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单明细表
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一、投保人名称与地址: 投保人名称:宁波梅山岛投资有限公司 投保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和春晓街道 二、被保险人名称与地址: 1、工程所有人:同投保人 地 址:同投保人 2、工程承包人: 3、工程设计单位: 4、工程监理单位: 5、其他关系方: 宁波梅山岛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和春晓街道 浙江艮威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东洲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各分包商、技术顾问等 以上各方以其各自在本项目中的保险利益为限。 三、工程名称: 北仑区干岙水库工程 四、工程地域范围: 该项目位于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和春晓街道。 五、保险项目及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第一部分 物质损失 1、保险财产 1)工程地址范围内一切属于被保险人的或由被保险人占用使用负责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永久工程、临时工程、材料物料、预制构件、设备机具、服务设施等(但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用机具不含在此项内); 2)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包括被保险人的仓库之间、仓库与工地之间及其它起运地与目的地之间)在运输途中(空运除外)的所有权归属为被保险人的财产。 2、保险项目与保险金额 项 目 保险金额 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所用设备、材料) 工程承包价: RMB 129,759,740.00 3、特种危险赔偿限额 地震、海啸、台风、洪水、风暴、暴雨:赔偿限额为总保 `险金额的80%; 其它风险赔偿限额为总保险金额。 第二部分 第三者责任 1、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5,000,000.00 (包括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以及诉讼费用) 其中每次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RMB500,000.00 2、累计赔偿限额:RMB10,000,000.00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六、免赔额 (一)物质损失部分 1)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额为50万元或损失的15%,二者以高者为准; 2)其他自然灾害:每次事故免赔额为30万元或损失的15%,二者以高者为准; 3)其他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20万元或损失的15%,二者以高者为准。 (二)第三者责任部分 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0.5万元,人身伤亡无免赔。 注:以上“事故”是指每一次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七、保险期限: (一)建筑安装期: 建、安工程期:总工期27个月,如到期后工程未交工验收或由于工程建设的需要在上述期限终止后,本保险期限将自动扩展180天,保险人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被保险人须提前15天通知保险人。 如果180天后还需要继续延期,保险人同意按照被保险人提前申报延长保险期限,但被保险人需补缴相应的保费,附加保费=原保费(结算保费)×超过180天后的天数÷(原保险期限天数+180天)×80%。 (二)保证期: 保证期为工程整体完工验收或实际交付使用(先发生者为准)时起之后12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八、保险费率: 九、总保险费: 十、司法管辖: 十一、基本条款: 十二、附加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地区除外)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中标承保人报备条款) 下列附加条款适用本保险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附加条款为准(本附加条款名称及后附措辞以各保险公司向保监会报备的附加条款为准,如措辞与本方案指引的措辞有明显出入,应在异议表中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偿限额:RMB1000万元) 地上建筑开裂责任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2 RMB500万元)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准) 交叉责任扩展条款 原有建筑物及周围财产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200万元) 急救费用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00万元) 扩展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12个月) 错误及遗漏条款 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800万元) 打桩特别条款 工地访问条款 自动恢复保额特别条款 机器设备测试特别条款(每次事故免赔额5万元或损失的10%,二者以高者为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 工程完工部分扩展条款 专业费用特别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200万元) 特别费用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200万元)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款 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每一储存地点累计赔偿限额:RMB300万元) 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200万元) 时间调整特别条款 运输险、工程险责任分摊条款 内陆运输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50万元) 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200万元,累积赔23 24 25 预付赔款条款 水工风险特别条款 保单不可注销条款 2、附加条款措辞
建筑工程一切险项下附加条款措辞
1、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原因引起意外事故并导致其它保险财产的损失而发生的重置、修理及矫正费用,但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除外。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_包含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不另行增加;
2、工程完工部分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物质损失项下被保险财产在保险期间内施工过程中造成已交付使用的部分的损失。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_包含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不另行增加_____
3、专业费用特别条款
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验师及工程咨询人费用,但被保险人为了准备索赔,或估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除外。上述赔偿费用应以损失当时适用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收费标准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4、特别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下列特别费
用,即: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以及快运费(不包括空运费)。但该特别费用须与本保险合同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且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超过以下列明限额。若保险财产的保额不足,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赔偿金额按比例减少。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最高赔偿限额:_______见上表保单细目_________________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200万元
附加保险费:_包含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不另行增加
5、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款
保险金额为包干价,在本保险期间结束后不再对保险费进行调整。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6、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工地以外的储存物,但该储存物的金额应包括在保险金额中。被保险人应根据保险人要求提供:
(一)工地外储存的地址: (二)储存物的最高金额: (三)储存期限。 被保险人应保证:
(一)上述工地外储存地点必须有安全警卫人员24小时值班; (二)上述工地外储存地点必须符合储存物的存放要求。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一储存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_________见保单表细目_______________
7、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由于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引起的损失。但本扩展条款仅负责由下列原因直接引起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一)任何个人参与他人进行社会骚乱的活动(无论是否与罢工有关);
(二)任何合法当局对该骚乱进行平息,或试图平息,或为减轻该骚乱造成的后果所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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