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质量审核)、内部质量审核人员、质量审核结果记录和分析、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以及对所采取的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和记录等;
(3)制定为使用单位等服务的控制规定,包括服务计划、实施、验证和报告,以及服务人员的要求等。
16 人员培训
(1)制定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规定; (2)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档案的规定。
17 其他过程控制
(1)针对特种设备许可项目的特性,确定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有重要影响的其他过程控制的规定;
(2)其他过程责任人员职责、权限的规定; (3)其他过程检验试验的规定;
(4)其他过程的质量记录、检验试验记录和报告的保存、归档的规定。
注:其他过程,是指一些应当控制的其他工序、主要零部件的加工等必须进行质量控制的特殊过程,如爆破片的刻槽,球片的压制,锻件加工,缠绕容器的缠绕或绕带,钢质无缝气瓶的拉伸成型、收口、收底、瓶口加工等,溶解乙炔气瓶的填料配料、蒸压、烘干等,缠绕气瓶的纤维缠绕、烘干、固化等,医用氧舱的安装、通信系统、电器系统、照明系统、供排气系统等,锅炉胀管,锅炉安装调试,非金属管件、管材的挤出成型,金属管件的弯制、成型,阀门装配测试,压力管道安装中的穿跨越工程、阴极保护装置安装、通球扫线、防腐、隐蔽工程,电控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及整机的安装调试,重要零部件的加工、安全部件的制作和检验、金属结构制作,批量制造产品的批量管理以及按照相关规定需要进行特殊控制的过程等。
18 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
(1)制定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 (2)制定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监察的规定;
(3)制定接受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规定,包括明确专人负责与监督检验人员的工作联系、提供监督检验工作的条件、对监督检验机构提出《监检工作联络单》、《监检意见
- 10 -
通知书》的处理等;
(4)制定特种设备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包括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按照规定向用户提供产品(安装、改造、维修项目)的质量证明文件,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特种设备许可情况发生变更时及时办理变更申请,特种设备许可证(和特种设备许可标记)的使用、保管,特种设备许可证不得涂改、外借、转让,特种设备许可证的换证工作等。
- 11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22号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章 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七条 管理职责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应有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书面文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各 级人员能够理解质量方针,并贯彻执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企业内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职责、职权和相互关系应清晰,各项活动之间的接口具有控制和协调措施。
(二)从事与质量活动有关的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具有独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人员,应规定其职责,权限 和相互关系,并形成文件(包括材料、焊接、无损检测等负责人的责任)。工厂管理层中应指定一名成员为质量保证工程师,并明确其对质保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二十八条 质量体系
企业应建立符合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而且包含了质量管理基本要素的质量体系文件。
(一)作为确保产品符合要求的一种手段,应编制质保手册。质保手册应包括或引用质量体系程序,并概述质量体系文件的结构。
- 1 -
(二)编制符合实际要求且与规定的质量方针相一致的程序文件,具有有效实施质量体系及其形成文件的程序。
(三)质保手册中规定的表格应该标准化、文件化。现行的质量记录表格的内容应能满足相应级别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质量控制要求。
(四)应有正在贯彻实施的并能确保产品质量的质量计划。质量计划中产品质量控制点(包括记录审核点、见证点和停止点)应合理设置。 第二十九条 文件和资料控制
企业应制订文件和资料的控制规定,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制订文件管理的规定: 1.明确受控文件类型;
2.文件的编制、会签、发放、修改、回收、保管等的规定。 (二)应有确保有关部门使用最新版本的受控文件的规定。 (三)适当范围的外来文件,如标准和顾客提供的图样。 第三十条 设计控制
(一)设计部门各级人员的职责应该有明确的规定。 (二)应有与锅炉压力容器制造有关的规程、规定和标准。
(三)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应规定企业所制造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满足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要求(见第五章)。 (四)应有关于新标准的收集和贯彻的规定。
(五)应制订对设计过程进行控制的规定(包括设计输入、输出、评审、更改、验证等环节)。
第三十一条 采购与材料控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 2 -
(一)采购控制
1.应有对供方进行有效质量控制的规定;
2.对供方有质量问题时,企业具有处理方式的规定;
3.分包的锅炉压力容器承压部件应由取得中国政府或授权机构认可的制造企业制造,企业应对分包的锅炉压力容 器受压部件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4.应制订采购文件的控制程序;
5.应制订原材料及外购件(指板材、管材等承压材料)的验收与控制的规定,以防止用错材料。 (二)材料的保管和发放
1.应制订原材料及外购件保管的规定,包括关于存放、标识、分类等要有明确的规定;
2.应制订原材料库房存放措施的规定;
3.应制订关于材料发放的管理规定,包括材料的领用、代用等;
4.应制订材料标记移植管理规定,包括加工工序中的材料标识移植和余料处理等。
第三十二条 工艺控制
(一)应制订工艺文件管理的规定,包括工艺文件的编制、发放、更改、审批等应有明确的规定。
(二)应制订与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工艺流程图或产品工序过程卡、工艺卡(或作业指导书)。
(三)应有主要受压部件的工艺流程卡和指导作业人员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的规定。
- 3 -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5)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