届不 结盟国家首脑会议上,南方委员会正式成立。坦桑尼亚前总统尼雷尔为该委员会主席。宗旨 是:探讨与解决当前发展中国家(即南方)面临的经济问题,提出今后开展南南合作和南北 对话的具体步骤,促进南方国家的团结与合作,至 1988 年 8 月,委员会共召开过三次会议, 共有 26 名成员。委员会及常设机构秘书处设在日内瓦。 49 波兹南事件 1956 年 6 月在波兰西部波兹南市因工人罢工而发生的流血冲突事件。40 年代末 50 年代初, 波兰党照搬苏联模式以及政策上的失误, 在党和人民之间造成了严重的隔阂, 经济发展计划 也由于不符合本国国情而直接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1956 年苏共召开“二十大”,赫 鲁晓夫所作的《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报告传出,在波兰引起极大反响。6 月上旬,波 兹南采盖尔斯基机车车辆制造厂工人首先提出增加工资和减税的要求,并派出 30 人的代表 团赴华沙找机械工业部谈判, 未获结果。 于是该厂工人于 28 日来到市区广场向市政府请愿。 1.6 万名罢工工人走上街头,举起“要面包和自由”的标语,并喊出了“俄国佬滚回去”,“释放 囚犯”和“打倒秘密警察”等口号,沿途有不少群众加入。市政当局拒绝接见游行示威者,引 起罢工工人强烈不满。其间又传来谣言,说赴华沙请愿
的代表团已被政府逮捕,更激起工人 的愤懑情绪。一部分群众开始冲击政府机关,打开监狱,释放犯人,夺取民兵的武器,并与 前去制止的警察和保安部队发生冲突。冲突中有 50 多人死亡,200 多人受伤。6 月 28 日晚 波政府发布的公报称, 这次流血事件是一小撮“流氓分子”和“挑衅分子”制造的。 月 29 日党 6 的机关报称, 波兹南事件是帝国主义间谍和暗藏的反动分子挑起的反对人民政权的骚动。 但 不久官方的看法发生变化。 月初开始强调引发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月 18—28 日召开 7 7 的波党二届七中全会虽未放弃敌人挑衅的提法, 但认为党和政府要对事件负大部分责任。 同 年 10 月召开的二届八中全会则完全肯定了事件的性质,认为这是人民对歪曲社会主义的抗 议,其原因应该到党的领导和政府中去找。
50 波兰十月事件 继波兹南事件后发生的苏联领导集团干预波兰内政的事件。 波兹南事件发生后, 波党对事件 发生的深刻根源的认识逐渐深入。1956 年 7 月召开的二届七中全会在指出敌对分子促发并 利用了该事件的同时, 也认为内部存在的矛盾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指出党和政府应立即采取 措施,克服缺点和错误,改善人民生活,加强政治经济生活民主化。全会决定撤销 1949 年 11 月针对哥穆尔卡等人作出的错误决议, 恢复他们的党籍。 月 6 日波党政治局又决定由哥 8 穆尔卡出任党的第一书记, 并建议当时任波国防部长的苏联元帅罗科索夫斯基调回苏联。 波 兰党的这一系列举动引起了苏军的不安。 赫鲁晓夫向波党提出进行磋商的邀请。 但波党以将 召开八中全会为由拒绝了邀请。驻波苏军遂开始军事调动,试图进行武装干涉。苏军坦克还 包围了华沙。 月 19 日, 10 波党召开二届八中全会。 赫鲁晓夫率苏党政代表团突然飞抵华沙, 要求出席会议。这一要求被拒绝后,两党代表团开始进行会谈。会谈进行之中,苏方加强了 军事压力,称华沙已被包围。波方则有群众在举行集会和游行,表示支持哥穆尔卡为首的波 方代表团。 在经过紧张的对峙和会谈之后, 赫鲁晓夫在确信波不会脱离华约组织的情况下作 了让步,同意哥穆尔卡担任波党领导人,并同意罗科索夫斯基元帅回苏联。20 日凌晨,苏 共代表团离开华沙回国。 波党在十月事件中顶住了苏联的压力, 在波兰人民中赢得了很高的 威望。
51 与资本主义和平共处、 与资本主义和平共处、和平竞赛的理论 苏联在赫鲁晓夫时期确立的对外政策的总原则和总路线。 赫鲁晓夫上台后, 为缓和国际紧张 局势、改善东西方关系,调整了苏联的对外政策。在 1956 年 2 月召开的苏共“二十大”上, 赫鲁晓夫对社会主义体系与资本主义体系的和平共处和平竞赛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 他的基 本观点是: (一)认为列宁最早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和平共处的思想。 和平
共处的原则过去是、现在仍然是苏联外交政策的总路线。 (二)和平共处和平竞赛是目 前条件下, 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最好的相互关系形式。 由于原子弹等大规模灭绝人类的武器 的产生和生产,世界的发展只有两条道路:或者是和平共处,或者是发动历史上最有毁灭性 的战争。第三条道路是没有的。因为有了核武器的威胁,也因为有了社会主义阵营的存在, 和平力量已增长到足以防止新的世界大战的发动,因此,战争并不是注定不可避免的,不同 社会制度的国家完全可以通过和平竞赛和平共处。 (三)和平共处的政策意味着不同社会制 度的国家在经济、科学、文化领域中的竞赛,但并不放弃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斗争。作为社会 主义国家的苏联没有发动战争的内部动因, 也不想输出革命。 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体 系的竞赛中, 社会主义体系的胜利是依靠其生产方式的优越性来实现的, 而决不会通过对资 本主义国家的内政实行武装干涉来实现。 当人们在实践中看到社会主义带来的好处时, 他们 迟早会走上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而斗争的道路。 (三)和平共处和平竞赛总路线的战略目标 是: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进行合作,在大力发展苏联经济、军事实力的基础上,争取同 美国平起平坐,使西方承认苏联是世界上另一个最强大的国家。 