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细则根据实际工程项目编写
(二)门、窗安装工程
1.木门窗制作和安装
1)检查木门窗产品合格证件性能检验报告及相关复试报告。其产品用材和质量、性能
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如用人造木板应取样复试,其甲醛含量应符合标准要求。
2)对予埋件,锚固件和木框四周防腐处理检查。埋入基体内的固定框木砖和框四周外
表面均应做防腐处理,且符合要求。
3)对木门的安装进行检查。框与基体予埋件的固定应牢靠,在砌体上严禁使用射钉固
定,其固定位置、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
4)对木门窗扇安装进行检查。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现象。配件
型号、规格、数量和方法(木螺丝应钉1拧2,合页应框上为3轴,扇上为2轴,即俗称3挑2),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功能满足使用要求。5)对木门窗框与基体间缝隙处理检查。其缝隙应填嵌严密饱满。(外门窗应填充保温
材料,表面密封防水耐候胶。)
(三)吊顶工程
1.检查吊顶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其吊顶骨架材料、配件和饰面板的品种、规格、材质、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2.对吊顶安装前的作业面条件进行检查。顶棚标高、洞口标高、顶棚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等的标高与吊顶标高应满足设计要求。如出现问题应先经相关各方共同研究确定,并出示书面文件后,方可进行吊顶工作。
3.对木质材料和钢材的防火,防锈处理进行检查。吊顶所用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符合防火规范规定;而予埋件、钢筋吊杆或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4.检查龙骨上有否负重吊具、吊物。凡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5.检查吊杆和龙骨的设置和安装。吊栏应以胀栓与结构基体固定牢靠,并应垂直,不得倾斜,其长度应满足需要,如遇需接长必须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规定),且焊缝均匀饱满。吊杆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大于1200㎜)。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
主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大于1200㎜)。吊顶跨度≥4m时,主龙骨应起拱,其起拱高度一般为短向跨度的1/200。龙骨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吻合,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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