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研室听课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掌握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修订听课制度如下。 (一)听课目的
教研室通过听课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授课内容、教学方法、讲课能力、教学效果、教书育人、学生学习情况、学风等进行了解,互相学习借鉴,提高和改善教学方法,指导和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二)听课人员及时间要求
1. 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应少于6学时,其它教研室管理人员听课不应少于6个时。
2. 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学时。
3. 教研室组织的公开课要求全体教师参加,课后进行讲评。 (三) 听课组织与实施
1. 公开课由教研室确定上课教师、内容及时间。其他听课根据课程表自行选择。 2. 听课人员听课后必须认真填写“教师授课质量评价表”和“学生课堂学习情况评价表”一式两份,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分析,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三、教师试讲制度
教师试讲是相互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探索教学改革,培养和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一环,也是提高教研室的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1. 试讲工作由教研室主任主持,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教学管理人员及相关学科的资深教师参加。
2.试讲对象主要是首次任课(含理论、实验、实习课)的教师,担任新课程的教师,脱离本专业工作停课2年以上,申请重新任课的教师。
3. 试讲内容由教研室确定,按常规上课的要求进行,时间一般为一节课,在试讲前1-2周通知试讲者。
4. 试讲者预先写好教案,并于试讲前将教案复印件一份交教研室。
1) 参加试讲听课人员,认真填写《广西医科大学教师授课质量评价表》,对试讲老
师的讲课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量化评价。
2) 试讲结束后,听课小组集中进行评价,写出综合意见并反馈给试讲者。
3) 试讲通过后,教师方可正式授课。试讲两次以上被认定为不合格不胜任教学的
工作,不能聘为教师。 4) 认真填写试讲记录。
四、教学评价制度
为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师不断进取,特制定教学评价制度。 1. 教学评价分两种,一为学生评价,一为教师评价。
2. 学生评价由学校或教研室发给学生教学评价表,每学期或每学年进行1次。 3. 教师评价采取教师互相听课的方法,每学期教师互相听1-2次课,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对每位教师听1次课,每学期或学年进行一次教学评价。
4. 青年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或教研室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接受大家的评价。 5. 教师应认真参考评价结果,保持优点,克服缺点,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五、集体备课制度
1. 熟悉教材和教学需掌握的内容和要求。 2. 明确重点、难点与一般内容。
3. 协调讲课与实验的内容和进度,讨论教学中发现的问题。 4. 在备课中应注意找出育人的结合点,贯彻思想性原则。
5. 备课与新知识、新技术、讲座相结合。研讨教学方法,交流教学经验。 6. 每学期备课计划和时间安排应报院教学办公室。
7. 教师第一次上理论课或实验课必须试讲,教研室提出改进意见。 8. 记录每次集体备课情况。
六、教学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掌握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如下教学工作会议制度。
1. 教研室主任会议。每学期1-2次,主要讨论教研室发展规划,学期教学工作与安排,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学期的教学工作总结。
2. 教学管理领导小组会议,每学期1-2次,明确学期的教学工作内容和重点,共同商讨、制定新学期的教研室活动计划,总结反馈上学期教学工作,评选优秀教师。
3. 日常教学工作会议。教研室全体老师参加,每学期1-2次,内容包括布置教学任务、传达上级下发的相关教学文件精神、反馈学生评教意见、汇报教师外出学习情况等。 4. 学生座谈会。每学期1-2次,收集学生临床见习、学习的情况;对教学安排、带教老师的意见和建议等。
5. 临床带教老师座谈会。每学年1次,与护理学院一起组织,在实习结束、新一届学生进入临床实习前进行。内容是实习总结,介绍新一届实习生情况、临床带教老师经验交流、带教中的问题反馈等。
七、护理教学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完成临床护理教学工作,检查教学计划的落实、执行情况,并做好督导,特制订本制度: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护理部负责实习护士的各项管理工作。
2、凡是进入医院实习护理专业的学生,须经护理部同意,由护理部安排实习科室。 3、建立健全院、科、病区三级或院、病区二级教学管理组织。护理部一名副主任分管实习教学工作,科室、病区各设1名教学管理人员。
4、制定临床护理教学管理制度,各级(本科、大专、中专)教学人员职责。 5、临床教学老师资质符合规定。带教中专实习生应具有中专学历、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带教大专及以上实习生,有条件的医院应由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带教;条件未成熟的医院应由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0年及以上、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带教。
