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政工作领域的拓展、服务范围的扩大,使一些过去由民政部门独自承担的任务,发展成为需要多个方面配合行动才能完成的系统工程,因而新时期的民政工作,内为协调的任务越来越为繁重,也显的越来越重要。有鉴于此,各级民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善于出主意、想办法,并努力把这些主意和办法变成政府的行为,借助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来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要使我们想出的主意和办法能够变为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加快民政工作法制化的进程,通过立法包括通过政府制定行政规章等,为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提供法制依据和法制保障,这样,才能有效地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才能在真正意义上提高民政工作的行政效率。
二、宁夏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现状
近年来全区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促使各项民政事业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一是民政厅提出了权限法定化、职责明晰化、程序合法化、行为规范化的执法工作总要求,把依法行政的重点放在抓制度、抓基础、抓规范行为上。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事业单位,全面建立了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在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逐步建立了执法体系。各地根据政务公开的具体部署与要求,将各级民政机关及基层窗口单位的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法律依据、收费标准等予以公开,制版上墙,对一些政策性强、法律规定明确的业务,都能在办理的过程中文明执法。如:五保敬老,婚姻登记、救灾救济、退伍安置、殡葬管理、收容遣送、弃婴收养等工作,都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事,不搞“暗箱”操作,保证公共权利的公正运行,政务公开、规范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民政窗口事业单位,加强了行风建设,不断规范从政行为,使基层窗口事业单位的服务态度明显好转、服务工作明显改进、服务纪律明显加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基层窗口单位的服务满意率不断提高,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发展。二是以普法促执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活动,有力地增强了各级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的自觉性,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促进了民政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比如,自1999年以来,村委会换届选举以后,各市县对新当选的村委会干部,全面进行以《村委会组织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2003年一些市、区也相继开展了对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培训,这实际上也是关于基层自治组织要实行民主自治原则的法制宣传,其意义也在于为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创造较好的执法环境。三是对历年来民政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编印了一批民政法律读本,同时提请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宁夏城市低保实施办法》等。各市、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一大批涉及民政工作各个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为民政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四是依法行政全面展开,民政职能作用得到很好的发挥。通过贯彻落实国务院低保条例,基本实现了对城镇贫困居民生活的应保尽;通过落实优抚法规,实现行政拥军和科技拥军,保证了优抚对象的生活和权益;同过依法进行居委会和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力地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通过依法行政区划,促进了城镇化建设;同时通过组织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和农村灾民救济、特困户危房改造等,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人民群众,从而展示了各级民政干部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宁夏民政依法行政工作虽然这几年已经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就,但从整体上看,民政法律建设还严重滞后于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民政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第一,民政工作法制化程度不高。改革开放以来,民政立法步伐明显加快,出台了很多条例和行政规章,但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看,都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一是先行的民政法律法规,很多是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急需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以修订和完善,比如《居委会组织法》,是多年前颁布的,而重新修订又需要有个过程,这给我们强化社区组织自治功能带来了很多困难;二是一些新拓展的民政业务,由于立法跟不上,执法依据还是个“空白点”,比如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和法律规范,在有些地方落实起来就比较困难;三是现行的一些民政法律法规,执法主体不明确,内容规定不具体,软性约束多、刚性标准少,缺乏处罚措施,执行起来难度很大。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党政司法浅谈民政依法行政(2)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