52 “社会主义大家庭 理论 社会主义大家庭”理论 社会主义大家庭 对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联盟的别称和表述,是“勃列日涅夫主义”的组成部分。1961 年 10 月,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二大”总结报告中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概念。后 经勃列日涅夫发展,将其概念确定为“社会主义主权国家的自愿联盟”。其成员国有:苏联、 保加利亚、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国、罗马尼亚、越南、老挝、蒙古、古巴。 其宗旨是:严格尊重成员国的独立和主权,不断发展它们的经济;在本国不搞剥削,也不剥 削其它国家;各成员国具有一致的国家利益、共同的政策和共同的目标——共产主义。社会 主义大家庭内部是一种同志式的友谊、声援和互相帮助的关系;不论大国或小国,都应该是 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上,坚持互不干涉内政、尊重主权完整、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互相支 持、互相援助的原则,团结战斗、共同反对帝国主义,为全人类的和平进步事业而斗争。勃 列日涅夫强调社会主义大家庭“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实际上要求大家庭各成员听从苏联 “家长”的指挥,以加强大家庭的统一行动,并以此作为干涉其它大家庭成员国内部事务的一 个工具。
53 “公开性 和“民主化 的理论 公开性”和 民主化 民主化”的理论 公开性 戈尔巴乔夫时期苏联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是其改革的动力和手段。“公开性” 和“民主化”原则早在列宁时期和 70 年代就提出过, 但作为政治改革的主要方针却是在 80 年 代中
期。戈尔巴乔夫就任苏共总书记后,大力提倡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实行公开性和民主化, 并根据现实的要求和特点赋予其以新的内容。 关于公开性, 以戈尔巴乔夫为首的苏共领导的 基本理论是: (一)公开性是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政治体 制的活动原则。 公开性要求把国家和社会中所做的一切都置于人民的监督和注视之下。 扩大 公开性的问题是一个原则问题,不公开就谈不上实行民主,不实行公开原则,人民代表苏维 埃、政府管理机构、人民监督机构和对外政策机关等就不可能贯彻民主原则,国家的政治体 制就不可能适应时代的要求而向前发展。 真正的公开性, 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标志。二) ( 公开性是党联系群众、发动群众管理、监督国家、克服官僚主义的方法。没有公开性,就 不可能有群众的政治创造性和参加国家管理的积极性。 而公开性对于群众参加管理、 进行监 督和批评来说,则是党和国家机关有效行使职能、防止官僚主义的必要条件。 (三)确立和 发展公开性的基本原则是: 每个公民有在任何社会生活问题上获得全面和可靠的、 不构成国 家秘密和军事秘密的情报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有公开和自由地讨论任何社会性问题的权利。 戈尔巴乔夫和苏共关于民主化的基本理论是: (一)民主化是改革的灵魂。改革就是要“多一 些社会主义和多一些民主”,只有始终不渝地奉行民主化方针,才能完成改革任务。民主化 既是改革的政治目标,又是改革的灵魂和主要动力,是改革不可逆转的主要保证。 (二)民 主的实质就在于劳动者掌权, 是实现劳动者的广泛的政治与劳动权利的形式, 是他们关心改 革并实际参与改革的形式。 (三)民主化与公开性和人民自治密切相联,公开性是社会民主 化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而人民自治作为一种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制度, 则是民主 化的具体形式和依托。人民自治意味着直接选举,人民了解更多的真实情况,议政,在一定 范围内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各种社会团体在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等等。 (四) 社会民主化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 民主化的顺利发展也需要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 改善党 的领导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克服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弊病;加强党对民主化的 领导,必须有党自身的进一步民主化。戈尔巴乔夫在鼓吹“民主化”时,忽视了国际和苏联国 内的阶级斗争和政治斗争, 宣扬“公开性”时竟认为可以“没有限度”, 其结果是政治激烈动荡、 异常混乱,民族矛盾激化,经济危机愈来愈重,社会全面失控,最后导致苏共的瓦解和苏联 的解体。
54 斯大林关于两个平行市场的论断 斯大林 1952 年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提出的关于社会主义阵营和资本主义阵 营经济关系的论断。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形成了与资本主义阵营相对立的强大的社会主义 阵营。“两个对立阵营的存在所造成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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