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服务范围
为明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具体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财税〔2011〕111号文)对应税服务的征税行业和纳税行为予以明确界定和清晰描述。
一般规定
一、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应税服务
范围注释》将交通运输业划分为4大类7个小类20个征收品目。 (一)行业明细 1.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按征收品目划分为8个项目:1.公路货运、2.公路客运、3.缆车货运、4.缆车客运、5.索道货运、6.索道客运、7.其他陆路货运、8.其他陆路客运。
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
景区环保客运车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不属于本应税服务的征税范围。 其他陆路运输是指除上述业务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含了公共电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如地铁、轻轨、有轨电车)、出租车客运等运输业务活动。 2.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远洋运输业、沿海运输业、内河内湖运输业以及其他水路运输业。按征收品目划分为6个项目:9.
程租货运、10. 程租客运、11.期租货运、12.期租客运、13.其他水路货运、14.其他水路客运。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这里要注意程租、期租与光租业务的区别。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适用11%税率。远洋运输的光租业
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服务,
适用17%税率。
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例如:某纳税人租一条船从起运港到目的港,然后租期就算结束。
期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如人员工资、维修费用等)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例如:某纳税人租一条船,跟船东谈好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结束,租期可以长也可以短,也叫定期租船业务。 3.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按征收品目划分为4个项目:15.湿租货运、16.湿租客运、17.其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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