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贸易统计法下的中国对外贸易实况分析
徐松,葛学杰
(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安徽蚌埠,233030)
摘要:在全球化价值链背景下,传统贸易统计方法重复计算中间产品贸易,夸大了全球贸易额,因此研究新的贸易统计方法势在必行。OECD和WTO与其它国际研究机构构建了增值贸易统计法,通过计算贸易产品的增值来反映真实的贸易额。该方法分解了贸易增值的来源,有效的反映了全球化价值链中增值的地理分布。本文将首先阐述增值贸易统计法对传统贸易统计法的修正,并在对OECD贸易增值数据库剖析的基础上,分析增值贸易统计法所带来的经济影响。通过对比两种统计方法,剖析增值统计法下中国的对外贸易的实况。
关键词:增值统计法;OECD;数据库;贸易实况
The Fact of Chinese Value-added Foreign Trade
XU Song, GE Xue-jie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Bengbu China 233030 )
Abstracts: With global value chain, the conventional statistical method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lways calculate the trade of intermediate inputs repeatedly, which exaggerates the global trade volume. Thus it is necessary to find out a new method to calculate real volume of trade. WTO, OECD and other research organizations have built up a new method, that is, the statistical method for trade in value-added, which can reflect the real volum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show where the trade in value-added comes from in the global value chain. This paper first modifies the conventional trade statistical method. Then it introduces the OECD data base for international trade in value-added and analyzes the economic influence of the trade in value-added. Finally, it utilizes the conventional and new methods to analyze Chinese foreign trade, makes a comparison, and shows the true face of Chinese foreign trade volume.
Keywords: trade in value-added; OECD; data base; facts of foreign trade
作者简介:徐松(1956-),男,安徽蚌埠人,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葛学杰(1990-),女,安徽合肥人,安徽财经大学,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联系方式: 安徽蚌埠市交通路186号2号楼3单元401室徐松收
邮编:233000 电话:13966082034 邮箱:1396608203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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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贸易统计法下的中国对外贸易实况分析
一、引言
在全球化生产大背景下,产业价值链越来越长,传统贸易统计法的弊病愈发突显。中间产品贸易的重复计算导致传统贸易统计法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世界各国贸易状况。例如,日本向中国出口100美元商品,中国对来自日本的商品进行加工,然后以110美元的价格出口到美国。按传统贸易统计法,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为110美元,美国与日本之间却没有贸易关系。但按照增值贸易统计法,日本对美国产生的贸易顺差为100美元,而中国对美国只有10美元顺差。近年来,WTO与OECD致力于研究增值统计法,并于2013年1月对外公布了增值统计表,这为研究各国的真实贸易状况提供了宝贵的数据资料。
增值贸易统计法是以价值增值为统计口径的,能更好的反映国际贸易格局。本文第二部分解释了全球化价值链分工背景下传统贸易统计存在的缺陷以及增值贸易统计体系对其所作的改进;第三部分细述了OECD数据库的增值表;第四部分分析了增值贸易统计法下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实况。第五部分是总结与启示。
二、增值贸易统计法实施的必要性 (一)全球化价值链的形成与发展
“价值链”是指某种产品从设计到最终使用的所有活动,它包括设计、生产、营销分配及售后服务等不同环节,这些活动可由某个企业全部包揽,也可由多个公司实施。“全球化价值链”是指上述各个环节在跨国公司内部分工或在跨国公司之间劳动分工所创造的价值。价值链的形成必然是企业不断提供技术支持或服务的结果,全球化价值链超越国内价值链的分工范围,使产品及产业的形成不仅仅局限在一定的界域之内,而是拓宽到世界范围。[1]全球化价值链形成的主要原因有:
1.全球化分工的加速。自上世纪 90 年代初,在信息化革命促进下,通信成本的大幅度下降使跨国交易愈加频繁,“世界制造”逐渐形成,无国界生产加速了国际分工的进程。
2.国际贸易基础设施及政策条件的改善,加速了全球化价值链的形成。如香港和新加坡物流服务效率的提高,极大降低了亚洲国家之间的物流成本;印度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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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服务外包业务的发展加速了亚洲国家的产业升级。另外,自上世纪 80年代,许多国家实行开放型贸易政策,降低关税、放宽管制、减少贸易限制等,使对外贸易愈加便利。在此基础上日渐兴起的出口加工区也大大便利了全球化大生产。
3.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促进了中间品贸易,对外直接投资虽然对贸易有一定的替代作用,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量,促使所在国家或地区快速融入全球化价值链。
4.发展中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发展中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提高了其国民消费实力,导致全球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巴西、俄罗斯及印度等)的迅速崛起,使全球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推动了全球化价值链的形成。
