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官式建筑日趋定型化,私园高度发达(出现了《园冶》这样的造园专著)。建筑群布局高度成熟,其中故宫、天坛、明孝陵及十三陵等都是优秀的建筑实例。著名的建筑工匠有蒯祥和徐杲,出现了《鲁般营造正式》的木工行业术书。
清代杰出的木构建筑有北京天坛祈年殿、故宫太和殿、颐和园佛香阁等,这些建筑在国外常被视为中国古代木结构建筑的经典代表。 清代皇家园林与私家园林都十分兴盛,其影响远及欧洲。还大量兴建藏传佛教建筑(如西藏布达拉宫等),并出现了汉、藏建筑式样相结合的新型建筑,如承德“外八庙”中的普宁寺、普乐寺、普陀宗乘之庙、须弥福寿之庙等。清朝官式建筑在明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定型化,出现了官方规范《工程做法》,改宋代的“材”、“栔”模数系统为“斗口”模数系统,甚至出现了“样式雷”、“算房刘”等建筑世家。
二. 中国古代建筑概说 1.古代建筑的特征 ◇建筑特征
所谓特征,是指不同于西方建筑的独特之处。中国古代建筑的主要特征包括如下几方面:第一,使用木材作为主要建筑材料,取材方便,易于加工,富有自然天趣和人情味。第二,保持构架制原则,以柱、梁屋架等组成的结构骨架与墙体等维护结构分工明确,内部空间可自由分隔,门窗设置不受限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第三,创造斗拱这一独特的结构形式。第四,采用模数制的方法,各种构件可标准化批量制作并进行现场拼装,大大加快了施工速度,并有助于各种工作之间的整体协调。第五,有较好的整体结构性能,抗震效果良好。第六,单体建筑标准化,其外观均由阶基、屋身、屋顶(屋盖)三部分组成,屋顶形式成为彰显建筑特点的重要标志。因此形成外部轮廓特征明显、迥异于他建筑体系的特质。第七,重视建筑组群平面布局,中国古代建筑组群的布局原则是内向含蓄的,多层次的,力求均衡对称。单体建筑很少是露出全部轮廓,中国建筑的完整形象必须从组群院落整体去认识。第八,运用色彩装饰手段,木结构建筑的梁柱框架,需要在木材表面施加油漆等防腐措施,由此发展成中国特有的建筑油饰、彩画。
木构建筑体系也存在一些缺点,如破坏生态环境,不易形成大跨度的空间,耐久性、防腐性、防潮性较差,且易于失火等。
从建筑与环境的关系来看,中国古代建筑注重基址的选择(甚至出现了风水术),讲求与环境的和谐,采取因地制宜的手法来营造建筑。 ◇文化特征
从中国古建筑的文化性格来看具有如下特征:首先是注重人与自然的亲和关系,强调天人合一的时空意识。其次是淡于宗教而浓于伦理的文化传统,这使得中国古建筑具有鲜明的人文性和社会性(这从礼制对建筑无孔不入的影响可资印证)。其三是具有“亲地”和“恋木”的倾向,建筑不同于西方的石构建筑体系,不盲目追求高峻而是遵循“百尺为形”的人性化尺度,以“和”为美而非以“崇高”为美。其四是具有鲜明的“人本主义”和“实用理性”精神,一般性建筑不求
万世永存但求满足现世需要,以木构为主流的建筑传统可以反映这种文化心理,而陵墓、佛塔等一些有永恒涵义的建筑则用砖石建造。第五是对“精神居住”的关注甚于“物质空间”,物质空间是有限的,而其所表达的文化意境则是无限的,后者正是中国古代建筑所追求的终极目标。第六是注重建筑群体的“整体协调”,单体建筑的“个性表达”服从前者。 ◇建筑单体
