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火中的封闭容器,应喷水进行冷却。灭火过程中产生的水和污物不得排入下水道或河流。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除去明火源,不得开关电灯或无保护装置的电器设备。如在密闭场所发生大范围溢出,应撤离该区域,并在再次进入前检查溶剂,蒸汽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浓度。
应使溢出区域保持通风状态并避免人体吸入蒸汽,采用第8条列出的个人防护措施。
采用非易燃性材料,例如:沙,土,蛭石阻止并吸去溢出物,将其放入室外的密闭容器中并按废物处理规定(见第13条)进行处置。
最好采用洗涤剂清洗溢出区域,勿使用溶剂进行清洗。 溢出物不得进入下水道或河流。
如果下水道,排水管或水池遭至污染,应立即通知当地的自来水公司。万一河流,溪水或湖泊遭至
污染,还应通知环境保护机构。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管理
该涂料含有溶剂。溶剂蒸汽重于空气,并会沿着地面扩散,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因此贮存,生产和施工区域应通风,以防在空气中产生达到易燃或易爆浓度的蒸汽,并要避免蒸汽浓度高于所允许的接触最高允许值。 仓库
仔细管理包装容器,以防损坏和溢出。
仓库区域应禁止明火和吸烟。建议铲车和电器设备按适用标准安装防护装置。 使用
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避免吸入蒸汽和雾气。遵守商标上的预防措施。采用第8条列出的个人防护措施。
所有生产和施工区域应禁止吸烟和饮食。
不得采用挤压的方式将产品拿出包装容器,包装容器不是压力容器。
生产和施工区域应无任何引火源(热表面,火花,明火等)。所有电器设备(包括手电筒)应按适用标准安装防护装置(防爆)。
产品会产生静电放电。在倒溶剂或转移产品时,应始终使用接地导线。操作人员应穿着不会产生静电的服装(至少含60%天然纤维)和防静电鞋;地面应为导电型地面。
良好的内务管理及定期安全清理废弃材料可将自燃现象和其它火灾危险降至最低。 贮存
贮存于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热源和阳光直射的地方。 贮存在混凝土地面或其它不可渗透的地面上,最好带有能容纳溢出物的层面。产品堆放勿高于三层铲板。
包装容器要盖紧。开启过的容器必须再仔细密封,并保持竖放,以防泄漏。将产品放在原包装容器
或相同材料的包装容器中。 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贮存区域。
如闪点在21°C-32°C之间,适用“高度易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规定”中的要求。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人防护
工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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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合适的通风。一般情况下,采用局部排风,通风和普通抽风即可达到合适的通风。如果这些措施还不足以保持蒸汽和颗粒物质的浓度低于职业接触最高限定值,那么则必须佩戴合适的呼吸保护器。 接触最高限定值
下列职业接触最高限定值已由“安全卫生执行委员会”规定并公布于EH40。 材料名称 短期接触(平均15分长期接触(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
钟)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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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m mg/m ppm mg/m 正丁醇 50 154 -- -- S+ 二甲苯 150 662 100 441 S+ (M)最高接触限定值 (S) 职业接触最高限定值 (R)供应商建议的限定值
(+)有通过未破损皮肤而吸收的危险。 个人防护 呼吸防护
当浓度超过上述接触最高限定值时,工人必须佩戴“Directive 89/656/EEC”和“Personal Protection Equipment Regulation”中规定的合适防毒面具。 眼部防护
佩戴安全的眼部保护设备,例如:安全眼镜,护目镜或面罩等,以防液体溅入眼睛。眼部保护设备应符合英国标准2092。 手部防护
混合和施工产品时,应戴合适材料制成的手套。 皮肤防护
应穿着盖没身体,手臂和腿部的工作服,皮肤不应暴露。隔离性护肤霜可有助于保护难于遮盖的皮肤,例如:面部和颈部,但是一旦已接触,则不应再使用。不应使用诸如凡士林等矿脂型护肤品。接触产品后应清洗全身。
第九部分 理化性质
物理状态 液态 闪点(℃) 23 粘度(cSt) 166 比重 0.906 蒸汽密度 重于空气 爆炸浓度下限 1.1 水中溶解度 非互溶 通风至爆炸浓度下限10%时的RAQ (m3/l) 95
第十部分 稳定性及反应活性
在规定的贮存和管理条件下(见第7条),处于稳定状态。暴露于高温下会产生有害的分解产品,例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气氧化物和烟雾。
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放热反应,应远离氧化剂,强碱和强酸。
