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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
根据施工、水工专业在图上的规划、布置,进行实地踏勘,然后在室内以1/1000地形图,结合工程区土地利用现状图量算、统计工程占地实物指标。
根据调查、量算、统计,本项目工程占地总面积为162亩,其中永久征地为126亩,临时占地为36亩。
根据本工程占用耕地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对受影响的农户均采取一次性补偿方式解决。本工程征用水田49亩、旱地77亩,征用后人均耕地为0.856亩,比建设前仅减少0.003亩,因此,本工程的建设对影响人口的生产生活状况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工程永久征地区耕地补偿、补助总倍数为17倍,其中补偿10倍,补助6倍,青苗补偿1倍。征用土地年产值参照近期在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补偿标准,水田为1247.5元/亩、旱地为850.5元/亩,则水田补偿、补助总费用为21207.5元/亩,旱地补偿、补助总费用为14458.5元/亩
根据上述补偿单价,本工程永久征地补偿投资为329.16万元,其中农村移民补偿费215.25万元,其他费用17.22万元,预备费23.25万元,有关税费96.69万元。
临时占地36亩,初步估算投资为51.93万元。
1.8环境保护设计
工程建设的有利影响为:工程建成后可保护两岸共计0.45万亩的农田,保护人口5000人,在两岸设置堤防工程,承担两岸农田保护的防洪任务,减少洪灾损失。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并兼有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
不利影响为:施工期可能会对生态环境、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交通、社会环境及人群健康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可以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予以减免,本工程不存在影响工程建设的制约因子。
根据上述拟定的环保措施,依照《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2006),本工程环境保护概算投资8万元(不包括水保投资)。
1.9水土保持设计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主体工程选址及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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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主体工程施工和管理等,不涉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规定的绝对限制行为,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因素。并且在采取本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后,能使本工程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风险和危害降至最低。从水土保持角度而言,本工程可行。
通过对工程的初步调查分析,该工程建设将带来一定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必须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使开发建设和水土保持同步协调发展。
建议业主尽快按有关法律规定按程序编报本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并依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工程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1.10工程管理
根据《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2004]19号),管理站为纯公益性单位,承担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任务,是以社会效益为主的水管单位,所以为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定性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管理机构编制定员依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SLJ705—81)、《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参考确定。管理机构应以精减高效为原则,合理设置职能机构和管理岗位,尽量减少机构层次和非生产人员。本堤防工程管理机构定员3人,由县水利局技术人员兼职。
本防洪堤是整个防洪工程管理范围的一部分,已建防洪堤工程应与新建堤防统一管理。本防洪堤工程管理范围包括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和管理用地,其主要内容:防洪堤以及防洪堤的内、外护堤地(堤内外护堤地宽度为5~30m)
防洪工程在背水侧紧邻护堤地边界线以外,应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工程保护范围,其横向宽度可定为50m。临水侧的保护范围,可依据国家《河道管理条例》执行。
1.11设计概算
工程总投资人民币2699.81万元。静态总投资人民币2699.81万元,基本预备费人民币128.56万元,价差预备费依据“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1340号《关于加强对基础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价差预备费” 管理问题的通知》”暂不计列
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工程永久占地补偿)329.16万元由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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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社会经济效益综合评价
该工程的建设,既可保证当地人民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安定的局面,又可减免洪水灾害损失,保障蒲场坝子区域经济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有着明显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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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工程特性表
工程特性表 一 水文 1 流域面积 本次整治河段末端面积 2 利用水文年限 3 设计洪水流量及标准 二 工程效益指标 1 保护人口 2 保护农田 3 防洪标准 三 四 主要建筑物 1 护岸 型 式 清淤河段 治理河段总长度 施工 1 主体工程量 土石方开挖 回填碎石粘土 砼 草皮护坡 河道清淤 2 主要建筑材料 水泥 柴油 3 施工工期 五 六 工程占地 永久占地 临时占地 工程投资 1 环境保护投资 2 水土保持投资 3 工程总投资 Km Km 年 m/s 人 亩 P% km km m m m m m t t 月 亩 亩 万元 万元 万元 32333322 142 全流域 140.8 治理河段五里桥以上 47 1975~2008 187 P=5%(治理末端) 5000 4500 10 十年一遇 7.3 7.3 生态草皮护坡 127643 115541 4542 27297 65700 2460 251 9 126 36 8 10 3327.23 含占地投资497.32万元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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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水文
2.1流域概况
后水河属长江流域乌江三级支流,一级支流为湘江,二级支流为仁江。后水河发源于绥阳县枧坝镇井坝村金家沟,河源高程1525m,河流由北向南流,流经陈家寨、田坝、回龙庙、大桥、新场等村寨,在四面山进入遵义县境内并汇入仁江。后水河全流域集水面积142km2,主河道长43.5km,主河道坡降6.28‰。有关流域情况见流域水系图。
后水河治理河段长7298m,上游起始断面位于蒲场镇沿河村小院子,控制集水面积127 km2,主河道长35.4km,主河道坡降7.21‰;下游终止断面位于新场村南金井,控制集水面积140.8km2,主河道长42.6km,主河道坡降6.3‰。
后水河中游建有后水河水库,坝址以上集水面积92.2 km2,主河道长21.2km,主河道平均坡降16.0‰。后水河水库是以灌溉为主,兼有发电、养殖的综合利用水库,水库正常蓄水位935.3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541万m3,死水位910.5m,死库容102万m3,兴利库容1439万m3。后水河水库主要泄洪设施为坝顶溢流堰,溢流堰堰顶高程932.5m,设有5孔7.58m×2.8m的闸门,校核洪水位936.13m,总库容1620万m3,拦洪库容79万m3,水库调洪能力小。
根据2009年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所做的《贵州省绥阳县后水河水库加高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水河水库加高后死水位910.5m,正常蓄水位945m。洪水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校核标准为10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945.49m,校核洪水位946.22m。死库容102万m3,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2740万m3,兴利库容2638万m3,总库容2801万m3,拦洪库容61万m3。水库加高的同时,对原有泄洪设施进行改善,溢流堰泄流能力有微小提高,堰流系数比原设计略大,因此,大坝加高后的拦洪库容有所减少。后水河水库加高后的溢流堰堰顶高程为942m,设有5孔7.5m×3.0m的闸门。闸门调度原则按0.1m涨率控制,当水库水位涨率大于0.1m/h时,逐孔开启闸门,洪水削退时,逐孔关闭闸门,直至水位削退到正常蓄水位。
后水河河道治理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根据《贵州省绥阳县后水河水库加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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