平面通常都是长方形,只是在有特殊用途的情况下,才采取方形、八角形、圆形等;而园林中观赏用的建筑,则可以采取扇形、万字形、套环形等平面(图《华夏意匠》139)。立面多为奇数开间(汉代之前偶数开间较普遍),由中央到两边依次称为“明间”(即“当心间”)、次间、梢间和尽间。屋顶有庑殿、歇山、录顶、悬山、硬山、攒尖等形式,每种形式又有单檐、重檐之分,进而又可组合成更多的形式。各种屋顶各有与之相适应的结构形式。各种单体建筑的各部分乃至用料、构件尺寸、彩画都是标准化、定型化的,在应用上,要遵照礼制的规定。宋《营造法式》中对各种单体建筑作了概括的原则的记述。清工部《工程做法》对官式建筑列举了27种范例,对应用上的等级差别、做工用料都作出具体规定。 ◇建筑群体
建筑组群的一般平面布局取左右对称的原则,房屋在四周,中心为庭院(即四合院,此外还有三合院、廊院等形式)。在建筑群的组成观念中,“院”是一个基本的组织单位。大规模建筑组群平面布局更加注重中轴线的建立,组合形式均根据中轴线发展。甚至城市规划也依此原则,以全城气势最宏伟、规模最巨大的建筑组群作为全城中轴线上的主体。
虽然,强调南北中轴线、规划整齐、组织层次分明均衡对称等是中国古典建筑平面布局的主流模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建筑物的平面形式都绝对如此,园林建筑以及座落在地形起伏的自然环境中的庙宇殿堂等就明显地表现为另外一种布局形式。可以说,中国古建筑创造了两种不同的人工环境,一种是表现得极为理性的严整构图,另一种就是虽由人工营造但却极富自然天趣的灵活构图。
2.大木作 ◇发展概况
中国古代木构架房屋建筑中负担结构构件的制造和木构架的组合、安装、竖立等工作的专业。由于古代建筑是以木结构为骨干的,因此房屋的设计也归属大木作。
由《考工记》所载\攻木之工七\,可知周代木工已分工很细,以后各代分工不同。
从远古到汉代的木结构的形式迄今未能完全了解,未能得出系统的结论,只能各个时期的建筑遗址中看出一些脉络:①殷商的墓室均用井干式结构,后代虽不普遍使用,但在木结构发展史中却有重要作用。②自商代至战国宫殿遗址中已发掘的平面柱网布置,均纵向成行列而横向常不成行列。据此可推断屋架构造,系以纵架为主,直至汉
代仍有应用,故纵架应是早期普遍使用的构造形式。后来,辽金时期偶然也有使用纵架承托横架的构造,那是经过改进提高的纵架。③自西周开始已用栌斗作为结合柱、梁的构件,以后逐步发展成栌斗上用拱、昂等组合成铺作(见斗拱)的复杂构造形式。
中国古代建筑在唐初就已经定型化、标准化,由此产生了与此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方法。宋《营造法式》中,已载有一套包括设计原则、标准规范并附有图样的材份制(即古代的模数制)。材份制一直沿用到元末。明初,大量营建都城宫室,已不再用材份制。清初颁布的清工部《工程做法》基本上使用了斗口制。
现在知道最早的关于具体的结构形式的记录,是宋代《营造法式》中的殿堂结构、厅堂结构、簇角梁结构三种。根据现存实例,可以推断这三种结构至少在唐初即已普遍应用。它们的特点如下所述。 殿堂结构:全部结构按水平方向分为柱额、铺作、屋顶三个整体构造层,自下至上逐层安装,叠垒而成。如造楼房,只须增加柱额和铺作层(平坐)即可。应用这种结构的房屋,平面均为长方形。有四种地盘分槽形式,即金箱斗底槽、双槽、单槽和分心斗底槽。
厅堂结构:用横向的垂直屋架。每个屋架由若干长短不等的柱梁组合而成,只在外檐柱上使用铺作。每两个屋架间用椽、襻间等连接成间。每座房屋的间数不受限制,屋架只要椽数、相应步架的椽平长相等,各屋架所用梁柱数量、组合方式可以不同,因此不必规定平面形式。厅堂结构施工较殿堂结构简便,但不宜建造多层房屋。用厅堂结构建造小规模房屋,不用铺作,称为“柱梁作”,应用普遍。现存实例中,还有一种综合殿堂和厅堂结构的形式,如奉国寺大殿,用纵、横、竖三个方向的柱、梁、铺作等构件,互相交错,组成一个整体,施工繁难,辽金以后未见再用。
