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昆高速石太35kV-220kV线路切改工程 220kV西鹿线光缆切改施工三措一案
编写: 田 伟
审核: 杜少宁
批准: 彭晓华
京昆高速石太35kV-220kV线路切改工程施工项目部
2014年8 月20日
原线路现状:现220kV西鹿线为单回架空线路,杆塔均为铁塔,35#转角塔在高速公路路中,影响高速的施工。
迁改方案:采用耐-直-耐形式跨高速。拆除原西鹿线34#-35#杆塔,在34#西侧约30米新立耐张塔一基MG,向东架设150米新立直线塔一基G1,继续向东架设170米新立转角塔G2,与原线路对接,完成迁改。
高速建成后将在现基面的基础上抬高3.2米,线路弧垂点距高速的最小垂直距离为14.4米,交叉角度为60°。
新建线路左侧采用JLB40-120地线,右侧采用24芯OPGW光缆,改造完毕后,原0缆与新建O缆熔接,分别在MG(G34)分支塔和G36铁塔上接头。
一、工程构造
1、本工程大致走向为西北向东南走向。 2、施工范围为220kV西鹿线34#-36#。
3、本工程光缆规格:线路右侧地线采用24芯OPGW光缆。 4、 金具及附件:依照施工设计。 5、每基杆塔光缆均安装防震锤。
6、地型地貌: 线路沿线为平原,紧邻新建石太高速。
二、施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9月2日8:00 ;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9月5日18:00
三、施工方案:
1、光缆敷设采用人工展放光缆。
2、光缆紧固采用牵引机械牵引,弛度控制使用测距仪。 3、附件安装采用人力提升安装、防震锤采用人力出线安装。
4、光缆接续,采用熔接机进行逐芯熔接,并使用OTDR进行实时监测。
四、保证安全施工的组织措施:
1、安全管理依据
1.1、《国家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1.2、《国家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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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1.4、《电力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上下册)》 1.5《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 1.6、本工程〈作业指导书〉和〈施工三项措施〉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1、项目专责是工程安全的第一负责人,项目安全员负责工程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对项目专责负责。
2.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工程安全管理机构,行使安全管理职能。 2.2.1、 负责听取项目法人对工程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2.2、对工程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2.2.3、组成安全检查组,定期对工程进行安全大检查。
3、安全管理职责
3.1、项目经理:彭晓华。作为项目部通讯工程主管经理,对本工程安全负完全责任。
3.2、项目专责:杜少宁。本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对项目经理负责。 3.3、项目安全员:谭林。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者,对工程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
3.4、项目质检员:刘聪。负责本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
3.5、项目技术员:田伟。所有技术文件、资料的控制,按程序要求做好施工技术管理,协助完成工程的交付。
4、安全教育
4.1、工程开工前对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安全教育。
4.2、对新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协助工作的外协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认真宣读工作票、作业指导书,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使每个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和针对性措施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4.3、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型工具、新工艺及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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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措施计划编制及交底
5.1、在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时必须编制保证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并经批准后执行。
5.2、重大施工项目、特殊危险作业、特殊高空作业、重要带电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由工作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责共同负责编制,安全员、项目经理负责审核批准。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负责交底。
5.3、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经审批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贯彻执行,若有异议施工单位可提出改进意见,但是必须报请项目部原审批人批准后方可变动。
5.4、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必须经过审批和交底,否则一律不准开工。
6、安全检查及隐患处理
6.1、出发前工作负责人、安全员要认真检查安全用具、起重机械、绳索等器具是否合格齐备,能否满足施工需要,备品、备件及材料是否充足。
6.2、工程期间由工作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主管领导负责进行不定时抽查。检查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台帐是否齐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6.3、认真检查安全目标管理,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交底和执行情况,查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查安全监察机构的设置和人员培植,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 6.4、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5、对杆塔作业人员加强监管力度,保证作业人员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同时雷雨等天气要暂缓工作,条件允许后方可继续工作。如果实在无法中断的工作要对工作人员加强安全保护,增加安全绳的数量,穿防水服和防滑绝缘鞋。
6.6、查事故及处理。查事故发生情况,查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查是否有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跨越施工
7.1、交叉跨越施工措施:由于采用人工展放光缆的施工方法,在整个施工期间,所遇跨越全部采用搭设普通跨越架的跨越方式。本工程共计跨1处高速公路。
7.2、必须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经上级批准并征得运行单位同意,按规定履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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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在带电体附近,人身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规定。
7.4、被跨越的带电线路在施工期间,其自动重合闸装置必须退出运行,发生故障时严禁强行送电,并及时通报运行单位。
7.5、临近带电体施工时,上下传递物件必须使用绝缘绳,作业全过程,设专人监护。 7.6、跨越处进行封网时,安全用具必须详细检查,设专人监护,确保万无一失
8、0缆展放
8.1、牵引工作前对检查滑轮挂点位置、封网地点、钢丝套、滑轮等承重工器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作中不出现以外情况。
8.2、对于放线滑轮的悬挂,必须按照工程部制定的放线段施工设计,针对不同地形、不同塔位规定的滑轮轮径要求进行,以确保光缆的弯曲半径符合要求。
8.3、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由熟悉操作原理和造作程序的人员担任,并指定专人配备快速畅通的通信设备负责指挥。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和指挥操作人员
8.4、牵引光缆时杆塔上要固定专人看守滑轮,并配备通话快速的通信设备。
8.5、牵引过程中指定专人配备良好的通信设备全程监视牵引绳与光缆连接部位。有情况及时通知牵引机停止牵引。
8.6、登高作业前认真检查安全用具,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二道保护绳,出线作业必须作好安全防坠措施。
五、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1、机具选择
1.1、根据OPGW生产厂商提供的安装指南及OPGW结构特点,以及厂家要求,放线区段由O缆盘长度决定,本工程全部都为一个放线区段,其中每盘缆约预留长100~150米线量为上下杆塔进行地面接续准备。
2、O缆的展放
2.1、现场布置要求:将O缆放置在支架上,采用人工拖放。
2.2、放线滑车的悬车悬挂:对于直线塔放线滑车的悬挂,可通过设计光缆直线悬挂金具挂板,下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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