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作为新兴的发展中大国,建筑业保持持续快速发展势头,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8~2012年期间,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2%;到2012年,建筑业总产值已超过135000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6.8%。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仍将面临大规模的土木工程建设任务。但我国土木工程建设既面临复杂的地质和环境条件考验,更存在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和安全监管落后的叠加效应,工程建设与安全风险的矛盾十分突出。近年来,尽管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土木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稳定,但是土木工程建设安全事故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没有明显下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当前,安全风险监控作为遏制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已为业界所共识,安全风险监控技术已开始应用于公路铁路隧道工程、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等土木工程建设领域。深入分析我国土木工程建设面临的安全形势和安全风险监控现状,提出安全风险监控对策建议,减少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的发生,真正实现“风险管理化解工程建设之痛”,对重塑我国土木工程建设安全形象,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中国土木工程建设面临的安全形势
1.1中国土木工程建设的安全现状
土木工程建设是多工种、多环节的联合作业,具有生产的流动性、产品的单件性、类型的多样性以及过程的复杂性等特点,致使土木工程建设具有比一般生产活动更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性,因而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是世界公认的高风险行业之一[1~3]。历年来,在各行业中,我国土木工程领域事故伤亡人数仅低于道路交通事故和煤矿事故,居第三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统计,近年来我国土木工程建设领域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均在2000人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2001~2012年期间,我国土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等具体数据见表1[4]。表2是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事故查询系统,汇总的近年来土木工程建设领域发生的典型重特大安全事故。
从表1可以看出,2001~2003年间,我国土木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节节攀升,安全生产形势严重恶化。为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来规范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活动。2004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执行以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推行和强制要求下,土木工程建设安全整体呈现好转态势。特别是在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领域,随着法律执行力度加大,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加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安全事故的发生起数与死亡人数持续大幅度下降,如图1[5,6]所示。
但对整个土木工程建设行业而言,从表1和表2所列的安全事故的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来看,土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安全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虽有下降趋势,但绝对数仍然较大,2012年安全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仍在2400人以上。安全事故下降趋势表现出一定的波动性、反复性和不稳定性,2001年至2012年,事故死亡人数呈现出“增加—下降—增加—下降”的反复变化趋势。重特大安全事故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2001~2012年间土木工程建设领域共发生重特大事故42起(其中特大事故5起、重大事故37起),年平均3.5起。可见,我国土木工程建设面临的安全形势仍然非常严峻。
1.2中国土木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对中国工程院重大咨询项目“中国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战略与对策”项目组收集到的64起房建工程事故案例、50起桥梁工程事故案例、55起矿山法隧道事故案例、40起盾构/TBM隧道事故案例、68起浅埋暗挖法隧道事故案例、102起明挖法安全事故案例的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造成安全事故的客观原因主要是环境和气象,特别是在地下工程建设领域,工程地质环境、水文地质环境复杂是第一主因。所有主观原因可以归为责任事故和人为因素,通过工程事故的直接主观原因,可以分析出如下几个深层次主观原因:
(1)建筑业快速发展和用工制度造成人员技术水平低。当前我国建筑业快速发展,土木工程建设持续扩张,需要大量的一线熟练操作人员和优秀施工技术与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各类人才,但在实际工程建设中,上述各类人才资源严重不足。特别是我国土木工程建设用工制度中,一线操作人员很多是以农民工为主的流动人员,缺乏技术和安全培训,安全意识普遍较低,甚至出现野蛮施工现象,进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赶工期。在我国土木工程建设中,赶工期的问题非常突出,尤其是一些重大工程,政府、业主为了献礼或追求政绩,不尊重科学规律和相关法规,任意规定工期,或者不合理地缩短工期,造成设计方勘察资料不全,设计方案不完善,边设计边施工;造成施工方忽视安全,甚至任意删减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步骤和措施,酿成重大责任事故。
(3)恶性竞争导致安全投入缺乏。从上世纪末开始,我国部分省市和地区的土木工程建设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这一国际上通行的评标方式在实际工程中容易走向另一极端,一些投标单位为了谋取项目中标,将投标报价压到最低极限。一旦中标,为了完成项目,而又不要亏本,安全往往就成为了第一牺牲目标,造成安全投入缺乏,安全防护措施不足。
(4)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大诱因之一。业主方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违规发包,层层转包,将工程发包给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且分包商为从中谋取利益不得不偷工减料或采用非法手段,给工程留下重大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层层转包后导致安全管理上的严重缺失,形成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的现象。
2中国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的现状
2.1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相关方面的理论研究工作
20世纪90年代,为解决土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事故高发问题,国内学者开始将风险管理理论引入土木工程界,开展了诸多有价值的安全风险监控方面的研究工作。丁士昭教授对我国广州地铁首期工程、上海地铁1号线等地铁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保险模式进行了研究。白峰青[7]将可靠性因子分析方法应用于隧道稳定性的风险决策模型中,完成了隧道工程风险设计和风险决策。孙钧[8]主持了“城市地下工程施工安全的智能控制预测与控制及其三维仿真模拟系统研究”。李元海和朱合华[9]开发的“岩土工程施工监测信息系统”。许铎[10]分析了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事故环境的风险特征,给出了各类因素的施工风险水平排序。蒋晓静[11]对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与风险监控进行了研究。巩春领[12]对大跨度斜拉桥施工期间的风险进行了风险分析和对策研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层次分析法对桥梁施工风险进行了识别和评价。2005~2006年,黄宏伟等[13,14]在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研究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在这些工作基础上,2005年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召开了中国第一次全国范围的地下工程安全风险分析研讨会,推动了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研究的全面开展。近年来,土木工程风险管理研究的重心逐步向全局管理和动态管理方面过渡,黄宏伟、陈龙等出版了专著[15],系统探讨了隧道及地下工程建设和营运的全寿命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基本原理和特点规律,阐述了隧道及地下工程风险决策与控制的方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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