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大纲知识点:
第七章 第二节 二-二、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
进入声明 缴纳费用 提交译文 文件的形式要求 提交日和缴费日的确定 国际申请的效力 其他要求
36、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包括下列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底盘A、车身B和发动机C。权利要求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底盘A由合金材料M制成。权利要求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轮胎上的花纹为X。权利要求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轮胎由橡胶材料Y制成。权利要求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后视镜Z。权利要求6:用于权利要求2所述汽车的合金材料M。已知现有技术中已经公开了包括底盘A、车身B和发动机C的汽车,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M、X、Y、Z均为特定技术特征且互不相关。请判断以下哪些结论是正确的?
A、权利要求2、3、4和5具有单一性 B、权利要求3与权利要求4不具有单一性 C、权利要求2与权利要求6具有单一性 D、权利要求2与权利要求5不具有单一性
答案:CD
解析:
本题涉及判断单一性的原则和方法。相关要求参见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和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六章 2.2.2的规定。本题中,由于现有技术中已经公开了包括底盘A、车身B和发动机C的汽车,因此独立权利要求1因不具备新颖性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考虑引用权利要求1的并列从属权利要求2和权利要求5之间的单一性问题,权利要求2中包含特定技术特征M,权利要求5中包含特定技术特征Z,两者不相同也不相应,因此,权利要求2与权利要求5不具有单一性,故A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权利要求6中包含特定技术特征M,权利要求2与权利要求6包含有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因而它们具备单一性,故C选项正确。由于权利要求3和权利要求4均引用了权利要求2,而权利要求2包含有特定技术特征M,在这种情况下,从属权利3和4与其引用的权利要求2均包含有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M,具有单一性,故B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C、D。
考试大纲知识点:
第三章 第三节 一-2.判断单一性的原则和方法
检索前单一性的判断 检索后单一性的判断 同类独立权利要求的单一性判断 不同类独立权利要求的单一性判断 从属权利要求的单一性判断
37、下列哪些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A、用于杀菌的电磁波,其在食物杀菌方面具有其他电磁波不可比拟的功效
B、投币式游戏机,其可以根据游戏者获得分数的高低,自动抛出不同等级的奖品 C、胃肠造影诊断法,其采用了一种新型造影仪器,能够更清晰地显示造影图像 D、魔方玩具的游戏方法,利用该方法可将魔方玩具拼装成预定的形状
答案:ACD
解析: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2条第2款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2中规定,气味或者诸如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者能量也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客体。但利用其性质解决技术问题的,则不属此列。就本题而言,A选项中的发明主题是一种电磁波,C选项中的胃肠造影诊断法是一种疾病的诊断方法,D选项中的魔方玩具的游戏方法是一种智力活动的方法,故都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只有B选项中的投币式游戏机是一种产品,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综上,本题的答案为A、C、D。
考试大纲知识点:
第二章 第一节 二-二、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38、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由刘某、王某、韩某和赵某合作完成的一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四人共有,他们不得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只属于王某 B、某企业以高额研发费用委托某设计院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但双方未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事宜作出约定,因此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企业 C、张某主要利用其所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且未与所在单位作出任何约定,因此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张某所在的单位
D、钱某临时借调到某研究所工作,在执行该研究所交付的任务过程中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答案:CD
解析:
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由此可知,对于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当事人可以就申请专利的权利进行约定,故本题A选项的说法
错误。在B选项中,由于企业与设计院之间没有就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进行约定,故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完成发明创造的设计院,B选项说法错误。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C选项中,张某主要利用其所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了发明创造,且未与所在单位作出任何约定,故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其单位,C选项正确。D选项中,钱某临时借调到某研究所工作,该研究所对钱某来说属于专利法第六条规定的“本单位”,因此钱某在执行该研究所交付的任务过程中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D。
考试大纲知识点:
第一章 第二节 二-二、权利的归属
39、张某通过邮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其信封上的寄出邮戳日为2005年4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5年4月21日收到了该申请,经审查于2007年1月12日发出了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张某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2月26日进行了授权公告。基于以上事实,该项专利权的期限届满日应当为下列哪一日?
A、2025年4月18日 B、2025年4月21日 C、2027年1月12日 D、2027年2月26日
答案:A
解析: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本题中,张某是通过邮局寄交的发明专利申请,其申请日应为其寄出专利申请的邮戳日2005年4月18日。由于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因此张某专利权的期限届满日为2025年4月18日。据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
考试大纲知识点:
第四章 第二节 九-2.专利权的终止
年费 滞纳金 期满终止 欠费终止 主动放弃专利权
40、在专利审查程序中,下列有关期限延长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可以请求延长的期限仅限于指定期限 B、延长期限请求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前提出 C、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均不得延长
D、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提出延期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
答案:AB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4.1中规定,可以请求延长的期限仅限于指定期限。据此,A、B选项正确。尽管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但在复审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是可以延长的,因此C选项中的说法错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据此,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
考试大纲知识点:
第四章 第一节 四-3.期限的延长
允许延长的期限种类 请求延长期限的理由 请求延长期限的手续
41、国家知识产权局以邮寄方式向申请人发出了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和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其发文日为2005年5月24日,申请人于2005年6月4日收到了该通知书。如果申请人欲提出分案申请,则最迟应当在下列哪天提出? A、2005年7月24日 B、2005年8月4日 C、2005年8月8日 D、2005年8月24日
答案:C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本题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办
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和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的日期是2005年5月24日,推定申请人收到的日期是2005年6月8日,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是2个月,因此,申请人最迟应在2005年8月8日提出分案申请。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
考试大纲知识点:
第四章 第二节 八-八、分案申请
分案的情形 分案申请请求书 分案申请的申请人 分案申请的时间 分案申请的类别 分案申请的文本 分案申请的内容 发明和实用新型分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外观设计分案申请的特殊规定
42、下列哪些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A、用于美发的染发剂,采用该染发剂后能使头发颜色随光线的变化而变化 B、防止汽车被盗的装置,在盗窃者强行启动汽车时该装置会释放造成盗窃者神经永久伤害的气体
C、用于生产同位素的设备,该设备比现有设备具有更好的性能
D、便于按姓氏拼音顺序翻阅的通讯录编排方法,其与现有编排方法的区别在于按照我国姓名统计的第一个拼音字母所占的比例分配页数
答案:AC
解析:
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4.5.2中规定,用原子核变换方法所获得的物质,主要是指用加速器、反应堆以及其他核反应装置生产、制造的各种放射性同位素,这些同位素不能被授予发明专利权。但是这些同位素的用途以及使用的仪器、设备属于可被授予专利权的客体。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3.1.3节中规定,妨害公共利益,是指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给公众或社会造成危害,或者会使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受到影响。本题中,A选项所述用于美发的染发剂是一种产品,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故为正确选项。B选项中的汽车防盗装置,由于会释放造成盗窃者神经永久伤害的气体,表明该装置是以致人伤残为手段,因此,该装置属于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故不能被授予专利权。C选项所述的发明是用于生产同位素的设备,不是同位素本身,因而可以被授予专利权。D选项中所述的通讯录编排方法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故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C。
考试大纲知识点:
第二章 第一节 二-二、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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