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合计 国有重点 国有地方 乡镇煤矿 471 28 27 416 7938.95 1196.43 885.92 5856.6 5.933 2.34 3.048 7.103 397 27 21 349 7695.28 1201.3 536.34 5957.64 5.159 2.248 3.915 5.858 煤矿瓦斯事故呈逐年明显下降, 2001年-2004年,全省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均在110-140人左右徘徊,2005年,开始瓦斯整治后,瓦斯事故逐年下降,2007年,全省煤矿发生瓦斯事故22起,死亡64人,今年1-9月,全省煤矿发生瓦斯事故11起,死亡47人。近几年瓦斯事故持续下降,但比例(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16.12%)和单起事故死亡人数(2.91人/起)仍然偏高。因此,我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仍任重道远。
近两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占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比例在逐年上升。2007年,发生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共5起,死亡19人,分别占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29.4%和24.7%。今年1-9月,发生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3起,重大事故1起,共死亡32人,分别占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66.7%和74.4%。
随着矿井开采逐步往深部延伸,灾害加重,煤与瓦斯突出对矿工的生命安全威胁越来越大,是我们的心腹之患,防突工作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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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题
1、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
对煤与瓦斯突出是可防可治、通过采取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并严格管理是可以避免伤亡事故发生的情况认识不清,信心不足,往往发生突出事故后,有的讲客观,甚至还有的认为是自然事故,导致思想混乱,治灾的决心不大,未从根本上去治理灾害,投入不足,技术措施及管理不到位。
一些煤矿进入深部后,对瓦斯自然灾害加重的认识不足,如何应对和治理灾害,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乏力,设防等级与日益增大的灾害不相适应,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一些煤矿不尊重客观规律,存在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如有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怕加大投入,增加成本或者怕影响生产,采取的防突措施避重就轻,设防等级降低,不能达到治灾的目的;如有的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遇事绕道走,对井下瓦斯参数(如瓦斯压力、吨煤瓦斯含量等)不测定,井下发生了动力现象对管理部门隐瞒不报,对隐伏的瓦斯灾害不认真研究和分析,不申请有资质的单位鉴定或者直接申请戴帽,采取的防突措施形同虚设,有的甚至根本不设防。形同一颗颗“地雷”。
从近年来发生的几起较大、重大瓦斯事故分析,都是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技术规范的规定,煤矿采掘部署不合理,矿井未按科学规律形成治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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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局,防突措施不到位,且在应力集中区域作业发生的突出事故。说明少数煤矿企业对煤矿瓦斯治理、如何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认识不足,对国家和省政府有关煤矿瓦斯治理的规定和要求还没有落到实处,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还有差距。近年来,特别是在近几年煤炭价格一直在高位运行的情况下,确实有一些煤矿企业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的现象。
2、部署不合理,采掘失调,无治灾的时间和空间 由于诸多原因,许多小煤矿布局不合理,采掘失调,接替紧张,矿井“四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放达标的安全煤量)及“抽、掘、采”不平衡,有的矿甚至无一块安全煤量。采掘接替失调是造成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导致煤矿企业乱采乱挖,前进式开采,未能形成“三区配套二超前”(开拓区、准备区、回采区分开,岩巷超前于瓦斯抽采,瓦斯抽采超前于采、掘作业)的治灾格局,没有时间和空间来治理瓦斯灾害,更谈不上抽采达标,达不到治灾的技术要求,最终酿成事故发生。如有的县突出矿井多数是采用区段内多块前进布臵,块段内后退式采煤,且块段斜长达100米以上,这种布臵极不合理:一是造成漏风严重,二是不断形成新的应力集中区,三是抽放钻孔不能到位,四是抽采时间不足,为煤矿安全生产埋下安全隐患。
3、“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完善,落实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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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预报、防突措施(区域性措施和局部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缺一不可。但有的矿“断章取意”, 防突措施不完善,只有局防措施,无区域性治本措施(如开采解放层或实施顶(底)板穿层网格钻孔大面积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性防突措施),只能治标,不能治本,稍有闪失,必出大事。有的矿通风系统不合理,抗灾性差,设施不可靠,远距离或井外放炮、断电、撤人、压风自救、避灾洞室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预测预报、效果检验、安全屏障等也未按要求去落实到位。一些矿地面瓦斯抽采系统虽然建起来了,由于采掘部署不合理,加之采掘接替脱节,井下钻孔少,甚至无地点打钻,大部分只是点抽放,不是面抽放,抽放系统不能24小时连续运行,未充分发挥作用。
4、煤矿管理粗放,防突管理机构不健全,技术力量薄弱。如瓦斯参数的考察,抽放量的考核,抽放钻孔是否到位、有无死角或盲区,开采解放层解放范围的考察、瓦斯地质工作的开展、防突指标及安全屏障的考察等还需进一步完善。
5、矿井防突人员操作技能、全员防突知识及意识还有较大差距,需加强培训和提高。
6、兴文县金河煤矿“9.5”事故案例分 三、对策及建议
1、提高认识,坚定治理煤与瓦斯突出的信心。煤与瓦斯突出是一种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到目前为止,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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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种地质、开采条件下突出发生的规律还没有完全准确掌握,但,通过历史经验的积累及企业、科研单位的共同努力,摸索出突出发生的一般规律,并在现场总结出防治突出的经验和针对性的措施,如四川芙蓉,重庆中梁山、天府、南桐、松藻,安徽淮南等严重突出矿区,在防突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摸索出适合本矿区较成功的治灾经验和措施,防突基本能达到可控水平。目前,国内的防突技术是比较成功的。虽然煤与瓦斯突出防治难度大、技术要求相当高,但只要按客观科学规律办事,坚持走科学治灾的道路,加大投入,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是可以杜绝突出发生或降低突出强度,并有效防止突出伤亡事故的发生。煤矿瓦斯灾害是可治、可防的。
2、细化工作,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一是摸清情况,做好基础工作。以市或县为单位,聘请科研机构,根据现有地质资料和生产矿井的瓦斯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区域范围内瓦斯赋存情况及灾害危险程度,为规划及监管提供决策依据。以矿为单位,开展瓦斯地质工作,开展瓦斯基本参数的测定(如瓦斯压力、吨煤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等),认真分析矿井地质构造,掌握矿井瓦斯分布情况及规律,为矿井治灾提供依据。
二是克服侥幸心理,严格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全面提高设防等级。我省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煤层分布较广,主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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