6、护生实习期间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
7、护士长及总带教老师,要经常检查、督促实习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每月开展教学查房、护理小讲课1次,病区有教学记录及教案。
8、制定临床护理教学质量标准,护理部组织教学质量检查每季度1次;科护士长组织检查每月1次;病区护士长组织检查每半月1次。 9、实习转科前,所在科室进行考试考核,并记录。
10、护理部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不断提高临床教学质量。 11、实习结束,须办理离院手续,方能离院。
八、护理教学检查制度
教学检查是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管理环节,为使我院的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该制度,并纳入三级质控检查,制定有《临床护理实习教学质量评估表》(见临床实习、见习章节),对临床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一)组织领导:由临床护理教学管理委员会组成教学检查小组。
(二)教学检查形式:教学检查分为实习前期教学检查、实习期中教学检查和实习期末教学检查。
(三)教学检查的内容
1.实习期前教学检查:每学期护生进入临床之前检查。内容包括:各带教科室教学安排是否到位、有无教学计划,带教教师资格认证,小讲课备课情况、有无试讲,教学设备情况,召开全体带教教师解并落实各项准备完成情况。
2.实习期中教学检查:按照护理部部署,教学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教学资料:小讲课授课教案、课件,试讲记录,护理教学记录本(护理查房,操作示教,学生考核,出科小结等)。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实习体会,导学情况等;召开学生及教师座谈会,了解学习与教学情况。
3.实习期末教学检查:重点检查各科教学计划落实情况,了解学生等。 4.教学检查的要求:每一环节的教学检查,均要进行全面部署并总结,结果反馈给各科室或个人。
九、教学档案建立和保管制度
教学档案是教研室师生员工的劳动成果和智慧结晶。为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研室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项工作中的作用,加强教研室教学档案工作,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1. 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由教研室秘书负责。
2. 凡在教学管理及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材料均属教学档案。
3. 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反映教研室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教学文件材料必须格式统一,字迹清楚,力求完整、准确、系统。
4. 将收集、积累的文件材料整理组卷(盒),做到组卷(盒)合理、编目清楚、标题准
确、装订整齐。
十、护理本科实习护生导学制度
为提高我院护理本科实习护生的临床实践能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医德建设,全面贯彻“全程、全员、全方位”的育人方针,提高临床教学质量及护理队伍的临床教学水平,完善临床护理教学及毕业实习工作管理,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导学对象
在第一临床医学院进行临床实习的护理本科学生。 (二)导学辅导员的条件
1.本科毕业,护师以上职称,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两年以上,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被聘为带教老师的注册护士。
2.热爱护理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教学意识强,治学严谨。 3.对学生有热心、爱心、耐心,善于与学生交流,与带教老师沟通。 4.能认真履行导学辅导员的各项职责。 (三)导学辅导员的职责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按照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促进实习护生综合素质的协调发展。
2.按本科毕业实习计划要求,导学辅导员根据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和学生的个体差异,负责对其跟踪督促,了解实习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并由实习科室的护士协助导学辅导员负责学生夜班或临床护理工作的部分教学。
3.指导实习护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习效果。认真学好临床护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鼓励并指导实习护生参加临床、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4.督促实习护生认真完成实习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关心实习护生,了解护生思想动态情况,查看护生的实习日记,并定期与所指导的实习护生交流、沟通,做好教书育人和治病救人工作,并做好记录。
5.对实习护生择业、就业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 (四) 实施办法
1.导学辅导员的资格认定与选拔:符合导学辅导员的条件,本人自愿申请、科室推荐,经护理学教研室审核,报主管副院长批准。参加一届导学辅导员工作期限1年。 2.每名导学辅导员负责2—3名实习护生的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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