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
引言:公法的崛起
课程内容:一、导论 1、 行政法基本理念 2、 行政法基本原则 3、行政法历史发展 1、行政主体 2、 受委托组织 3、行政公务员 4、行政相对人 1、行政行为的基本理念 2、抽象行政行为 3、具体行政行为 4、其他行政行为 1、监督救济的基本理念 2、行政复议
二、主体论
三、行为论
四、救济论
第一讲、行政法基本理念
主讲内容 1、行政 2、行政法 3、行政法的渊源 4、行政法的分类及特点 5、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的概念 1、概念: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 政机关以及法律规范授权的组织对社会公 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又被称作公共行政。解读“行政”定义的困境
《现代汉语词典》对“行政”的 释义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活 动);机关、企业、团体等内部 的管理工作。
公 共 行 政
现代行政(Administration、Executive) 国家行政―――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国家管理公 共事务的活动,是执行法律的活动。 公共事业组织的行政
普 通 行 政
地域性自治组织的行政 团体性自治组织的行政 其他公共行政 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行政 民营非营利社会服组织的行政其他普通行政
2、特点: (1)公共行政与普通行政
性质不同目的不同 手段不同
1、性质不同。公共行政是一种国家职 能活动,具有鲜明的公共性质。 国家的行政活动既不是为了国 家机关本身,也不是对自身事 务的组织与管理,而是对具有 公共性质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2、目的不同。 公共行政的目的在于 实现公共利益。国家行政活 动的存在是基于公共利益的 需要,因此,公共行政所追 求的目的是谋求公共利益, 维护公共秩序,增进公共福 利。
3、手段不同。 由于公共行政以公共利 益为目的,所以国家行政机 关在其活动中享有许多特权, 可以采用许多一般的组织管 理活动所不具有的手段,这 些手段都是维护公共利益所 不可缺少的。而一般行政则 对外不具有这些手段。
(2)公共行政与其他国家职能的比较 主体区别 对象区别 方式区别
案例:张某系某大型电视机厂的职工,1998 年厂里分房时未列入分房名单,张某不服, 以该电视机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不合 格,驳回了张某的起诉。
二、行政法的概念
1、管理论从行政权功能上强调对社会的 组织和管理,认为行政法是规定国家各方面 行政管理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总称,强调行政 法是国家管理法。2、控权论从行政权容易对社会侵权角度, 认为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权力的法,此观点流 行于英美。如英国的韦德 、美国的施
瓦茨。
3、平衡论认为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 和监督行政关系的法.此观点由我国学者 20世纪90年代提出,今天在我国占主导地 位。
所谓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它主要规范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 行政权力的活动以及对行使权力后果如何补 救,其目的在于实现依法行政,确认或建立 行政法律秩序。
三、行政法的渊源 宪法性文件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 和单行条例 部门规章、地方规章 法律解释 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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