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源支持——为家长参与提供公共财政资源和学习材料资源
1.为家长和托幼机构提供公共财政资源。
已有研究清晰表明,投资儿童早期教育所带来的收益最大,因此除了让家长意识到参与的重要性,OECD国家也通过为托幼机构和家长提供经费支持的方式,鼓励家长参与儿童早期教育,以此促进机构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家庭学习环境的改善。具体而言,一是为参与的家长提供报酬。在韩国,为中央或者地方早期教育政策委员会工作的家长,每参加一次会议就能获取100美元的报酬,这种做法大力刺激了家长参与的积极性;二是政府直接向托幼机构划拨专款用于开展家长工作。在日本,政府拨专款给托儿所,用于开展育儿信息交流和支付育儿指导工作人员的薪资。加拿大政府投入资金支持大约270个家庭资源项目的运行,支持家长在家庭中参与幼儿的学习,以确保幼儿家庭教育与机构教育的连贯与一致。
2.为家长参与家庭教育提供支持材料。
英国学前教育有效性( EPPE)项目的研究结果显示,直接开展家长和幼儿共同参与的活动对儿童发展最为有益。OECD国家已有经验也表明,为家庭(尤其是处境不利家庭)亲子互动提供活动方案和相关材料的支持,包括提供家庭游戏方案、故事书、玩具、歌曲光盘和课程材料等,可以有效提高家庭学习环境质量。因此,OECD国家都积极通过网站、托幼机构和社会团体等为家长提供教育指导材料。如在西班牙,为提高0—3岁婴幼儿的教育质量,政府建立网站为家长提供针对儿童早期教育和发展的视频资料。为了促使家长在家开展高质量的学习活动,挪威、荷兰和美国都选择通过托幼机构向家长免费提供家庭学习材料,包括故事书、儿童歌曲光盘和课程辅助材料等。在英国,2002年BBC电视台创办了CBeebies儿童频道,并开发网站向家长提供与节目有关的游戏、歌曲等学习资源。
(四)智力支持——提升家长参与能力和教师促进家长参与的能力
1.帮助家长营造高质量的家庭学习环境。
家庭学习环境,包括家长的教养行为和态度,也包括亲子阅读、唱歌、唱童谣、参观图书馆以及玩数字游戏等。已有研究认为,提升儿童学业成就和适应性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支持父母积极参与儿童在家庭中的学习活动。OECD国家经验显示,为家长提供育儿指导和活动材料、帮助和指导家长开展家庭学习活动(读书、讲故事、唱歌、玩字母玩具等)能促进家庭学习环境的改善。如在巴西,托幼机构为处境不利母亲组织研讨会,展示如何通过游戏改善亲子互动和家庭学习环境。新西兰实施了亲子阅读(Early Reading Together)项目,旨在支持外来移民和少数民族家庭的父母在家开展针对0~6岁幼儿的语言和读写活动。
2.帮助教师提升与家长沟通合作的能力。
托幼机构教师开展家长工作的能力是有效吸纳家长参与的关键。为与家长建立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教师需要理解、接纳和尊重来自不同背景的家长,并具备与家长良好沟通的技能,OECD国家为此提供了多种支持。如在韩国,托幼机构教师初级培训课程中开设有家长参与、家庭和社区参与选修课程,每个课程3个学分。荷兰政府从2007年开始投资5500万欧元支持幼儿园教师培训,其中即纳入了家长参与的内容,希望通过培训使教师有能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早期教育质量。葡萄牙和芬兰托幼机构的教师在职前及职后都会接受如何促进家长参与方面的培训。
(五)为家长提供多元、民主的参与路径
《强势开端》报告显示,OECD成员国家长参与的形式包括正式参与(Formal engagement)、非正式参与( Informal engagement)、管理式参与(Managerial engagement)等。正式参与包括教师与家长的例会、家访、家长委员会等形式;非正式参与主要指家长接送幼儿时的沟通与交流;管理式参与指除了上述的正式参与,家长参与机构教育的相关决策,包括课程设置、员工聘任、经费预算等。成员国的经验显示,下述参与机制能够促进家长的民主参与。
1.鼓励家长开办和管理早期教育机构。
为实现所有幼儿享受高质量早期教育服务的目标,OECD国家通过多项措施鼓励家长开办和管理托幼机构。为了确保家长开办机构的质量,在提供支持的同时,OECD国家通过准入机制、制定最低质量标准、年度审查等方式对其实施监管。在瑞典,许多家长开办并管理幼儿园,并能得到专项资金支持和指导材料,但接受公共财政支持的机构每年需要向地方政府提交质量报告。到2009年,瑞典超过900家学前教育机构是由家长团体进行管理和运作的,占所有学前教育机构总数的4.6%。在爱尔兰,父母既可以独自开办一个私人的游戏小组,也可以和家长委员会的其他成员联合管理一个社区游戏小组,且无论是私人游戏小组还是公立的社区游戏小组,创办者都能获得公共基金支持。在澳大利亚,由家长或者看护者组织的社区游戏小组不仅得到州或地区游戏小组协会的支持,也会获得澳大利亚政府的经济资助。同时,澳大利亚于2012年颁布了新的国家早期保教质量框架,对包括家长开办的所有早期保教机构实施质量监管。质量评估的结果与国家财政资助直接挂钩。
2.吸纳家长参与课程设置。
为了保障托幼机构的教育质量,OECD成员国大都颁布了国家或地方层面的课程框架,以指引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课程框架聚焦于幼儿的全面发展,强调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参与和协商。如芬兰的《学前教育核心课程》(2010)声明,为家长和监护人提供参与机会非常重要,家长有权参与学前教育的目标设置、规划和评估等工作,因此芬兰的家长可以与托幼机构教职工一起设置儿童教育的目标,并合作规划如何实现这些教育目标。在西班牙,家长可以直接参与设置教学流程。日本的《幼儿园学习课程》也包括家长参与,并强调通过创造与家长交流的机会,加深家长对早期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重视开展亲子活动。
3.邀请家长参与托幼机构的评估。
随着幼儿教育的民主化,OECD成员国选择向家长赋权,强调通过家长参与的途径监督托幼机构的教育质量。在日本,2007年起实行学校评估系统,评估委员会由包括家长和当地居民在内的相关人员组成。评估委员会通过观察幼儿园的一日活动、分析幼儿园与家长、社区沟通的情况对机构质量进行评估。自2005年起,为提升政府管理保育中心的服务功能,韩国地方政府成立由家长组成的监督小组,对早期保教项目开展评估。家长参观需要评估的保育中心,观察、监督其活动组织,并向政府提出幼儿保育建议。在斯洛伐克,家长会被邀请参与评估托幼机构的质量,评估方式包括家长直接与教师分享自己的意见和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间接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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