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所记录投标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
拒绝。
23. 报价文件的澄清
23.1为有助于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谈判小组有权
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可拒绝该报价。
23.2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
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谈判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
24. 综合评审
24.1 经初审合格的报价文件,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做进一步
评定。谈判小组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4
1) 最终报价;
2) 货物的性能指标及使用寿命; 3) 整体方案的合理优化、先进性; 4) 售后服务条款(含交货、安装及调试); 5) 技术及商务有无偏离; 6) 供应商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7) 供应商的经营业绩; 8) 优惠条件; 9)其他。
24.2 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必须注意:不满足采购需求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24.3 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将被拒绝,市
政府采购中心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恶意串通报价的;
4) 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谈判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25. 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谈判小组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推荐预成交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
定成交供应商。
26. 评审过程保密
26.1公开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
15
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7. 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
27.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
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市政府采购中心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臵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7.2 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
在上述情形,经谈判小组/市政府采购中心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谈判小组/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谈判小组/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28.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将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报价。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3 )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 ) 其他。
16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书(标准版)(4)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