簇角梁结构:用于正圆或正多边形平面的建筑,每个柱头上的角梁与中心的枨杆(雷公柱)相交,组成圆或方锥形屋顶。
在明清官式建筑中,殿堂结构仅存表面形式,实际均为厅堂结构,称“大木大式”。普遍应用的“柱梁作”,称为“大木小式”。而簇角梁,则称为“攒尖”,多用于小型亭榭。
此外,在长江流域和东南、西南地区,习惯用穿斗式构架。它与厅堂结构同属横向垂直的屋架,但厅堂结构由逐层抬高而减短的梁承受檩和屋顶的重量,故称抬梁式构架。穿斗架用柱直接承檩,不用梁,柱间穿枋仅是连系构件。
大木作结构构件,按功能可分为12类。其中拱、昂、爵头、斗4类属铺作构件。其余8类是:
柱:按外形分为直柱、梭柱,截面多为圆形(还有方形、八边形等)。按所在位置分为外檐柱(在房屋最外圈的柱子)、金柱(外檐柱以内的屋内柱)、角柱等。柱有侧脚,即向中心倾斜;有生起,即自中间柱向角柱逐渐加高。
额枋:包括阑额(大额枋)、由额(小额枋或由额垫板)、普拍枋(平板枋)、屋内额、地伏、绰幕(后演化为雀替)等,是连接柱头或柱脚的水平构件。 梁:按长短分单步梁(也称搭牵,长一椽,即一步架)、双步梁(也
称乳伏,长两椽)、三架梁(也称平梁)、五架梁(四椽伏),以此类推,乃至长八椽的称九架梁(八椽伏)。露明的或在天花以下的梁称为明伏(按外形分为直梁、月梁)。隐蔽在天花以上的梁称为草伏。 蜀柱、驼峰托脚、叉手等,是各架梁之间的构件。
替木:与椽、枋平行,用于两构件对接的接口之下,以增加连接的强度,并产生缩短跨距的作用。替木在唐宋是必用的,明清官式建筑已不用。
檩和襻间:截面圆形的称椽(檩或桁),矩形的称承椽枋。襻间用于檩下,是联系各梁架的重要构件,以加强结构的整体性,有单材、两材、实拍等组合形式。明清时期檩下只用垫板、枋,合称一檩三件,废除替木、襻间。 阳马(角梁):下用大角梁(老角梁)、上接子角梁,以承受翼角椽尾。子角梁上,逐架用隐角梁(由戗)接续。 椽、飞子(飞檐椽)。椽子截面圆形,首尾钉在上下两椽上。每一条水平长度即椽的间距,称为一椽或一架、一步架,如用飞檐,即在檐椽上钉截面矩形的飞子。 ◇抬梁式构架
中国古代建筑木构架的主要形式。这种构架的特点是在柱顶或柱网上的水平铺作层上,沿房屋进深方向架数层叠架的梁,梁逐层缩短,层间垫短柱或木块,最上层梁中间立小柱或三角撑,形成三角形屋架。相邻屋架间,在各层梁的两端和最上层梁中间小柱上架檩,檩间架椽,构成双坡顶房屋的空间骨架。房屋的屋面重量通过椽、檩、梁、柱传到基础(有铺作时,通过它传到柱上)。
抬梁式构架至迟在春秋时已经有了。目前所见最早的图像是四川成都出土东汉庭院画像砖。唐代它已发展成熟,并出现了以山西五台佛光寺大殿和山西平顺天台庵正殿为代表的殿堂型和厅堂型两种类型。
宋代《营造法式》的大木作部分主要讲的是抬梁式构梁,明确提出较重要建筑的构架有殿堂型、厅堂型两个类型,并用图说明两者的差别。殿堂型构架内、外柱同高,柱头以上为一水平铺作层,再上即为贯通整个房屋进深方向,随屋面坡度叠架的梁。厅堂型构架内柱升高,没有贯穿整幢房屋进深方向的大梁,在柱间使用较短的梁叠架起来。
清官式建筑抬梁式构架有大式、小式之分。大式建筑等级较高,多用斗拱。有的檐柱、内柱同高,上加主要起装饰作用的斗拱层,上承梁架,近似宋式殿堂构架,多数则近似宋式厅堂构架。大式也有不用斗拱的,用材较为粗壮。小式建筑规模小,不用斗拱,用料也较节省。但无论大式或小式建筑均无明伏、草伏的区别。