36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关于产品本身的毒理学资料,无数据可提供。
接触超过所述职业接触最高限定值的溶剂组分的蒸汽,会对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导致粘膜和呼吸系统发炎,并对肾脏,肝脏和中枢神经系统也有不利影响。症状包括头痛,恶心,头晕,疲劳,乏力,呆滞,极端情况下甚至失去知觉。
反复或长期接触产品的生产,皮肤会失去天然脂肪,变得干燥,发炎,并可能出现非过敏性的接触性皮炎。溶剂也会通过皮肤吸入。液体溅入眼睛会引起发炎,疼痛等可能治愈的损伤。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关于产品本身的生态学资料,无数据可提供。 产品不得进入下水道或河流。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产品不得进入下水道或河流。废弃物及空容器应按“污染控制条例”和“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置。
采用本数据手册中提供的资料,无论特殊排废规定是否适用,都应听取排废管理机构的建议。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仅按下列规定进行运输。 ADR/RID:
1263, 油漆,3,31(C),ADR IMDG:
等级/Div:3.3:次等 合适的装运名称:油漆
UN 编号:1263:MFAG:310 Ems:3-05 包装类别:lll 海上污染:无
ICAO/IATA:详情请向制造商查询。
15. 法规信息
根据“EC Directive 88/379/EEC”和“Chemicals (Hazard Information and Packing for Supply) Regulation S1/3247/1994”的 规定,该产品应按下列内容贴上商标: 标记 有害 内含物 正丁醇
四亚乙基五胺 三乙撑四胺 R.术语 易燃。
与皮肤接触有害。
对呼吸系统和皮肤有刺激性. 有严重伤害眼睛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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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皮肤接触会导致过敏. S.术语
勿吸入蒸汽/雾气。
一旦接触到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并寻求医疗帮助. 穿合适的防护服装,戴手套。 仅在通风良好处使用。 P.术语
请参考制造商提供的资料.
第十六部分 其它信息
本材料安全数据手册中的资料是根据我们目前的认识水平以及当前EEC?和国家法律而编制的。
未获得预先书面通知,产品不得用于产品数据手册规定以外的其它目的。 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符合适用法规的要求始终是使用者的责任。 本安全卫生数据手册中的资料,按照“Directive 91/155/EEC”和“the Chemicals (Hazard Information & Packaging for Supply) Regulation 1994”的要求提供。 第2条出现的R术语全文为:
R20/21 吸入有害,与皮肤接触有害。 R21与皮肤接触有害。 R22咽入有害. R34引起燃烧.
R37/38 刺激呼吸系统和皮肤。 R38 刺激皮肤。
R41 具有严重损伤眼睛的危险。 R43 皮肤接触会引起 过敏.
R51/53 对水中生物体有毒,在水的环境中可能导致长期的不利影响. R52/53对水中生物有毒,在水的环境中会导致长期的不可消除的副作用. R67 蒸汽会引起呆滞和头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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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甲醛溶液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甲醛 化学品俗名: 福尔马林 化学品英文名称: formaldehyde 英文名称: CAS No.: 50-00-0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甲醛 50-00-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本品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接触其蒸气,引起结膜炎、角膜炎、鼻炎、支气管炎;重者发生喉痉挛、声门水肿和肺炎等。肺水肿较少见。对皮肤有原发性刺激和致敏作用,可致皮炎;浓溶液可引起皮肤凝固性坏死。口服灼伤口腔和消化道,可发生胃肠道穿孔,休克,肾和肝脏损害。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低浓度甲醛可有轻度眼、鼻、咽喉刺激症状,皮肤干燥、皲裂、甲软化等。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具致敏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1%碘化钾60mL灌胃。常规洗胃。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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