(二)传统贸易统计法的特征及存在的问题
传统贸易统计方法遵循三大特征:第一是物品跨境原则。它是指本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商品交易时商品的跨境流动,但是现在许多商品交易并不跨越国境,因此也就无法记录在一国的对外贸易中,然而许多不跨境的经济行为却属于国际贸易,应当被记录在贸易额中。第二是原产地规则。该规则强调商品的原产地是产品生产地的法定国籍。一国往往对所属国的商品实施差别待遇。据联合国统计,采用原产国标准征税的国家约占六成。第三是通关登记原则。它是一国海关采集数据方式,与跨境原则相对应。
传统贸易统计法用总量来衡量世界贸易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对中间产品及服务重复计算问题,它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贸易的重要性,尤其在某些产品和服务上表现的较为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同一劳动力与资本或者其他的中间投入品被暗中重复计算多次。第二,随着进口中间品在出口品中的比重不断加大,出口产品对某一经济体经济发展(就业与收入方面)的贡献难以确定,因此传统贸易统计法计算的数据并不能真正体现产生增值的经济部门,尤其是在发达经济体中,总增值部分大部分是通过服务产品出口所创造的。把国内总价值链分解成为各个部门的价值,有助于重新认识国际竞争力的来源以及贸易对就业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第三所涉及问题牵扯到“增值以外的因素”。增值的流动过程仅反映全球贸易中的一小部分,如居民劳动力水平、资源的补偿等,但也有可能是子公司向母公司的直接划款或无形知识产权产品转移。不论增值表现为哪一方面,增值部分的归属变得日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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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值贸易统计法的含义及其经济意义
1.增值贸易统计法。要精确统计贸易增加值非常困难,因为一种商品或服务在运往最终目的地之前可能会有多个国家参与生产。目前统计贸易增值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按商品统计法。按商品统计是指某些国家部门或进出口公司所采取的特定调查方法,例如OECD机构把海关数据与工商登记数据放在一起用于分析。此类分析方法通常被大型统计单位采用,且尚处于试验阶段。(2)直接统计法。直接统计法是指在传统统计法的基础上对数据进行分解,计算方法为商品的增加
[2]值=(中间产品价值+最终产品价值)-垂直专业化价值。采用此种方法测算中间产
品的增加值非常困难,很难从目前的贸易统计数据中直接获得,还有可能会出现某些产品具有中间产品与最终消费品的双重属性。此方法仅适合货物贸易统计。(3)间接统计法。间接统计法是指在生产技术不发生改变的假设下,通过投入产出表,分解本国与他国的贸易流。在分解贸易流的过程中,以投入产出表为基本框架,编制进口条件下的中间品矩阵,这样可以测算出进口中间投入品与最终消费品在各部门之间的分配情况。
鉴于上述三种方法,OECD和WTO集各法之优,于2013年1月发布了增值贸易统计下的国家(或地区)货物贸易和服务增加值。
2.增值贸易统计法的经济意义。增值贸易统计法从附加值的角度测算了各国的真实贸易额,从而使许多国家必须对本国的对外贸易重新认识。
(1)贸易失衡问题。传统贸易统计法扩大失衡,最终产品进口国与最终产品出口国之间的贸易差额被扩大,因为总量统计中包含了其他外国中间投入品的价值,[3]而增值贸易统计法重新分配了各国与其贸易伙伴国的贸易差额,如美国与中国之间的贸易逆差。(2)市场准入问题。增值贸易统计法让各国意识到有关经济竞争并非一定是国家之间的竞争,而是企业之间的竞争。全球价值链的竞争注重各要素投入与技术水平。在此情况下,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愈加凸显,各国都会对此采取较高标准。只有消除非关税壁垒,分包和外包才能顺利开展。(3)贸易环境问题。各国对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使一些研究者开始注意贸易开放条件下二氧化碳排放问题。增值贸易统计法对产品的价值进行了分割,更容易分辨产品的出处,即可以分析出二氧化碳究竟出自于何国。(4)贸易竞争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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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是衡量一国贸易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是指一国某种出口商品占其出口总值的比重与世界该类商品占世界出口总值的比重二者之间的比率,RCA>1,表示该国在此种商品的生产上具有显性比较优势;RCA<1,则说明该国在此种商品生产上没有显性比较优势。中间产品的重复计算,传统统计法下RCA指数并不完全正确,RCA指数应重新测算。[4](5)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增值贸易统计法下,决策者对企业产品附加价值的来源更加明确,会采取更加正确的措施应对经济波动。[5](6)就业问题。增值贸易统计法下,增值数据反映的是各国创造就业岗位的部门。[6]WTO研究显示,中国专门从事低技能型的工作,而日本则在进口由低技能工人生产的产品的同时,致力于中高级技能劳动密集产品的出口,韩国则介于两者之间,但其也正在向日本模式靠拢。
三、OECD-WTO增值贸易数据库的框架分析
近年来,WTO与OECD等国际研究机构一直致力于增值统计法的研究,直到2011年,WTO与OECD才提出增值贸易统计法(Trade in Value-added),才将单纯的学术理论研究应用于实际的贸易统计及政策的制定。2012年1月,它们在综合整理了各个国家投入产出数据的基础上,与世界贸易数据(商品和服务)相结合,编制了世界性的投入产出表(World Input-Output Tables),投入产出表的公布极大地推动了增值统计法的实际应用,为研究各国的真实贸易状况提供了非常宝贵的数据,对制定国家对外贸易政策也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一)投入产出表
OECD与日本发展经济学研究机构对国际市场的投入产出研究比较早。OECD整合了国家间的投入产出表(ICIO表),日本研制了亚洲的国际投入产出表,后来普渡大学也利用国家间的投入与产出数据建立了GTAP数据库,从投入产出的角度分析国际贸易问题,此三大投入产出数据库已被研究者广泛使用。
WTO和OECD整合了上述数据来源,结合双边贸易数据,形成了世界范围的投入产出数据库(World Input-Output Database)。此数据库共包涵了41个国家与地区的35个部门,它的创新之处在于投入产出关系在时间序列上是连续的,2012年5月正式向世人公布。它包括5个子数据库,其中世界投入产出表与增值统计法联系最密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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