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检查整改结果。监理要根据安全问题的严重程度于发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 (2)、报告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 经济手段
当施工单位安全问题情况严重,施工质量危及工程安全,发出监理指令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可与业主协商暂缓工程款支付。 四、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
1、起重机械报审验收程序
⑴起重机械安装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程序性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⑵起重机安装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其验收程序进行核查,并在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上签署意见; ⑶起重机械拆装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程序性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拆卸。
2、其它施工机械报审核查程序
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其它施工机械检查验收的程序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3、安全设施验收审核程序
监理工程师应对落地式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钢管扣件式支撑体系的验收资料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五、汽车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要求 1、一般规定
1.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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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严格遵守规程和其它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严禁酒后作业; 1.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起重机的性能、构造、保养、维护知识; 1.4所操作的起重机必须符合各项安全技术标准,并按规定进行维修和检验;
1.5司机下车仍在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吸烟不明火。 2、安全作业规定
2.1起重机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在2m以外;
2.2作业伸大臂前,无论吊装多轻物件,必须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至少平垫三根截面不小于15cm的标准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2.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荷载时进行,将已经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2.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附近垂直或水平作业时,设备任何部位必须遵守有关最小安全距离的规定;
安全距离/m 垂直方向 水平方向 <1kv 1.5 1.0 1~15kv 2.0 1.5 20~40kv 4.0 2.0 60~110kv 5.0 4.0 220kv 60 6.0 2.5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2.6作业中出现支腿基础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2.7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许有人,吊物不得从驾驶室上方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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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性能应相近,单独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并均衡分部荷载,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2.9轮胎起重机禁止带载行走;
2.10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2.11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2.12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进行转移处理或敷设木板等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2.13作业后,伸缩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2.14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
2.15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范围;
2.16只要吊装涉及到使用钢丝绳时按此条作业: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合下表。
钢丝绳直径10以下 10~20 21~26 28~36 36~40 (mm) 最小绳卡数3 4 5 6 7 (个) 绳卡间距(mm) 80 140 160 220 240 其中,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紧固,并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并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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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重作业“十不吊”安全规定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不吊;斜拉重物不吊;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不吊;重物下站人不吊;重物埋在地下不吊;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用卡环不吊;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不吊;重物越人头不吊;安全装臵失灵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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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龙门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经检验检查及安全技术部门审查合格后,龙门吊司机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并实习后,要进行技术与安全操作的考试,合格并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件后,方可独立操作。
2、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3、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4、龙门吊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5、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留,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离开。
6、检查时应切断电源,且挂“有人检修”的牌子,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7、禁止酒后作业,禁止六级以上风力工作。
8、龙门吊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连锁开关等装臵,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9、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10、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11、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2、起吊时重物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3、起吊物件应拉流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14、物件起吊时,禁止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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