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文件
6. 采购文件构成
本采购文件共分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函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
7. 采购文件澄清和修改
7.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澄清
要求应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7.2 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
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 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任何时候,市政府采购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
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
7.4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市政府采购中心
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
4
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市政府采购中心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报价文件编制
8. 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
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8.4 除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5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
或取消其报价资格。
9.
报价文件构成
报价文件由报价函、资格证明文件、报价表、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构成。 9.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申请及声明(见附件) 9.2 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须提供能反映其财务状况的相关资料; 4) 在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5) 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5
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需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资格证明原件。 9.3 报价表
1)报价一览表(见附件); 2)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3)其他。 9.4 技术文件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包括宣传彩页、图纸和数据等; 2)技术规格偏离表(见附件); 3)其他。 9.5 商务文件
1)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采购人使用该货物所需的完整的备件
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价格。 2)售后服务条款;
a 对所有货物负责安装、集成、调试;
b 提供及时、迅速、优质服务的承诺,迅速快捷地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保
证采购人能够及时买到货物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
c 提供成交货物齐全的资料(进口货物必须包括中文和英文的使用说明、安装手册、维修手册、专用工具和相应质检手续证明文件); d 货物出现故障后,响应及排除故障时间;
e 详细培训计划:时间与地点、人数、费用、内容、次数;
f 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货物,明确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除人为因素
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
g 质量保证期以后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 3)商务条款偏离表(见附件) 4)其他。
6
10. 报价
10.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在谈判后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再次报价。币种为人
民币。报价含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输、保险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
10.2 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相应填写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对报价
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谈判小组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10.3竞争性谈判项目中,最终报价相等的供应商再进行一轮报价。
10.4 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5 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
计入总报价。 10.6 其他。 11. 报价文件装订与编写
11.1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
列装订成册(胶装),未进行胶装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并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
11.2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报价文件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三
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保证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1.3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7
11.4 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
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报价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报价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1.5 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2.
报价文件签署
12.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及
各附件)、报价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12.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3.
报价文件密封和标记
13.1 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副本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
封件格式见附件):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
2)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13.2 为方便公开唱价,请供应商将三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报价一
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
13.3 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2015年02月02日9:30时
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3.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报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供
应商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市政府采购中心
8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书(标准版)(2)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