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3.15”消费者维权应对及防控工作的通知
(档号:LG –CW102 – 20130308)
致: 各部门、各项目
由:
品质管理部
日期: 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
关于开展“3.15”消费者维权应对及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项目:
2013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结合近期各楼市氛围及“国五条”政策出台等多种因素影响,相继出现各类房地产消费维权活动的情况。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适逢全国“两会”期间,根据集团物业管理部《关于开展“3?15”消费者维权应对预案编拟及防控组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保护企业品牌形象,降低因地产售后或物业现场服务不周而引发群体性维权活动的风险,成都公司组织开展消费者维权专项应对和防控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专项工作组
公司成立“3.15消费者维权专项工作组”。 组长:钟伟斌
小组成员:丁鹏、田冶、董鹏程、斯涴骊、何传芳、孔青、卢洪林、尹莉、罗玲 二、专项工作期
3月6日——4月20日 三、专项工作计划进度表 日期 工作内容 责任人/部门 3.6 3.6 3.7 3.8 3.9 3.10 成立专项工作组 完成综合防控预案和工作指引 专项工作组召开首次会议,完成工作部署 成都公司专项防控预案的发布 各项目召开本项目专项工作动员会 各项目完成《媒体采访与沟通管理指引》及《媒体采访接待工作要领》两份程序的全员培训 3.11-4.15 各项目安排专人负责、协同地产客服处理投诉 品质部 品质部 工作组 品质部 各项目 各项目责任人 各项目 已于3月6日成立 已完成 已召开 已发布 3.12日前将培训记录报品质部备案 备注 ? 仅供合景泰富地产宁骏物业内部传阅,请勿外泄。
4.16 4.18 各项目整理上报专项工作总结报告 公司召开专项工作总结报告会,并将总结报告上报集团和城市地产 各项目 品质部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须严格按照集团和成都公司发布的《“3.15”消费者维权活动综合防控预案》执行并落实,确定责任人,编拟工作计划,及时处理业主投诉等相关问题。
2.各小组成员对此专项工作,应保持高度的敏感性,责任感,积极应对,保护公司利益。并严格按照集团发布的《媒体采访与沟通管理指引》和《媒体采访接待工作要领》,约束下属和员工,规范具体工作细节。
3.涉及到3.15维权的相关工作,项目应注意信息的采集和归档,留下专项工作记录。 本通知请各职能部门和各项目严格遵照执行。
本通知生效日期为2013年3月8日。
附件一、“3.15”消费者维权活动综合防控预案 附件二、媒体采访与沟通管理指引 附件三、媒体采访接待工作要领
拟稿: 丁鹏 签发:
成都宁骏总经办 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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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3.15”消费者维权括动综合防控预案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
2013年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公司制定了以下综合防控预案,请各部门、各项目遵照执行。 一、目的
在“3.15”期间,通过加强与客户沟通,主动收集客户意见,及时解决客户实际问题和处理客户投诉,努力改善客户关系,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确保不发生媒体专题负面报道和大规模群诉事件,不被媒体负面报道提及。 二、实施时间
3月6日——4月15日 三、实施要求:
1、各项目于3月11日下班前制定本项目“3.15”期间专项工作计划(包括各类重点单元、客户的预防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发送公司管理层和品质部。
2、加强投诉处理: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要快速回复、处理,对可能造成投诉的重点或疑难问题进行盘查、清理,对有潜在投诉隐患的客户进行前期摸底,制定相应处理措施,对各类敏感问题(如看楼巴士、房屋质量、物业管理费、安全管理等问题或纠纷)统一沟通说辞,填写附表《“3,15”期间潜在投诉隐患及处理措施》,于3月12日前发送公司管理层和品质部。
3、3月13日前,各项目对重点客户及2010年抱怨较多的客户进行走访,主动听取客户意见,帮助客户解决实际问题,化解客户不满。对重点投诉但未能在短期内得以解决的单元,主动提供关怀性服务,以增强重点投诉客户对宁骏物业的认同度,降低风险。
4、强化公共关系:3月10日前,各物业服务中心应主动联络当地物业主管部门、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周边村委等,加强信息传递和业务沟通。
5、加强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开展:组织“3.5”学雷锋、“3.8”妇女节社区文化活动等,加强与业主的情感沟通,创造和谐社区氛围。
6、3月12日前,物业服务中心须对\”期间窗口类服务岗位(如前台接待人员、车场出入口岗人员、安全负责人、保洁负责人、中心人员等)进行应对媒体采访要领的培训(相关要领详见附件)及岗位礼仪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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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期间,各项目应特别提防媒体暗访,各级工作人员应密切留意,如发现异常情况需按集团发布的《媒体采访与沟通管理指引》、《媒体采访接待工作要领》程序执行,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应对。
8、4月16日前,各物业服务中心对此次活动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总结,发送公司管理层和品质管理部。品质管理部对公司整体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总结。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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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骏物业成都公司 2013年3月8日
附件二:
媒体采访与沟通管理指引
WI-GG-T17.10-03
1 目的
明确公司对新闻媒体采访的接待原则、接待流程,保持良好媒体关系,有效避免媒体负面报道,维护和提升公司企业形象与品牌价值。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媒体采访的接待、沟通。 3 职责
3.1行政部负责代表公司接受媒体采访、沟通。 3.2相关部门负责协助有关的媒体采访、沟通工作。
4 管理要求
4.1公司实行新闻媒体专职部门管理制度,除行政部外,任何员工未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不得以其公务身份接受媒
体采访,尤其是带有负面倾向的或突发性的媒体采访。
4.2任何媒体采访如涉及集团信息,须由行政部在采访前知会集团办公室及其它相关部门,根据回复意见进行处理。 4.3各部门遇到涉及地产公司的采访,一律将情况即时填写《媒体采访与报道登记表》,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负
责对接和处理。
4.4各部门接到任何媒体采访的要求时,统一回复对方的口径为:“公司对媒体采访有规范的接待流程,请留下您的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主要包括:媒体名称、记者姓名、联系电话、所属部门或栏目等,并记录所采访的主题),我公司会由相关部门回复您。”并按《媒体采访与报道登记表》要求记录相关信息,即时知会公司行政部。 4.5对媒体记者应保持热情、友好的态度。如遇突发性采访,任何情况下(尤其是面对镜头时)不得有阻扰或躲避
采访的行为,应坦然面对镜头、保持笑容、热情接待。无论对方提出任何问题,一律答复:“公司对媒体采访有规范的接待流程,请您出示有效证件,我会为您联系”。同时,立即联系公司行政部。
4.6 公司行政部在媒体播发有关新闻时,应安排专人对电视或电台报道进行录像或录音;对报刊、杂志等报道进行
剪辑,并负责所有报道资料的存档。
4.7 如媒体播放有关公司的重大新闻,公司行政部应及时知会相关人员收看。
4.8 以公司职员名义或涉及公司管理的投稿,须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报公司行政部批准后进行,文稿刊载后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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