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从制度上保证了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事务中的发言权和决策权,推动了农村民主管理。同时,农民变成股民后,享受稳定的按股分红,直接增加了收入。2007年,凤凰路街道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的4个村,共向9981名股民分配股权分红1051.31万元,人均分红达1000元以上,近年来,未发生一例因年终分配矛盾引发的上访或信访。今后,村、组集体股权的收益在提取积累之后也可用于按股分配,让股东从集体经济组织的再分配中增加收入。农村民主管理的不断加强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切实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我区将进一步营造改革氛围、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分类指导,不断把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向深入。
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提高思想认识贯穿整个工作的始终,以实践统一认识,以统一认识促进改革发展,注重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参与意识和合作意识,不断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为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2.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区、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改革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部门根据全局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排改革对象,排时间进度,排资产状况,落实改革内容、改革范围、改革方式。同时,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与评先评优紧密挂钩。更加重视组建后的运作和管理,把股份合作社组建后的规范运作和发挥作用,作为衡量农村社区股份合作改革推进成效的最终目标,作为考核责任落实的关键点和落脚点。
3.进一步抓好分类指导。由于各镇(街)村组集体资产状况差异较大,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具体的组织形式也有一定的差异。因此,我们将在推进过程中进一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区别各村情况,实行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从当地实际出发,明确组建重点,突出工作重心。对村组集体资产相对较多和城中村、城郊村,鼓励整村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少数组集体资产较多的村可以先组建组级社,待条件成熟后再以村为单位组建联合社,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保证和增加农民的收益。
开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改革近3年来,我区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少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推进全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改革,为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实现“率先全面达小康,建设美好新xx”目标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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