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新旧对比表(WORD文字版)(3)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19-06-05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或QQ: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四十七条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第四十九条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第二十四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事法律行为有效。 销死亡宣告。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第五十三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第二十五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第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四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被宣告死亡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二十六条 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二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 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第二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以家庭财产承担。 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第三章 法人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 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的组织。 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总则第五十九条) 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 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则第六十条)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十三条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第三十九条 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为住所。 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五条 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六条 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第四十四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总则第六十四条)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 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第四十五条 企业法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依法被撤销; (二)解散; (三)依法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第四十七条 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织,进行清算。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一条 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第四十条 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根据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第四十六条 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法人终止。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新旧对比表(WORD文字版)(3)在线全文阅读。

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新旧对比表(WORD文字版)(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本文链接:https://www.77cn.com.cn/wenku/zonghe/649372.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08-2022 免费范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 邮箱:tiandhx2@hotmail.com
苏ICP备16052595号-18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