抬梁式木构架示意图可参考《中国建筑史》教材图0-2。抬梁式构架所形成的结构体系,对中国古代木构建筑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也为现代建筑的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材料。 ◇穿斗式构架
穿斗式构架的特点是沿房屋的进深方向按檩数立一排柱,每柱上架一檩,檩上布椽,屋面荷载直接由檩传至柱,不用梁。每排柱子靠
穿透柱身的穿枋横向贯穿起来,成一榀构架。每两榀构架之间使用斗枋和纤子连接起来,形成一间房间的空间构架。斗枋用在檐柱柱头之间,形如抬梁构架中的阑额;纤子用在内柱之间。斗枋、纤子往往兼作房屋阁楼的龙骨。
每檩下有一柱落地,是它的初步形式。根据房屋的大小,可使用“三檩三柱一穿”、“五檩五柱二穿”、“十一檩十一柱五穿”等不同构架。随柱子增多,穿的层数也增多。此法发展到较成熟阶段后,鉴于柱子过密影响房屋使用,有时将穿斗架由原来的每根柱落地改为每隔一根落地,将不落地的柱子骑在穿枋上,而这些承柱穿枋的层数也相应增加。穿枋穿出檐柱后变成挑枋,承托挑檐。这时的穿枋也部分地兼有挑梁的作用。穿斗式构架房屋的屋顶,一般是平坡,不作反凹曲面。有时以垫瓦或加大瓦的叠压长度使接近屋脊的部位微微拱起,取得近似反凹屋面的效果。
穿斗式构架以柱承檩的作法,可能和早期的纵架有一定渊源关系,已有悠久的历史。在汉代画像石中就可以看到汉代穿斗式构架房屋的形象。穿斗式构架在长江中下游的民居中最为常见。这些地区在建造需要较大空间的建筑时,则采用穿斗式构架与抬梁式构架相结合的办法:在山墙部分使用穿斗式构架,当中的几间用抬梁式构架。 ◇井干式结构
一种不用立柱和大梁的房屋结构。这种结构以圆木或矩形、六角形木料平行向上层层叠置,在转角处木料端部交叉咬合,形成房屋四壁,形如古代井上的木围栏,再在左右两侧壁上立矮柱承脊檩构成房屋。
中国商代墓椁中已应用井干式结构,汉墓仍有应用。目前所见最早的井干式房屋的形象和文献都属汉代。在云南晋宁石寨山出土的铜器中就有双坡顶的井干式房屋。
井干式结构需用大量木材,在绝对尺度和开设门窗上都受很大限制,因此通用程度不如抬梁式构架和穿斗式构架。中国目前只在东北林区、西南山区尚有个别使用这种结构建造的房屋。(找图) ◇斗拱
斗拱在中国木构架建筑的发展过程中起过重要作用,它的演变可以看作是中国传统木构架建筑形制演变的重要标志。斗拱的演变大体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西周至南北朝,是斗拱的初创时期。西周铜器上已有栌斗形象,战国中山国墓出土的铜方案上有斗和45°斜置拱的形象。汉代的石阙、明器、画像石和画像砖上也有大量斗拱的形象。斗拱先是用于柱顶,汉代以后开始在柱间出现(最早的是人字拱)。
第二阶段为唐代至元代。这个时期斗拱的主要特点在于柱头斗拱所承托的梁多插入斗拱中,使斗拱和梁架拉结在一起,顺屋身左右横出的拱也和井干状的柱头枋交搭在一起。建筑的一圈柱头枋和同它成直角的正、侧两面的梁交织成一个分为若干井字格的水平框架,斗拱成为各交叉处的加强节点。这时斗拱已不再是孤立的支承架或挑檐的构件,而是水平框架不可分的一部分。这个水平框架现在称为“铺作层”,用于殿堂型构架柱网之上,对保持木构架的整体性起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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